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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印刷包装箱250万m2生产线审批前公示
文件名称: 年产印刷包装箱250万m2生产线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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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目录: 行政许可 公开责任部门:
发文日期: 公开形式:
生效日期 : 有效期:

公开事项

年产印刷包装箱250m2生产线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年产印刷包装箱250m2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绥宁县长铺镇人民路11   邮编:422600

联系电话:0739-761115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印刷包装箱250m2生产线

建设单位

绥宁县义龙包装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关峡苗族乡湘商产业园 1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绥宁县义龙包装有限公司拟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在绥宁县湘商产业园(东经 110 16 44.532 秒,26 34 48.917 )新建年产印刷包装箱250m2生产线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主要以纸板、水性油墨、胶粘剂等为原料加工印刷包装箱。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办公室、食堂和基础配套设施等。

主要环境影响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环境影响:

项目主要设备安装、厂房装修,施工期对噪声及固废采取了相应污染防治措施,竣工后进行厂区绿化,恢复生态。项目施工期未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无环境污染投诉。

营运期环境影响:

1、强化废水污染防治。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最后排入兰溪水。

2、控制废气污染物排放。项目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到《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7-2017),再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厂界处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浓度应达到《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DB43/1357-2017)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加强噪声控制管理。项目设备选型应优先选用振动小、噪声低的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检修并安装减振垫,设备安装在封闭车间内,生产过程中文明生产,加强厂区绿化,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妥善处理。运营期间产生的废边角料经收集后交由废旧回收公司回收利用、废包装袋外售处置;生活垃圾设垃圾桶收集后统一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桶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厂家回收利用;废活性炭经收集后在厂内危废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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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邵阳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739-256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