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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生态环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2022年生态环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4305000061/2022-07068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2-09-14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2-09-14 有效期: 永久


关于印发《2022年生态环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分局:

    为深入开展生态环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根据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生态环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市公管委《2022年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2022年生态环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生态环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2630



附件

2022年生态环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

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生态环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市公管委《2022邵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为确保我各项工作全面落实,扎实有效推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三不”一体推进工作方针,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施治坚持"小切口、硬措施、实效果"工作思路,巩固、深化、提升已有整治效果,着力解决新的突出问题、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推动专项整治取得更多的制度性成果和更大的治理成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净化政治生态,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建成美丽邵阳作出新的贡献。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生态环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和生态环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一)领导小组名单

  长:陈名洋党组书记

副组长:  李忠生党组成员 副局长

                党组成员 纪检组长

员:   李寿云   党组成员 副局长

          金日飞   党组成员 副局长

          朱鸿毅   党组成员 监测中心主任

                党组成员 总工程师

          李友良   级调研员

          杨   四级调研员

(二)工作专班名单

长: 李忠生   副局长

员: 刘      科技与财务科(联络员)

          李勇燕   机关纪委

          孟艳梅   水生态环境科

               土壤生态环境科

          曾海波   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科

           戴伏平  自然生态保护科

           肖小明   生态监测科

           王崇炎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

           肖学军   法规与宣传科

生态环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根据上级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整治工作专班负责全市生态环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日常工作,指导、协调直属分局和各县市生态环境分局整治工作的开展。

    三、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深化整治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问题

     1、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典型案例剖析情况的通报》要求,配合纪委监委,推动市县生态环境系统党组和领导干部认真对照检查,以党组会、专题会、民主生活会等形式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学习,立足通报的典型案例,举一反三,认真查找生态环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漏洞,切实起到学案促教的威慑警示作用。(机关纪委牵头,各相关科室和县市分局配合)

      2、起底、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案件所涉招投标违法违规问题。市县生态环境部门积极配合同级纪委监委梳理2021年以来办结的生态环境工程建设领域领导干部腐败典型案件,从被插手干预的项目入手,从严查处执行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指令、操控招投标结果的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业主和投标人,从执行层面压缩领导干部任性用权空间。(机关纪委牵头,各相关科室和县市分局配合)

    (二)整治招投标代理机构不专业、充当围标串标操盘手等问题

     1、开展代理机构行业秩序整顿活动。市县生态环境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审计机关利用专项检查、大数据分析手段,全面核查代理机构人员缴纳社保、持有证书情况,清理没有专业能力、专业人员的代理机构,加大对招投标代理机构充当招标业主代言人、围标串标“操盘手”、围标串标掮客、给招标业主回扣等问题线索的查处力度,既惩戒机构又惩戒个人,形成强力震摄。(水、土、气、生态监测、固废、县市分局分工负责)

      2、规范代理机构选取工作。市县生态环境部门积极配合发改、住建部门对生态环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取工作,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并立足现有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选取,确保选取工作公开、公正、公平。(水、土、气、生态监测、固废、县市分局分工负责)

     3、完善代理机构以及人员信用评价管理。市县生态环境部门要配合发改部门落实代理机构“一代理一评价”制度,强化代理机构事中事后监管,要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将其遵规履责、代理业绩等情况及时评价、及时公开、促进行业优胜劣汰。(水、土、气、生态监测、固废、县市分局分工负责)

  (三)整治评标专家不公正、不负责、徇私舞弊的问题

      1、严格评标专家管理。市县生态环境部门要配合发改部门落实好中标结果确定前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等信息纳入密级管理,强化评标专家抽取的保密工作。健全评标专家职业规范,建立打招呼登记和报告制度,对评标专家报告的打招呼线索及时处置、及时反馈,大力治理向评标专家打招呼的乱象。(水、土、气、生态监测、固废、县市分局分工负责)

      2、强化评标行不监督。市县生态环境部门要配合发改部门建立健全评标行为抽检制度,对于涉嫌徇私舞弊评标、多次复评等异常评标项目,要组织权威专家对评标行为的公正性、合理性等方面进行复核,对于发现的问题公开通报并及时报送省生态环境厅。(水、土、气、生态监测、固废、县市分局分工负责)

      3、加大远程异地评标工作力度。市县生态环境部门要按照要求推动生态环境工程建设项目做到“应异尽异”,强化异地评标的随机性。(水、土、气、生态监测、固废、县市分局分工负责)

    (四)巩固招投标管理基础性工作

      1、进一步推进招投标制度建设。市县生态环境部门积极配合发改部门完成《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规则(试行)》的出台。配合省厅完成评标办法和相关生态环境工程招投标电子示范文本的制订。进一步提升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率,做到招投标项目“应电尽电”。科财科牵头,各相关科室和县市分局配合)

      2、进一步巩固标后监管工作。市县生态环境部门要配合发改部门推动人员履约人脸识别系统全覆盖和有效管理,规范数据信息的统一完整和分析运用。要加大检查力度,重点对人员履约人脸识别系统覆盖运行情况、关键岗位人员履责、变更情况进行检查,严肃查处出借挂靠资质、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将。(水、土、气、生态监测、固废、县市分局分工负责)

     3、严格执行省EPC总承包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水、土、气、生态监测、固废、县市分局分工负责)

    (五)持续保持查处、惩戒力度

      1、与时俱进创新大数据分析工作。市县生态环境部门要积极配合审计等部门,加大评标、代理等领域数据分析,并结合实际工作将大数据分析有效方法运用到行政监管工作之中,从事后监管转化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并重,有效防止和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水、土、气、生态监测、固废、县市分局分工负责)

      2、全链条深挖彻查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犯罪问题。市县生态环境部门要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对串通投标犯罪案件所涉公职人员问题线索查办工作的通知》《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招投标、权钱交易案件适当延伸调查的工作建议(试行)》,主动对接纪委、发改委,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全方位、全流程、全链条查处招投标领域中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评标专家收受贿赂徇私舞弊、围标串标、违法转包分包等一系列问题,推动对招投标领域违纪违法犯罪问题查深查透查明,有针对性开展“以案促改”,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综合效果。(机关纪委牵头,各相关科室和县市分局配合)

      3、继续发布严重失信行为名单并实施联合惩戒。市县生态环境部门要配合发改部门定期公布名单,加大对行贿者、招投标违法违规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的惩戒力度。科财科、机关纪委牵头,各相关科室和县市分局配合)

    (六)大力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的清廉建设

      1、创建清廉项目。市县生态环境部门要积极配合发改部门积极稳妥开展清廉项目的创建活动,推介一批规范、廉洁、高效的“清廉标杆项目”。(水、土、气、生态监测、固废、县市分局分工负责)

      2、引导行业自律。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对工程项目的市场主体积极开展诚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净化市场风气和社会风气,正面引导工程招投标行业健康发展。宣教科牵头,各相关科室和县市分局配合)

      3、做好总结提升。市县生态环境部门要积极配合纪委监委和发改部门,按照整治工作部署,认真总结专项整治的有效做法,提升为制度性成果,常态长效发挥作用。科财科牵头,各相关科室和县市分局配合)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县生态环境部门要根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检查考核,要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专班专门抓。

    (二) 加大协同配合。市县生态环境部门要按照同级专治办整治工作安排部署,强化横向联动、纵向指导,积极配合、密切协同、有力有序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 加大监督和问责力度。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组、局机关纪委要将专项整治作为政治监督、日常监督、巡视巡察的重要内容,积极参与,靠前监督,督促做好相关工作,对整治工作中只拿方案不落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工作推进不大、效果不佳、突出问题整改不到位,监管部门和人员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等行为,严肃责任追究。

为方便问题线索征集,生态环境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投诉举报点设在市生态环境局科技与财务科,电话:0739-2560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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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邵阳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739-256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