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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市春好科技有限公司磷化表面处理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文件名称: 邵东市春好科技有限公司磷化表面处理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索引号: 4305000061/2025-09273  
公开目录: 行政许可 公开责任部门: 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5-01-15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5-01-15 有效期: 长期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邵东市春好科技有限公司磷化表面处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邵东兴和大道419号   邮编422800

联系电话:0739-272042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邵东市春好科技有限公司磷化表面处理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邵东市春好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南易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投资200万元在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市仙槎桥镇清江村谭家组(东经111°42′18.391″,北纬27°10′21.330″)建设邵东市春好科技有限公司磷化表面处理项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C3360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项目占地面积为140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室、半成品仓库、成品仓库、辅料仓库等,同时配套建设环保设施等工程。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1、控制废水污染物排放。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生产废水自建污水处理站(隔油+调节+混凝沉淀+固液分离+活性炭过滤+石英砂过滤+树脂膜过滤+精密过滤+浓缩脱盐+蒸发冷凝处理,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强化废气污染防治。项目磷化表面处理过程中产生的酸性废气经顶吸式集气罩+碱液喷淋塔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排气筒出口硫酸雾浓度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厂界硫酸雾浓度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加强噪声控制管理。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妥善处置固体废物。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置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废包装材料外售废品回收站;废包装桶、废槽渣、隔油油泥、固液分离污泥、废过滤渣、废活性炭、废树脂膜、废精密过滤膜、浓缩残渣残液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5、强化风险防范措施。危废暂存间等环境风险单元设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防漏、防腐等措施;建设单位在日常生产过程中须加强对废气、废水处理设施的监督管理和运行维护,保证废气、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杜绝事故排放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6、加强企业环境管理。合理布局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建立健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实行清洁生产,全过程控制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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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邵阳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739-256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