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幼儿园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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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幼儿园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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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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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幼儿园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邵阳市大祥区政府919办公室 邮编:422000
联系电话:0739-539662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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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幼儿园改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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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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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大祥区学院路街道与雨溪街道207国道交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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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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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社会事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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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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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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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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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幼儿园改扩建项目拟建于邵阳市大祥区学院路街道与雨溪街道交汇处207国道旁(原邵阳艺术学校内,现已属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该项目投资3734.26万元,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5554m2,其中总建筑面积6600m2,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教学楼、食堂、连廊、广场、活动场地、沙坑、戏水池及停车场,并配备相应的各种教学及管理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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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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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项目施工过程中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场地必须设置围挡;施工工地应在施工现场大门口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不得带泥上路;建设垃圾及时清运,并采取围挡、覆盖等防尘措施;施工过程中若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天气,应及时洒水抑尘;项目施工期使用旱厕,定期清掏作农肥;施工废水、径流雨水经沉淀池收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充分利用工作时间施工,确需夜间施工的连续作业,必须报请环保主管部门批准,并公告附近群体;废土石方及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邵阳市渣土公司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置。
2、强化废水污染防治。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合理规划项目排水工程。营运期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餐饮废水经隔油池沉淀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地面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3、控制废气污染物排放。营运期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高于楼顶1.5m排放。
4、加强项目公建配套设设施(水泵、通风机)使用时的噪声控制。选用低噪设备,并做好消声、减震、隔音等降噪措施。确保营运期噪声值必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能回收的回收,不能回收的集中由环卫部门清运。食堂泔水及废油脂委托具有餐厨废弃物收运特许经营权的单位统一收运、集中处置。
6、强化项目环境管理,落实好环保投资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生产与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禁止废水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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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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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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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幼儿园改扩建项目-报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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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生态环境局大祥分局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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