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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于2020年7月1日-2020年7月31日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8月3日~2020年8月9日(7日)。
联系电话:0739-2560776(邵阳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传 真:0739-2560799(邵阳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通讯地址: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新政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422000
2020年7月1日~2020年7月31日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决定
序号 |
文号 |
项目名称 |
发文时间 |
1 |
邵市环评[2020]29号 |
2020年7月15日 |
|
2 |
邵市环评[2020]30号 |
邵市环评[2020]30号邵阳市大祥区金鑫龙塑料加工厂年产5000吨PP、PE再生塑料颗粒及500吨塑料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 |
2020年7月15日 |
3 |
邵市环评[2020]31号 |
邵市环评[2020]31号湖南邵阳城步县风车坳风电场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批复 |
2020年7月21日 |
4 |
邵市环评[2020]33号 |
邵市环评[2020]33号-关于湖南宝饰佳汽车用品有限公司年整饰加工100万张牛皮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0年7月29日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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