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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大祥区金鑫龙塑料加工厂年产5000吨PP/PE再生塑料颗粒及500吨塑料袋建设项目拟做出审批意见公开
文件名称: 邵阳市大祥区金鑫龙塑料加工厂年产5000吨PP/PE再生塑料颗粒及500吨塑料袋建设项目拟做出审批意见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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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大祥区金鑫龙塑料加工厂年产5000吨PP/PE再生塑料颗粒及500吨塑料袋建设项目拟做出审批意见公开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年产5000吨PP/PE再生塑料颗粒及500吨塑料袋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邵阳市大祥区金鑫龙塑料加工厂年产5000吨PP/PE再生塑料颗粒及500吨塑料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邵阳市大祥区雪峰南路  邮编:422000

    联系电话:0739-256077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5000吨PP/PE再生塑料颗粒及500吨塑料袋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横冲工业园内

建设单位

邵阳市大祥区金鑫龙塑料加工厂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湖南景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邵阳市大祥区金鑫龙塑料加工厂拟投资500万元在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横冲工业园内原三联改制材料厂生产场地建设年产5000吨PP/PE再生塑料颗粒及500吨塑料袋建设项目。项目设置1条造粒生产线,1条塑料袋生产线。项目PP/PE再生塑料颗粒以废旧编织袋、废旧聚乙膜及废塑料碎片(主要由日化用品包装瓶、塑料凳、塑料桶、塑料盆等塑料碎片组成)为原料,经破碎、清洗、熔融挤压、切粒加工成型,不含改性再生利用工艺。塑料袋以自产再生塑料颗粒、外购塑料颗粒新料、色母粒及油墨为原料,经熔融吹膜、印花/印字、收卷、制袋等工序进行塑料袋生产。项目租赁邵阳市大祥区横冲工业园内原三联改制材料厂生产场地,总占地面积3400m2,项目对场地内现有建构筑物进行改造、修缮,并新建原材料仓库、清洗车间等钢架棚建筑物及相关环保设施设施。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有关规定要求。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强化废水污染防治。破碎清洗废水、废气处理系统产生废水及冷却废水经有效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外排。生产车间、原料仓库、危废暂存间、废水处理系统及收集管渠道均须做好防渗处理,严防跑、冒、滴、漏等造成地下水污染。

2、控制废气污染物排放。生产过程中须加强废气污染控制措施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熔融废气、印花/印字废气经有效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污染物浓度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相关标准限值及《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7-2017)中相关标准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外排污染物浓度须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关标准限值。

3、采取有效控噪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位置,破碎机、风机、水泵等各类设备采取相应减振、消声、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妥善处理,按照“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原则管理。沉渣、污泥定期清理,自然干燥后运至指定地点处理;生活垃圾在厂内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滤网及杂质收集后由相关单位回收利用;废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经收集后返回重新熔融制袋,回用于生产;印花工序产生的废包装桶、废油墨、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含油废液及废渣、废活性炭、废UV灯管及废润滑油均为危险废物,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管理,建立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定期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5、加强企业环境管理。建立完善生产与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实行清洁生产,全过程控制污染;加强封闭管理,原料、产品均入库堆存,不得露天堆放;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禁止污染物非正常排放。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切实加强各环节事故风险防范,确保环境安全。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于2019年1112日在环评论坛网站上进行了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网络公示,项目环评报告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后,于2020327日在环评论坛网站上进行了网络公示,公示网址:https://www.eiabbs.net/thread-266762-1-1.html,公示期限:2020327日至2020410日;项目于2020414日在湖南科技报(国内统一刊号CN43-0034)总第4682期第06版第一次刊登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的有关内容,公示期为2020414日-2020年427日;于2020416日在湖南科技报(国内统一刊号CN43-0034)总第4683期第06版第二次刊登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的有关内容,公示期为2020416日-2020429日。项目于202049日在邵阳市大祥区横冲村村部公开栏、邵阳市大祥区板桥乡横冲村村委公开栏及项目拟建地张贴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公示了项目环评报告征求意见稿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下载地址及居民反馈有关项目环境影响的意见的途径。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202049日至2019年422日,公示时长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建设单位收到30份个人意见和3份团体意见,均同意本项目按环评要求进行建设。从2020年69日起邵阳市生态环境局在局官网对该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进行了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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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邵阳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739-256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