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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桐木冲加油站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公开事项 |
绥宁县桐木冲加油站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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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批准《绥宁县桐木冲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绥宁县长铺镇人民路11号 邮编:422600 联系电话:0739-761115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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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绥宁县桐木冲加油站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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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绥宁九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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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绥宁县长铺子乡荣岩村桐木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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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湖南新瑞智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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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绥宁九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500万元建设“绥宁县桐木冲加油站建设项目”,绥宁县桐木冲加油站总占地4444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栋1F站房、1栋2F辅助用房、加油机4台,洗车机1台,埋地双层汽油罐3台,埋地双层柴油罐1台,总罐容85m3,为三级加油站。项目主要进行汽油、柴油销售,主要包括92#、95#汽油、0#柴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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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项目配置油气回收系统,油罐区通气管非甲烷总经排放浓度应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限值要求;厂界处非甲烷总经排放浓度应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备用发电机燃油废气经过滤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 2、废水:洗车废水经三级隔油沉淀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再经地埋式一体化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至巫水,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地面冲洗废水和初期雨水应经隔油、沉淀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外排。 3、噪声:噪声应采取设备基础减震、建筑隔声以及加强设备维修养护等措施,南、西、北厂界噪声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东厂界噪声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 4、固废:废油及含油泥沙应用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油罐清洗废液应由专业清洗单位直接运走并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商业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应采取相应的分区防渗措施及加强环境管理,防止渗漏和污染物事故排放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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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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