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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罗洪镇中学整体搬迁工程暨隆回县学前教育园舍提质扩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文件名称: 隆回县罗洪镇中学整体搬迁工程暨隆回县学前教育园舍提质扩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索引号: 4305000061/2025-09838  
公开目录: 行政许可 公开责任部门: 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5-06-16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5-06-16 有效期: 长期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隆回县罗洪镇中学整体搬迁工程暨隆回县学前教育园舍提质扩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2025年616日至2025年62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邵阳市生态环境局隆回分局邮编:422299

联系电话:0739-823245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隆回县罗洪镇中学整体搬迁工程暨隆回县学前教育园舍提质扩容工程

建设地点

隆回县罗洪镇中罗洪社区

建设单位

隆回县罗洪镇中心学校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玖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隆回县罗洪镇中心学校拟投资3830万元(环保投资57万元)在隆回县罗洪镇中罗洪社区新建一所九年制义务教育学校,项目总占地面积23912.4m2(含幼儿园用地)。主要建设内容有:教学楼(装配式)、幼儿园、学生宿舍、附属用房、门卫室、垃圾站等必要的附属设施;并配套建设相应的环保设施、供水、供电、消防等公用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在建设和后续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优化项目建设方案,工程合理规划布局;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建筑施工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关排放限值;建设期间的建筑垃圾按要求运送至指定地点妥善处置,并采取封闭运输措施。

(二)加强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营运期内大气污染源主要来源于实验室废气和食堂油烟废气。实验废气主要为学生试验溶液配制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和酸雾有机废气和酸雾通过通风橱收集。实验室设置通风橱,并设专门的风道将实验室废气引致屋顶后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6m),实验室有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表 2 中有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食堂油烟采用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食堂楼顶排气筒旁排放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大型标准

(三)加强营运期水污染防治工作。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实验废水;项目教学楼、宿舍楼产生的生活污水、食堂产生的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及实验室废水经预处理池酸碱中和处理后一起经附近的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罗洪镇污水处理厂,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的纳污标准,

(四)加强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噪声主要为上下课铃声、广播宣传、课间操等产生的噪声,加强铃声、广播等音响设备管理,尽量降低音量,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营运过程中产生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生活垃圾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及2019年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厂内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五)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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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邵阳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739-256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