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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5万m3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文件名称: 年产15万m3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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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有效期: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年产15万m3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年产15m3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双清区人民政府第二办公楼四楼(市人民广场)   邮编:422000

联系电话:0739-512072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

年产15m3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邵阳市双清区渡头桥镇渡头桥社区渡头桥村

建设单位

邵阳广通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宝清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邵阳广通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7万元)在邵阳市双清区渡头桥镇渡头桥社区渡头桥村建设年产15m3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18448.85m2主要由商品混凝土搅拌系统,砂石堆料场、混凝土输送系统环保设施组成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邵阳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相关要求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6100%”措施,施工场地进行围档,施工物料覆盖运输及堆置,现场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减少扬尘对周边环境影响。进出道路和场内运输道路需进行硬化处理,设置洗车台,加强对进出工地车辆冲洗,并保持车辆畅通。修建截流沟和废水沉淀池,含泥沙雨水、施工废水及车辆冲洗废水经有效处理后综合利用。优化施工总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设备维护保养,并在敏感点处设置隔声屏障,禁止夜间、午休时间施工,确保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防止噪声扰民。建筑垃圾应尽量回收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统一规范处理;施工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由县环卫部门规范处置。

2、强化废水污染防治。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完善项目排水系统和污水处理系统。在厂区四周设置截流沟,项目营运期生产废水及初期雨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用作农肥。

3、控制废气污染物排放。对厂区道路及地面进行硬化,加强对进出运输车辆清洗;原料车间和厂区道路设置喷雾系统,定时、定期对地面进行洒水降尘及清洗。对生产区、堆放料区域采用轻钢结构厂房全封闭,原料输送采用封闭式作业,并采取喷雾洒水、传送带密闭等措施,防止装卸、传送及转运过程中扬尘污染。搅拌采用袋式除尘器,简仓采用简仓仓顶滤芯除尘器,确保粉尘排放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排放限值要求。员工食堂使用清洁能源作为燃料,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管道收集引至屋顶烟囱排放,确保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排放限值要求。

4、加强噪声控制管理。项目合理布局车间,选用低噪声风机、真空泵等设备,并在敏感点处设置隔声屏障,采取隔音、减震、降噪及绿化带等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2类标准,南面厂界(临省道S231)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4类标准。

5、固体废物妥善处置。固废按照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原则管理。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废弃混凝土、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不合格砂料、沉淀池沉渣。废弃混凝土、除尘器收集粉尘、不合格砂料、沉淀池沉渣回用于生产。废布袋和废滤芯由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规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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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邵阳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739-256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