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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冈市家家康畜禽屠宰冷链物流园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文件名称: 武冈市家家康畜禽屠宰冷链物流园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索引号: 4305000061/2024-09100  
公开目录: 行政许可 公开责任部门: 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4-12-16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4-12-16 有效期: 长期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武冈市家家康畜禽屠宰冷链物流园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武冈市乐洋路161  邮编:422400

联系电话:0739-425177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武冈市家家康畜禽屠宰冷链物流园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地点

武冈市经济开发区湘商产业园二期东片区内(东经:110°41′19″,北纬:26°45′13″

建设单位

武冈家家康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新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武冈家家康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拟投资29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0万元)在武冈市经济开发区湘商产业园二期东片区内(东经:110°41′19″,北纬:26°45′13″)建设武冈市家家康畜禽屠宰冷链物流园项目已于 2021年12月24日取得批复,批复号为(邵市环评(6)[2021]30号),项目总占地面积146亩,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1栋待宰圈养车间、1栋框架结构生猪屠宰车间(生猪屠宰车间内设置封闭内脏加工间)、1栋牛羊屠宰车间、三段预冷车间、分割冻结车间、2栋物料仓库、1栋乳猪烤制车间2栋冷库和办公楼、食堂、宿舍、无害化处理车间及锅炉房,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等公用工程和污水处理站、废气、固废、噪声等环保治理工程项目建设规模为年屠宰肥猪50万头、乳猪30万头、牛羊各5万头,年烤制乳猪30万头,年冷藏周转9万吨的肉品、冷饮、海鲜食品。项目已于2022年动工建设,现主体工程已基本建设完毕,正在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实际占地面积为114.27亩。

  由于项目生产规模发生了变动,项目建设完成后可形成年屠宰生猪100万头、乳猪30万头、牛羊各10万头、烤制乳猪30万头、年冷藏周转9万吨的肉品、冷饮、海鲜的生产规模。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中规模的要求,本项目生产规模增大30%及以上,属于重大变动,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根据湖南新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析结论和专家审查意见,项目符合国家有关的产业政策,选址可行,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场区平面布置较合理,公众调查得到周边群众的支持,项目建设对区域环境带来的影响可控,在你公司认真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营运期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的前提下,同意该项目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在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管理中,应全面落实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敏感目标保护与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重点作好以下工作:

1.强化水污染防治管理。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完善厂区给水、排水系统,雨水经区雨水渠排至外。化验室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预处理后屠宰废水地面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喷淋塔废水一起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7-92)表 3 中三级标准和与污水处理厂签订的污水处理接纳协议中取严值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武冈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生活污水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武冈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恶臭气体经负压抽风系统收集和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浓度须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标准限值要求;项目锅炉以天然气为燃料,锅炉烟气10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须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新建燃气锅炉标准要求;食堂油烟经净化处理后、乳猪烤制车间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净化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污染物排放浓度须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的限值要求。本项目不设置大气防护距离,设置100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宜批建宅基地、医院、学校等敏感建筑。

3.严格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主要的噪声源主要来自各种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振、安装消声器、厂房进出车辆限速禁鸣等措施,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4a类标准限值要求。

4.妥善处置固体废物。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原则妥善处置固体废物。粪便及肠胃内容物集中收集脱水后栅渣、隔油池油渣、污泥经污泥脱水机脱水后转运至固废暂存间暂存,好氧发酵处理后转运至武冈家家康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生态农业园项目配套的有机肥制作车间用作制有机肥原料屠宰废弃物、不合格的肉及病死牲畜尸体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废试剂、废液、一次性仪器、废滤芯等危险废物,经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生活垃圾收集暂存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要求;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要求;生活垃圾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 及其修改单要求。

5.切实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设置专门环保机构,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按要求规范设置排污口;加强污防设施的检修、保养及管理人员培训工作,保障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做好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帐;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和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控制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本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因子为COD、NH3-N、TP,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因子为SO2NOX本环评报告核算的总量控制指标为COD:31.5983吨/年、NH3-N:3.1598吨/年、TP:0.3160吨/年、SO20.324吨/年、NOX0.758吨/年。项目现已有总量控制指标:COD:15.99吨/年、NH3-N:1.6吨/年、SO20.65吨/年、NOX1.52吨/年,项目仍需新增总量控制指标:COD:15.6083吨/年、NH3-N:1.5598吨/年、TP:0.3160吨/年,所需新增总量控制指标通过排污权交易平台交易获得。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建设项目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须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原下发的《关于武冈市家家康畜禽屠宰冷链物流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邵市环评(6)[2021]30号)同时废止。

如该项目在报批环保手续过程中存在瞒报、假报等欺骗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我局有权撤销本批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你单位承担。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管理制度,项目建设中加强环境管理,项目建成后,应按照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该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监管和日常环境管理由邵阳市武冈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于 2024年11月8日通过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网站上发布第一次网络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项目征求意见稿完成后,建设单位通过全国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网站以网络公告的形式向公众发布第二次公示持续公开时间为10个工作日网络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将本项目公示信息于2024年1114在项目所在地公示相关信息,同时于2024年11月14日、1118日在《国际商报》上两次刊登相关公示信息,项目公示期间,建设单位未收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关于项目建设、运行与污染治理措施等方面的意见。2024年122日起,邵阳市生态环境局武冈分局邵阳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进行了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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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邵阳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739-256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