文件名称: | |||
索引号: | |||
公开目录: | 公开责任部门: | ||
发文日期: | 公开形式: | ||
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隆回县人民医院新增1台DSA改扩建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隆回县人民医院新增1台DSA改扩建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邵阳市雪峰南路268号
邮编:42200
联系电话:0739-256090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隆回县人民医院新增1台DSA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隆回县桃花坪街道朝阳路132号 |
建设单位 |
隆回县人民医院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省湘环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将第一住院楼负一楼放射科的1间阅片室、1间值班室及1间更衣室的部分区域改建成1间DSA机房,并新增1台DSA,设备型号Optima IGS Plus,设备参数为125kV/1000mA,属于II类射线装置;将第一住院楼负一楼放射科的1间更衣室的部分区域及1间登记室改建成项目的辅助用房。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本项目的辐射防护应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及《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的相关要求。 2、切实做好辐射安全防护工作,按照要求对放射性工作场所进行分区管理,并设置明显的电离辐射标志、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状态指示。配备相应辐射监测仪器,定期对辐射工作场所及周围环境进行辐射监测,监测记录长期保存。 3、制定项目操作规程,修改完善辐射安全与防护相关管理制度,增强针对性和操作性。 4、做好辐射工作人员的放射性职业健康体检、个人剂量监测和辐射安全培训工作,建立规范的档案,加强档案管理。 5、将项目纳入医院辐射环境监测计划,做好自主监测工作,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