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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整改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湘办[2023]12号)和《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函》(湘办[2023]70号)等文件要求,现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指出“2021-2023年,邵阳市申请的中央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共78个,部分项目执行进度滞后,部分项目治理质量有待提高”问题整改落实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2021-2023年,邵阳市申请的中央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共78个,部分项目执行进度滞后,部分项目治理质量有待提高。如新邵县原礼坪锑矿一三四工区遗留废渣场环境风险管控项目尚处于前期财评阶段,潭溪镇礼坪河流域遗留锑渣场环境风险管控项目进展缓慢;邵东市原国营锰矿采矿区土壤污染源头治理管控项目应于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目前仅完成小部分工程内容,且治理过程未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开展重金属超标废水的收集、处理。邵阳市治理项目资金执行率低,如邵阳市水污染治理项目资金执行率仅30.73%,土壤治理项目资金执行率仅29.21%。
二、整改目标
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项目实施进度和预算执行率达到绩效考核目标。
三、整改时限
2025年12月31日前
四、整改措施和完成情况
(一)开展全面自查,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拨付情况。邀请三方公司对市生态环境系统2021年以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建设情况开展全面自查,涉及中央污染防治资金项目共计35个(其中水污染防治项目23个、土壤污染防治项目12个),全面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支付情况。
(二)加大督导帮扶力度,重点对实施进度和资金拨付滞后的项目进行重点帮扶,确保项目建设按期完成,切实提高资金执行率。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财政局加大对各县市生态环境资金项目的督导帮扶力度,帮助梳理和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有效措施,确保整改如期完成并取得实效长效。2021—2023年,我市共有土壤和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35个,目前已完成26个,9个正在加快实施中,涉及资金共42929万元,已执行26798.7066万元,资金执行率为62.4%。如新邵县原礼坪锑矿一三四工区遗留废渣场环境风险管控项目下达中央资金1495万元,于2025年3月份正式启动施工,主要对项目区域内4处废渣场的104366.9m3废渣进行削坡整形,修建挡渣墙和截排水系统,修建地下水监测井,对废渣风险管控区顶部进行表面防渗封场,目前已完成总工程量40%左右;潭溪镇礼坪河流域遗留锑渣场环境风险管控项目下达中央资金2305万元,已拨付资金1801万元,资金执行率78.13%,项目主要对区域内207224.3m3遗留废渣进行风险管控,本项目已于于2024年12月完成工程建设并通过工程竣工验收;邵东市原国营锰矿采矿区土壤污染源头治理管控项目下达中央资金1890万元,已拨付资金1289.72万元,资金执行率68.24%,本项目主要对邵东市原国营锰矿采矿区历史遗留废渣、遗留矿坑积水、裸露矿层及渗水等进行治理,共管控含重金属废渣约166377.848m3,项目已于2024年12月20日完成工程建设并通过验收。下一步,将加大对相关县市项目建设督导力度,强力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执行率。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9月19日(即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邵阳环境局反映。
联 系 人:谢健花
联系电话:13975961988
受理部门:邵阳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