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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生态环境系统廉政风险隐患防控机制建设
文件名称: 加强生态环境系统廉政风险隐患防控机制建设
索引号: 4305000061/1575-04751  
公开目录: 机关党建 公开责任部门: 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19-12-05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有效期: 永久

深刻汲取近年来全国生态环境系统违纪违法案例教训,严密廉政风险隐患排查,构建起科学有效的风险防控体系,形成环环相扣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锻造生态环境系统良好的党风、政风、行风,既是对生态环境队伍最大的关怀和爱护,也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从实践看,加强生态环境系统廉政风险隐患防控机制建设,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服务中心原则。紧紧围绕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这个中心,抓住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仔细排查廉政风险隐患,扎密制度笼子,堵塞漏洞,保障权力健康运行。


源头治本原则。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未雨绸缪、注重长效。深入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切实增强源头预防意识,建立长效教育和风险防范制度,强化动态管控,有效预防问题发生。


过程监督原则。树立过程管理意识,注重对权力运行全流程的监督和控制,特别要加强筹划环节、决策环节、执行环节的动态管理,实现权力运行过程监督的全覆盖。


“零容忍”原则。坚持抓早抓小、抓小防大,既注重严肃查处大问题,又不放过苗头性的小微问题。坚持执纪从严,加大对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以惩治的“零容忍”震慑和遏制潜在的“闯红灯”侥幸心理,实现有效预防。


全员参与原则。廉政风险涉及每个岗位、每个人员,必须动员全体人员参与,相互监督,全面管控,形成监督合力,提高暴露问题的机会成本。


笔者认为,要切实加强生态环境系统廉政风险隐患防控机制建设,应从以下方面着力。


一是仔细排查切实找准风险隐患。要根据部门、单位工作职能和工作任务、岗位职责,重点围绕选人用人、行政许可、资金管理、项目采购、监管执法等领域存在的问题,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开展岗位自查。每个干部职工特别是局领导根据所在岗位特点,对工作职权行使的每个环节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进行深入自查,逐项逐条列出。开展领导评查。由分管领导召集有关人员,对分管部门排查出的风险点进行审查完善。开展综合联查。召开干部会议,邀请党风廉政监督员或群众代表参加,对排查出的所有风险点进行联查和综合评议。


二是必须瞄准问题制定防控措施。对部门、单位排查出的风险点,要按照风险表现、发生概率和危害大小进行风险评估,区分重点风险点和一般风险点,分别制定防控措施。措施制定后,要根据部门、单位职能调整、任务变化,适时组织修订,及时增补风险防控点,与时俱进完善防控措施。针对人员轮岗、新招录人员,也要组织学习新岗位廉政风险隐患防控方案,及时掌握相关要求。


三是必须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要突出抓好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隐患排查与防范工作,以重点带全面,以关键促整体。要在查找廉政风险隐患内容、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工作措施上下功夫,努力把廉政风险防控融入业务工作全过程,使预防腐败的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局领导班子成员、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关键少数,要带头查找廉政风险隐患、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坚决防止单纯“眼睛向下”、忽视自我的现象。


四是必须明确责任确保落实。要树立忧患意识,破除等机构改革完全到位、人员全部定岗后再做这项工作的思想,不等不靠,及时组织实施。单位主要领导要对所在单位廉政风险隐患防控机制建设负主体责任;分管领导要为所分管部门、单位廉政风险隐患防控负分管责任;部门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负直接责任。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对风险排查、措施制定要亲自把关。要适时研究分析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整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风险点故意回避或排查不到位、遗漏重要风险点的,对防范措施落实不力、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分别承担相应责任。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贺震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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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邵阳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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