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行政许可
分享到:
邵阳县天子湖大道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开
文件名称: 邵阳县天子湖大道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开
索引号:  
公开目录: 行政许可 公开责任部门:
发文日期: 公开形式:
生效日期 : 有效期: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邵阳县天子湖大道二期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湖南省邵阳市生态环境局邵阳县分局行政审批股

    邮编:422100

联系电话:0739-682151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邵阳县天子湖大道二期工程

建设地点

湖南省邵阳县317省道(现G356)沿线片区,涉及邵阳县 塘渡口镇峡山社区、双合社区、楠木村

建设单位

邵阳县卓越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邵阳荣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你公司拟建的邵阳县天子湖大道二期工程位于邵阳县317省道(现G356)沿线片区,涉及邵阳县塘渡口镇峡山社区、双合社区、楠木村,对原317省道(现G356)沿线加宽改建。现项目拟实施第一阶段,主要建设内容为原项目路基宽12m的二级公路,改扩建为0.75m(土路肩)+3.5×2(行车道)+0.5m(双黄线)+3.5×2(行车道)+0.75m(土路肩)=16m宽的城市主干道路全线按照双向四车道城市主干道设计建设,设计时速60公里/小时,路线全长4.777km,分为主线与支线工程主线长4.239km道路呈东西走向,东起政德路与时代道交叉口西至塘千公路交叉口(起点坐标为E111°18'59.7337992",N27°0'53.0653464"点坐标为E 111°16'46.2112896",N27°0'48.8167272";支线长0.538km道路呈南北走向,南起G356(原S317、资汇路)与时代大道(G207)、振羽大道交叉口北至G356与主线交叉口(起点坐标为E111°18'48.98508",N27°0'36.29921";终点坐标为E111°18'39.29533",N27°0'50.36793"项目总用地面积21.9806公顷,总投资19897.2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61.2万元),工期为12个月,主要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路基土石方工程、路面工程、防护工程)、辅助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照明工程及地下管线等)、拆迁工程和环保工程等不涉及桥梁、隧道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建设与营运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几点:

1、控制废气污染物排放。拆迁工程应选在无风或小风的天气,同时采取洒水降尘、设置围挡等措施;施工期应限制施工车辆行驶速度及保持施工场内路面的清洁,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8个100%措施”和施工机械、汽车尾气防治措施;项目不在施工现场设沥青拌和站,所用沥青直接从沥青加工厂密封运至施工场地直接铺设,并选择合适的施工时间、避开不利风向和严格注意控制沥青的温度,减少有害气体对临近居民和环境的影响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营运期加强道路两侧的绿化维护,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公路的良好运营状态,防止扬尘污染。

2、做好废水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在场地内设置排水沟并设置沉砂池,雨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或排入就近雨水渠,同时安装固定泥土过滤网,并定期清理沉砂池污泥。施工场地出入口处设置洗车平施工机械及车辆冲洗废水经排水沟排入临时沉砂池,冲洗废水收集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道路洒水防尘,不外排。生活废水修建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管网纳管至邵阳县污水处理厂;项目应避开雨季进行涵洞施工作业严格采取预防措施防止机械设备漏油、机械维修过程中的残油污染水体。设置完善的道路排水系统,两侧设计排水管口,加强营运期路面及雨水管的日常维护与管理。

3、加强噪声控制管理。施工期采取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定期维护保养规范操作各类机械对机械进行减振隔声处理,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合理安排运输路线施工车辆进出场地时低速行驶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营运期采取安装超速监控设施设置禁鸣标志禁行、限速、严禁停车等交通管理标识,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安装通风隔声窗,减少道路的交通噪声影响确保道路两侧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要求

4、妥善处置固体废物。施工期的建筑垃圾可以回收部分回收利用或外售处理,其余的和沉淀池污泥、多余土方送至邵阳县渣土部门指定地点消纳。对路面开挖过程中涉及的地表表土进行剥离、收集并集中堆放,后期全部用于绿化覆土,同时做好防水土流失措施。营运期道路路面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统一清运处置。施工产生的弃渣、建筑垃圾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生活垃圾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

5、强化生态保护及恢复工作。施工期尽量减少施工占地保护现有植物,减缓施工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并通过绿化工程的实施补偿部分被破坏的植被,确保区域城市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完整性。施工过程中必须适时适地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有效控制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

6、加强营运期风险防范。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部门颁布的危险化学品运输相关法规,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范交通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风险。

二、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或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

三、项目竣工后,应当依法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邵阳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739-256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