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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辉煌竹木加工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机制炭建设项目拟做出审批意见公开
文件名称: 绥宁县辉煌竹木加工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机制炭建设项目拟做出审批意见公开
索引号: 4305000061/2024-09108  
公开目录: 行政许可 公开责任部门: 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4-12-16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4-12-16 有效期: 十个工作日

绥宁县辉煌竹木加工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机制炭建设项目

拟做出审批意见公开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绥宁县辉煌竹木加工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机制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绥宁县辉煌竹木加工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机制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邵阳市大祥区雪峰南路    邮编:422000

联系电话:0739-256077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绥宁县辉煌竹木加工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机制炭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绥宁县关峡乡关峡村、大园村

建设单位

绥宁县辉煌竹木加工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湖南森旺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绥宁县辉煌竹木加工有限公司拟投资500万元在绥宁县关峡乡关峡村、大园村建设绥宁县辉煌竹木加工有限公司年产8000吨机制炭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7000m2,主要包括加工车间1#、加工车间2#、原料仓库、成品仓库、综合楼及配套公用设施和环保设施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施工期管理。加强施工设备维护,严禁跑、冒、滴、漏施工期车辆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设施处理后用作农肥;施工场地进行围挡,保持场地车辆畅通施工物料覆盖运输及堆置,现场采取洒水降尘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禁止噪声设备夜间施工,确保建筑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施工期各类固度应分类收集暂存,并妥善处置。

2、控制废水污染物排放。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喷淋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

3、强化废气污染防治。部分炭化窑热解尾气燃烧废气、制棒废气、竹炭燃烧废气经管道收集后连接至旋风除尘+四级水膜除尘器+静电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燃烧废气以及竹炭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参照执行《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湘环发[2020]6号)中排放限值、炭化热解尾气燃烧废气VOCs(参照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二次破碎粉尘经管道收集后连接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破碎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部分炭化窑热解尾气放空点火燃烧废气由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加强粉碎、制棒、炭棒出炉、冷却等工序无组织排放污染物的防控,健全收集处理系统,无组织排放污染物的厂界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无组织排放限值。炭化炉废气污染物SO2NOX、颗粒物、VOCS按照相关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4、加强噪声控制管理。项目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减振降噪等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妥善处置固体废物。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置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三级沉淀池沉渣、除尘器收尘及地面沉降竹尘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原料分拣杂质定期外售至资源回收单位,不合格产品对外出售处理,燃烧炉炉渣收集后用于还田改良土壤竹焦油竹醋液储罐沉淀渣收集后定期送至烘干炉燃烧含油废手套(抹布)、废机油及其包装桶等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6、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项目污染物总量为SO22.9482t/aNOX1.1673t/aVOCs0.0168t/a,总量控制指标经管理部门核定同意后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得。

7、加强企业环境管理。建立完善生产与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实行清洁生产,全过程控制污染;加强封闭管理,原料、产品、固废均分类入棚(室)堆存,不得露天堆放;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禁止污染物非正常排放,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杜绝事故发生。

公众参与情况

严格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于2024627日在环评爱好者论坛网站进行了首次网络公示。2024716日至2024729日,在环评报告书初步完成后,在环评爱好者论坛网站和邵阳城市报(2024716日、2024719日)进行了第二次公示,同时建设单位在项目现场进行了第二次公示,公示10个工作日。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成后,项目报批前,通过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网站对报告书全本和公众参与说明全本进行公开。公示期间均未收集到反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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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邵阳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739-256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