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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邵阳市新邵太芝庙风电场项目 110kV 送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做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邵阳市新邵太芝庙风电场项目 110kV 送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反映。
联系地址:邵阳市大祥区雪峰南路邵阳市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管理科
联系电话:0739-256077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批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邵阳市新邵太芝庙风电场项目 110kV 送出工程 |
建设地点 |
邵阳市新邵县太芝庙镇、邵东市黑田铺镇、宋家塘街道 |
建设单位 |
新邵县丰悦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环境影响评 价机构 |
湖南联智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邵阳市新邵太芝庙风电场项目110kV送出工程拟建于邵阳市新邵县太芝庙镇、邵东市黑田铺镇、宋家塘街道境内。本项目建设包括太芝庙风电场110KV升压站(仅电磁环境影响评价)、输电线路、变电站扩建间隔等。太芝庙风电场~青山变110kV 送出工程起自待建的110kV太芝庙升压站110kV构架,止于已建的220kV青山变110kV构架,线路全长约21.5km,新建杆塔77基,除进青山变终端塔采用双回路单边挂线外,其余段均采用单回路架空方式。 项目基本组成详见表1。 项目总投资3503万元,环保投资242.1万元,环保投资占比为6.91%。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物 2、声环境 3、废水 4、固体废物 (二)运行期 电磁环境 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施工单位采取施工区与周围环境隔离措施;施工场地经常洒水或覆盖 ,以保持地面湿润,减少尘土飞扬;合理调配车辆等措施。 2、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对运输车辆司机进行严格的 培训教育,禁止随意鸣笛,避免噪声对道路附近居民产生影响。 3、废水沉淀后回用于施工作业 4、少量塔基挖土及时分层回填并进行绿化 (二)运行期 输电线路铁塔座架上应于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明严禁攀登,以防居民尤其是儿童发生意外。同时加强对线路走廊附近居民有关高压输电线路和环保知识的宣传、解释工作。 三、工程竣工后,应依法按程序完成工程项目竣工自主环保验收。工程投入运行后,建设单位应进一步加强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