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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响及5G智能终端生产线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文件名称: 音响及5G智能终端生产线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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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有效期:

音响及5G智能终端生产线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音响及5G智能终端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新宁县市民服务中心4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22700

联系电话:0739-477709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音响及5G智能终端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新宁县金石镇湘商产业园(湘商大道和金兴路交叉口的东南角)

建设单位

湖南韵舞电器有限公司

环境评价机构

湖南新瑞智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湖南韵舞电器有限公司拟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3万元),在新宁县金石镇湘商产业园(湘商大道和金兴路交叉口的东南角)建设音响及5G智能终端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年产300万台音响和5G智能移动电视机。占地面积20018.74m230亩),建筑面积27140.64m2,主要建设内容有标准化厂房(2栋)、研发楼(含办公用房)、宿舍楼(含食堂),并配套建设相应的公用、环保工程,厂房设有模具、注塑、SMT、插件后焊、喷涂及组装等车间。

主要环境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应建沉淀池,冲洗废水经收集、处理后用于场地降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植被绿化,不外排。应在工地周围设置围墙或者围挡,施工场地内裸露黄土应覆盖,易起尘作业面应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应设置临时堆场,材料集中堆放、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并采取围挡和覆盖等措施;进出场道路应硬化,出入口设洗车场所,车辆离场须冲洗,渣土密闭运输;装修时应按照《室内装修材料10项有害物质限量》规定选用装修涂料及材料。应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选用低噪声设备,固定的机械设备入棚操作,并采取减震措施;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和午休时间不得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车辆出入时应减速,并不得鸣笛。多余土方应运至指定渣土堆放场地处理,建筑垃圾和废包装材料有利用价值的应分类收集外售,无利用价值的送垃圾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2、加强营运期污染防治。

1)、强化废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水帘柜废水经絮凝沉淀后进入调节池综合处理,综合废水排入新宁县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湘商产业园废水集中处理工程)处理后达标后排放,排放的综合废水应满足《电子工业水污染排放物标准》(GB397312020)表1水污染排放限值(间接排放)及新宁县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2)、控制废气污染物排放。应建设封闭式生产车间,焊锡等工序废气应用集气罩收集后经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喷漆烤漆废气须先经水帘柜处理),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应加强通风换气,降低车间内无组织废气浓度;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应经内置烟气管道抽送至屋顶排放;食堂油烟经收集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排放应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2.0mg/m3)。

3)、加强噪声控制管理。应采取设备基础减震、建筑隔声以及加强设备维修养护等措施,厂界噪声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妥善处置。废边角料、废次品、金属粉尘应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公司;废锡渣收集后外售给专业的锡渣回收公司;包装废料有利用价值的回收外售给物资回收公司,无利用价值的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漆渣等危废应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火花油收集至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统一运至区域垃圾收集点,再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COD0.27t/aNH3-N0.03t/a,应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得;项目废气污染物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总量控制指标为0.068t/a

6)、加强企业管理。应建立环境管理机构,健全企业管理制度,确保各项污染防治、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落实到位;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好应急物资,定期进行环境突发事件演练,提高事故应急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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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邵阳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739-256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