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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二环保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的群众信访举报件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第二十批 2018年7月10日)
  • 发布时间: 2018-07-16 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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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1

D2018070101

武冈市邓元泰镇资源村“威溪水库”内有网箱养鱼、养鸭,严重污染水库水质。库区周边垃圾比较多,无人管理。

武冈市

威溪水库水面的网箱和养鸭场不属于武冈市邓元泰镇资源村,而位于城步县威溪乡正冲村,现水面有网箱48口,面积1204平方米,牵涉到3个养殖户,其中李国强37个、李国云3个、李模辉3个。正冲养鸭场系李国强等人开饭店集中存放在一起的鸭共600羽,栏舍面积约100平方米,对水库的水质产生一定的影响。库区的垃圾由我市威溪水库管理所负责清运。

属实

对于威溪水库养殖业污染,在接到交办件之前,我市畜牧水产局在威溪水库养殖业环保治理方面已做了大量的工作。
(一)制定方案。武冈市畜牧水产局、城步苗族自治县畜牧局联合发了威溪水库养殖业污染环保整治实施方案和具体操作办法,成立了威溪水库养殖业环境保护治理整治领导小组,明确各相关人员的职责,确定了补偿标准,水库的网箱养鱼补偿标准参照城步县的标准执行,钢结构230/平方米,木结构190/平方米,竹结构160/平方米。畜禽养殖场的补偿标准按照武冈市禁养区养殖场退养补偿标准予以测算。并派驻由我市畜牧水产局副局长刘智跃为组长,水产工作站陈松、许志刚,动物卫生监督所刘正坤、邓元泰动物防疫站许立成为成员的工作组,深入开展威溪水库养殖业环境保护治理整治工作。
(二)调查摸底。威溪水库畜禽养殖户9户。水面现有网箱48口,面积1204平方米,牵涉到3个养殖户,其中李国强37个、李国云3个、李模辉3个,网箱内鱼属于“人放天养”,不投放任何饲料。
(三)召开会议。一是武冈市畜牧水产局局长率队两次到城步县畜牧局实行对接,自20185月以来,两县市畜牧水产局领导召开联系会议4次,商讨威溪水库养殖业环境保护治理整治工作;二是与威溪乡政府、正冲村等牵涉到退养的村召开座谈会11次,充分听取乡、村的意见;三是与养殖户上门交谈19次,商谈补偿标准;四是动员社会力量上门做养殖户的思想工作。(四)加大巡查力度。我市畜牧水产局自20185月以来,不定期派人在威溪水库巡查,严禁在水库两岸新建畜禽养殖场,严禁往水库再投放网箱。
(五)依法拆除。2018529日,依法关停了养牛场2家、羊场1家,相关养殖设施设备全部拆除。
(六)水库周边的垃圾由武冈市威溪管理所定期进行清运。
(七)入户协商。518日起,我市畜牧水产局每天派工作组到养殖户家中,与养殖户协商补偿方案。到目前为止,网箱养鱼户的补偿标准已基本达成协议,畜禽养殖户的补偿还存在较大的差距。我市前段做了大量的工作,由于牵涉到养殖户和饲养地点是城步县,执法主体应由城步县为主,我市不能跨县境开展执法。在2017年环保整治过程中拆除的网箱数与村组上报于实际拆除数存在很大水分,具体核实应由城步县威溪乡和畜牧局组织实施,并将核查结果张榜公布,养殖场主无异议后予以补偿。同时按武冈市人民政府和城步县人民政府的工作安排,近期将召开两县(市)联席会议,商讨该水库养殖场的拆迁工作,基本原则为城步县做通群众工作,核实养殖数量和补偿标准,武冈市负责补偿所需经费,力争在8月底把水库的网箱和畜禽养殖场拆除到位。

*

2

D2018070102

新宁县万塘乡赤塔村某养猪场污水直排无名小河到下游文桥村,饮用水源造成污染。县卫生局曾取样检测,证明文桥村的井水被赤塔村养猪场的污水污染,不能饮用。

新宁县

1.污染饮用水的问题,万塘乡人民政府通过现场核实,2017年底因养殖场内沉淀池局部坍塌,当时为防止沉淀池污水外漏,临时将污水抽至养殖场旁边干枯的小山塘。在连续暴雨加之污渣未及时清运的情况下,山塘泄洪塞出现松动,污水进入排水沟,流入下游横桥村小溪,造成横桥村二组群众生活用水受到短暂影响。
2
县畜牧水产局调查发现沉淀池垮塌后未及时修复,导致污水处理不彻底,污水下输送管道存在破损没有及时查找更换,存在渗漏现象.
3.
县水利局2018712日对现场进行调查,该养殖场没有设置排污口,未发现直排污水的情况。

属实

1.县环境保护局针对鑫肥养殖场实情,201873日对该养殖场下达了环境监察意见书(新环监意见﹝201821号),责令鑫肥养殖场在2018730日前完善猪舍的雨污分流系统;及时清理沉淀池的废弃物,并进行封闭管理;查找猪场废水渗透源头;及时处理好已经被废水污染的农田灌溉水沟,及猪舍周边的环境卫生;废液进沼气池发酵经沉淀池循环后作为附近农户农作物的有机肥综合利用;搞好其他污染防治处理设施。为落实猪场废水不外排,责成养殖场在污水处理设施未建成前每天将产生的废水用场内专用车辆运至县城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目前,正在安装污水处理设施。
2.
县畜牧水产局对养殖场下发了整改通知书(新动监通字﹝20183号),要求养殖场立即采取措施查找破损管道,堵塞粪污渗漏,停止排污行为。
3.
县卫计局201874日在万塘乡横桥村二组污染比较严重的二组集中式供水点水源进行水质采样,根据结果显示,总大肠菌群超过国家标准,目前,县疾控中心正在对供水点水源进行处置,以确保饮用水安全。

*

3

D2018070103

邵阳县白仓镇迎宾路某仔猪市场内的养殖场,动物排泄物飘散气味臭气熏天,周边村民不敢开门窗。

邵阳县

其他

   经查,我县白仓镇迎宾路仔猪市场产权属白仓镇市管所,主要用于全镇仔猪交易。目前市场内存有仔猪30头,每天平均交易仔猪4头,未交易的仔猪暂存在一间栏舍内,市场无任何污染防治措施,产生的粪污未经处理直接排至场外堆存,风干,现场臭气较大。

属实

   1、责令该仔猪市场停止营业,限2018720日前完成清场。
   2
、对场地周边暂存的仔猪粪便、尿水进行清理,消除气味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已办结

4

D2018070104

洞口县黄桥镇姚背村760国道和县道交汇处的某无名水泥厂,设备运行噪声扰民,扬尘飘散,衣物不能外晒,门窗不敢开,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很大影响。

洞口县

扬尘

黄桥镇政府、县经信局工作人员赶到姚背村(现四合村)进行入户调查,调查结果一致反映姚背村(现四合村)无水泥厂及生产企业,不存在扰民现象。黄桥镇政府在其他村也未发现有水泥厂及水泥生产企业。

不属实

黄桥镇政府将加强对辖区工业企业管理,减少企业环境污染纠纷。

已办结

5

D2018070105

洞口县高沙镇无名洗砂场无任何手续,白天停工,晚上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很大,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废水直排附近河流,对河水造成污染。

洞口县  

711下午,经过现场调查核实,高沙镇青云村两路组洗砂场、青云村冲塘组洗砂场无任何手续和环保设施,设备运行噪声很大,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废水直排附近的山塘,对周边环境造成了影响。

属实

对高沙镇青云村两路组、冲塘组非法洗砂场实施断水、断电、拆除设备,依法取缔。

已办结

6

D2018070106

邵阳县金称市镇大兴村某无名养殖场,污染物散发的臭气特别大,影响到周边村民生活。曾多次向镇政府和村领导反映过,但污染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邵阳县

大气

   经查,群众反映的邵阳县金称市镇大兴村某无名养殖场实为修建在院落中的小散养场,猪场老板叫闫页民,2007年在自家住房旁修建猪舍,经过10余年扩建,现养殖面积达500平方米,存栏生猪100头,无任何手续。场内未修建任何粪污处理设施,猪粪、尿水直接排入下方农田。

属实

县畜牧水产局依法对该场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做出如下处理意见:1、责令该场立即实施限产减排,限2018820日前停止养殖,自行关闭猪场。2、全面做好场内场外粪污清理,并进行全面消毒,消除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已办结

7

D2018070107

新邵县酿溪镇金三角“胖子婆饭店”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效果不好,油烟四处飘散,鼓风机运行噪音很大,对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新邵县

餐饮油烟

“胖子婆饭店”位于新邵县酿溪镇新阳路6号,经营面积80平方米,以经营夜宵为主。2018711日晚上2013分,县城管局执法人员对该饭店的油烟污染、噪音扰民一事进行调查。经现场核查,发现店主在自家饭店6楼楼顶安装了鼓风机及油烟净化设备,但净化设备未清洗,设备内油烟较多,鼓风机声音音量较大。

部分属实

2018712早上820分,县城管局依法对“胖子婆饭店”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当天晚上8点,县城管局联合县环保局、县食药工质局对该饭店进行联合执法。目前,该饭店已对油烟净化器进行清洗,将排烟口增高1米,对鼓风机安装了隔音设施。

已办结

8

D2018070108

双清区邵阳大道“温德姆酒店”后面红旗河桥面露天堆放大量淤泥,无人清理。

双清区

固体废物

由于红旗河河道改造,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施工方把红旗河河道里的淤泥堆放在桥面上,施工方因雨季来临,现已停工,施工方在停工期对先期堆放在桥面上的淤泥清运工作不细致,残留少许淤泥在红旗河桥面上。

属实

爱莲街道应急环保分队立马赶到现场,组织人员清扫桥面和人行道的淤泥,恢复桥面和人行道的干净整洁;石桥街道办事处组织人员清理,预计717日清理完成。

9

D2018070109

邵阳市双清区政府家属区(宝庆东路)后面,雨天从山坡上冲涮下很多黄泥流到马路上,对道路交通造成影响,要求及时清理。

双清区

固体废物

2018711,石桥街道办事处环保站会同秀峰社区工作人员对双清区政府家属区后面雨天从山坡上冲刷很多黄泥到马路上,对道路交通造成影响问题进行调查,调查发现:该地段的后面为邵阳市亿和公司开发项目,项目起动后不久,该公司就因股东纠纷导致项目停工已有七、八年。整个工地都属荒废状态。原来在雨水流经处铺设有下水管道,但因年久失修已堵塞,所以大雨后坡上冲下的泥土就流到马路上。

属实

2018711下午,石桥街道办事处安排秀峰社区到现场对地上黄泥进行清理。下一步要求秀峰社区安排专人定期清扫,保证道路交通的畅通。  

已办结

10

D20180701010

武冈市环城路东方红小学移动铁塔旁某私人养殖户,养鸡、养鸭散发的臭味非常重,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县环保局多次处理无果。

武冈市

其他

该私人养殖户为王城路67号门面吴正元家,其在屋后空余地与移动铁搭中间圈养鸡鸭,其中鸡25只,鸭14只,围栏内饲养处有明显粪污排泄,气味较浓。

属实

(一)此交办件与第十五D2018070515交办件相重复件。
(二)79日,针对吴正元住户在禁养区(城市内)饲养家禽及畜禽污染物、噪音影响周边群众生活的问题,我市城管局迎春亭二中队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畜牧水产局下发了限期处理文书,要求2018715日前整改完毕,目前未到整改完成期限。
(三)吴正元夫妻俩带孩子在长沙治病,通过其亲属联系,吴正元夫妻俩表示从长沙回来后,会配合工作组将喂养的家禽处理到位。
(四)目前已制定整改方案,如吴正元未按期自行整改处理到位,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成立联合执法组,于716日集中执法力量,进行强制执法,确保整治到位。

11

D20180701011

邵阳市大祥区火车南站红星社区内某烧烤夜市,餐饮油烟散排,经营性噪声很大,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

大祥区

餐饮油烟

经查,现红星社区重林北路夜宵街周边无新开的夜宵店,暂未退市的烧烤店都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有专用烟道,油烟排放检测达标。

属实

区城管局和火车南站街道工作人员分别于711日、12日、13日晚八点对没有退市的9家夜宵店进行了重点检查,并对红星区域内的餐饮店进行了细致排查,没有发现油烟噪音扰民问题。

已办结*

12

D20180701012

近期曾向省环保督查组反映过隆回县六都寨飞蛾塘村的某采沙场环境污染问题。县环保局检查后对该采沙场提出停产整改要求。目前还存在离居民住房小于20米;河道没有疏通;被破坏的河岸也没得到修复的情况。村民担心该采沙场应付检查,敷衍了事,督察组一走就会恢复生产,环境继续受到污染。

隆回县

其他

1.目前飞蛾村砂场采砂船停靠的位置距离居民区49米,停产前的采砂位置离最近河岸有27米,离居民区房屋有33米以上。
2.
由于种种原因,2012年至2017年六都寨标段的采砂业主基本上没有开采,河道没有疏通。
3.
采砂业主之前试生产在采砂许可的范围内开采,没有发现采砂破坏河岸的行为,也没有发现河道两岸植被被破坏的迹象。
4.
2018621日县水务局责令该砂场停产整改以来,采砂业主、砂场负责人态度诚恳、积极配合,现砂场已全面停产,采取补救措施,清理了试生产期间所弃置的采砂尾堆,并按要求办理船舶检验证书。

部分属实

2018621,隆回县水务局对该采砂场下达了《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2018〕第62号,责令该砂场停产整改,至今,该砂场一直在整改中,没有生产作业。
要求六都寨标段的采砂业主必须将老采砂尾堆清理出河道管理范围,确保河道畅通。

已办结*

13

D20180701013

新邵县坪上镇石泉村5组“土朱煤矿”的煤矸石推积如山,与地面垂直高度达60米左右,离居民住房最近只有10米,扬尘四处飘散,村民门窗不敢开,同时也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新邵县

固体废物

经核查,土朱煤矿为湖南矿业集团金竹山矿业有限公司二矿区,建于1976年,年产煤23万吨左右。该煤矿属于冷水江市管辖,在我县袁家村主要从事堆放煤渣和煤炭外输。该煤矿生产中对我县袁家村环境污染基本属实。一是该煤矿在煤炭运输及倾倒过程中,因环保设施简陋,扬尘未有效收集,对袁家村周边环境造成一定污染,附近居民房屋、农作物表面都沾满了煤灰,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二是该煤矿开办以来,常年大量的煤矸石堆积于袁家村附近,存在煤矸石流失现象,对周边的农田、水塘及水井造成一定污染,影响周边农作物的正常生长和居民饮用水。

属实

(一)土朱煤矿生产、堆放区域土地使用权都属于金竹山矿业有限公司,属冷水江市金竹山镇管辖,不属于我县管辖范围。特恳请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将此信访事项转递娄底市办理。
(二)恳请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尽快对土朱煤矿开展调查,如有违法行为,请依法查处,并责令土朱煤矿立即开展整治,消除对我县环境影响。

已办结*

14

D20180701014

城步县茅坪镇土桥村石盘头某采石场,在放炮采石过程中,爆破振动致使一百多户村民住房开裂,井水干枯,扬尘四处飘散;该村某环保砖厂外排废水流入周边水井,造成污染,居民生活受到影响。

城步县

生态破坏

201872,县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城步苗族自治县茅坪镇石盘头采石场进行现场检查,建设了破碎机、传输带喷淋降尘设施,生产厂区建有围档,配备2台喷雾炮,并有工作人员对附近运输道路实行清扫和洒水。但破碎生产地场没有建设密闭遮盖防护设施。
2018年7月12,县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对城步城步茅坪镇新型墙体环保页岩砖厂进行现场检查,该厂建有“石灰石+
片碱”湿法脱硫设施,脱硫废水经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大部分生产原料煤矸石堆放在有防雨棚内,但有部分原料露天堆放。

属实

1、县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局于72日向城步苗族自治县茅坪镇石盘头采石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城环责改字[2018]29号),责令该采石场对生产地场建设配套密闭遮盖防护设施,进一步控制扬尘。现该采石场正在进行整改,建设防雨降尘遮盖棚。
2
、县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局于712日向城步城步茅坪镇新型墙体环保页岩砖厂下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城环责改字[2018]31号),责令对露天堆放的生产原料立即进行清理入棚,该厂现已启动整改。

已办结*

15

D20180701015

邵东县黑田铺镇齐和村餐铺亭边上的秦家采石场和观音殿采石场安全防护距离居民生活区约为100米,共毁坏山林约100亩,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破坏,严重影响当地居民日常生活。

邵东县

生态破坏

1.2018712号,邵东县国土局会同县林业局到现场调查。经核查,发现秦家采石场占地总面积139.3亩,其中占用林地面积86.1亩,所占用林地为一般用材林。该采石场因环保问题于201854号停产整改,后经县环保局、县安监局现场验收于2018525日允许复产,该场实际复产日期是在7月初。该采石场300米内范围内没有民房。采石场现建有的环保设施有:该公司石料一破,二破车间已全封闭,并将振动筛采取封闭措施;传输带采取密封措施和末端安装了喷淋降尘装置;装运场地安装有两台雾化装置和公司购买洒水车一台用于道路降尘;出场道路用水泥混泥土硬化;车辆出场建有自动冲洗装置;建有60*40*13的标准规范的建筑用石堆放棚。
2.
观音殿采石场因采矿许可证20179月到期,于20179月停产,至今未生产。

部分属实

一是严格进行处罚。邵东县林业局及邵东县森林公安局对秦家采石场进行过多次处罚,其中201316日邵东县林业局处罚面积4.6亩,20131121日处罚面积2.0亩,201625日处罚面积8.9亩。20177月邵东县森林公安局对采石场占用并毁坏林地63.2亩进行立案侦查并移交邵东县检察院起诉,20181月邵东县人民法院判处采石场负责生产与安全管理人员谢科瑞有期徒刑一年。同时,邵东县林业局拟对秦家采石场新增破坏林地7.4亩行为进行处罚。
二是责令停工整改。邵东县林业局于201866日对秦家采石场送达了停工通知书,目前该采石场已对23.5亩所破坏的林地进行了修复工作。
三是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由邵东县水土保持局对采石场下发责令停产通知书和限期编报水土保持方案通知书,水土保持方案须报邵东县水土保持局审批同意,并由邵东县水土保持局督促采石场按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防治措施。

已办结*

16

D20180701016

邵阳市绥宁县长铺镇汽车南站“大汉汉园二期施”工噪音比较大,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绥宁县

噪声

201875,县安监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到现场进行调查,该工程已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因汉园一期大部分业主已经入住,建设初时业主对该公司夜间6:0022:00施工意见较大,要求改为7:0021:00施工。考虑到邻里关系,201819日,该公司与绥宁大汉汉园业主委员会签订了《协议书》,约定机械作业控制在7:0021:00,工地的人工作业、塔吊运行则不受此限制,但工地噪音必须符合环保部门的相关规定,施工方均能按约定履行,但因近期夏季日照影响,为尽快完工,偶尔存在个别工人6点就开始施工的情况。

属实

县安监环保局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绥安环限改字〔201832号),责令绥宁县大汉汉园二期工程项目部:
1.
夜间(21:00至次日7:00)和午间(12:0014:00)不得使用各种高噪声建筑工程机械,如打桩机、推土机、挖掘机、风钻、振捣器、混凝土搅拌机和电锯等,如因施工工艺需要或特殊技术要求确需连续施工的工程,须提前3日报环保部门审批,并提前向附近居民出示公告。
2.
施工道路硬化及防尘措施施工现场道路采用混凝土进行硬化,配置专用洒水车,定时对施工区扬尘路段、开挖区域、材料堆放场地等进行洒水抑尘,干旱、多风时增加洒水次数。施工场地内洒水车无法到达的地方,配置人力手推式洒水车进行人工辅助洒水。
3.
施工现场土石方、物料覆盖对施工现场材料、堆土进行覆盖,对散落的渣土废土随产随清,在今后的工作中派专人对散落在便道及马路上的渣土进行清扫。通过洒水除尘等措施,避免扬尘事件的发生。施工材料运输采用封闭性车辆或遮盖措施,其他易产生扬尘的骨料、土料等采取遮盖措施。

已办结

17

D20180701017

洞口县黄桥镇“黄桥大桥”附近约10米处,某无名砖厂生产噪音、烟尘都非常大,影响周边居民的日常生活。

洞口县

扬尘

712下午,黄桥镇政府、县环保局、县经信局对该水泥砖厂进行了现场调查:该企业名称为“洞口县黄桥镇排上水泥砖厂”,法人代表为排上村12组村民谢述国,于2017年初开始生产经营,该厂只办理了营业执照,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无任何污染物防治设施。

属实

1712日,县环保局对其下达了《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产整改。
2
、黄桥镇向县经信局致函,请求立即对“洞口县黄桥镇排上水泥砖厂”实行断电、停产。714日下午,黄桥镇政府、黄桥供电所对该砖场实施了生产断电、停产。

已办结

18

D20180701018

武冈市春光路工业园“中凯钢化玻璃厂”,每晚生产噪声很大,污水未经处理直排。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日常生活,曾多次向环保局反映无果。

武冈市

噪声

2018711下午1530分,由我市经开区联合环保局、经信局和法相岩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小组对武冈市中恺钢化玻璃有限公司进行调查核实如下:
武冈市中恺钢化玻璃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922日,企业法人为颜复红,主要采用切割玻璃、磨边、两层真空抽气、四周胶水固定等工艺进行玻璃加工,玻璃磨平机除尘产生的废水大部分进行了回收,少部分流至生产车间后面摆放玻璃的水泥地,加工时所产生的噪音对周边居民生活有一定影响。该公司20171228日获得了环评批复(武环评〔201746),至今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未按环评要求建设降噪、降震设施。

部分属实

(一)2018711日我市环保局对武冈市中恺钢化玻璃有限公司下达了停止排污决定书,对该厂生产机器进行了查封,电源总开关采取断电查封。
(二)责令立即停产整改,时间从2018711日至720日。停产整改期间,中恺钢化玻璃有限公司完善废水收集池,将玻璃磨平机除尘产生的废水全部实行收集循环使用,不能外排,门、窗做好隔音处理,达标排放。
(三)整改到位后,需经环保部门同意可启动生产,产生的噪音必须经环保部门检测合格后,同时取得排污许可证方可继续生产。

19

D20180701019 

大祥区马蹄路“晶美花园小区”和“多美新苑小区”门口的“三毛烧烤”和“四毛烧烤”餐饮店。餐饮油烟未经处理直排下水道,气味刺鼻。晚上经常营业到2-3点,严重影响到居民的正常生活。

大祥区

餐饮油烟

2018711上午,区城管局联合百春园街道带领相关工作人员来到大祥区马蹄路“晶美花园小区”和“多美新苑小区”门口的“三毛烧烤”和“四毛烧烤”餐饮店现场调查核实,发现“四毛烧烤”未安装油烟净化器和专用烟道,“三毛烧烤”有油烟净化器并取得第三方检测报告,但未安装专用烟道。

属实

711下午,区城管局、百春园街道工作人员对“三毛烧烤”和“四毛烧烤”餐饮店进行现场立案调查,并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和《询问调查通知书》,要求在715日前整改到位。712日下午,两家店主到区城管局办公室做了询问调查笔录。

20

D20180701020

邵东县佘田桥镇两潭村12组和13组交界处的某无名砖厂,外排废气黑烟滚滚,周边空气受到严重污染,影响周边村民日常生活。

邵东县

大气

2018711,县环保局会同佘田桥镇政府到现场进行调查。经核查,该公司隧道窑正常生产,安装了双碱法脱硫除尘设施,运行正常,处理后的废气通过30米烟囱排放,现场看到白色烟气从烟囱排出,是经脱硫除尘后排出的水蒸气。该公司正在安装脱硫设施自动在线监控系统,安装完毕后与市环保局进行联网。因该公司现处于污染治理设施调试和自动在线监控联网阶段,还未进行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

部分属实

1.要求该公司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尽快把脱硫设施自动在线监控系统安装好,联网并验收。
2.
要求该公司及时自主组织该项目的“三同时”验收,报县环保局备案。
3.
由县环保局和佘田桥镇政府负责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确保该公司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已办结

21

D20180701021

近期相关部门到“科瑞制药公司”和“宏宇假发厂”进行了现场检查,但检查结果一直没公布。目前这两个企业还在继续生产,环境污染问题依然没有解决。

新邵县

(一)关于“近期相关部门到到“科瑞制药公司”和“宏宇假发厂”进行了现场检查,但检查结果一直未公布。”的问题。科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一是到该公司检查时,该公司已自行停产,因此没有采样监测,没有公布监测结果。二是现场发现该厂虽停产,存在“厂区内雨污分流不彻底,初期雨水无法收集;未正确设置危险废物库标识标牌;危险废物库未按要求建设;渗滤液收集池未设置防溢出系统;危险废物库内废弃未收集处理,库内气味刺鼻;危险废物未分类堆存”等问题,县环保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向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新环改固废〔201802号)要求该厂立即整改,该厂制定了整改方案,积极开展整改,目前已整改到位。鸿宇发制品厂。一是县环保局委托湖南华科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620日、628日两次对该公司废水及水井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公司外排废水是达标的, 7月2日下午县环保局将两次监测报告复印件给了村民代表。二是现场检查发现该厂存在“公司污泥堆放场及压滤机房未设置围堰;四蒸顿锅炉房燃料既有生物质又有煤炭,现场有焦油渗出;应急池未完全建设好”等问题。县环保局已责令该厂限期整改,该厂制定了整改方案,目前已按要求整改到位。
(二)关于“目前这两家企业还在继续生产,环境污染问题仍然没有解决。”的问题。2家企业整改到位后,已恢复了生产,科瑞生物已委托湖南华科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公司外排的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和废水、周边水井地下水进行全面监测。另村民反映的水井污染问题,该水井于20123月被政府征收,已不作为饮用水井使用,目前周边村民基本饮用自来水,村民提出自来水开户费的问题此次由县经开区管委会牵头已妥善解决。

部分属实

(一)科瑞生物有限公司。一是湖南华科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正在对公司外排的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和废水、周边水井地下水进行全面监测,如公司外排污染物达不到环保要求,县环保局将依法关停并对其进行处罚。二是责令该公司尽快安装废水在线监控设施。三是县环保局加大对该企业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增强环境保护意识,一旦发现企业存在违法排污行为,将对其严厉打击。
(二)鸿宇发制品有限公司。一是责令该公司尽快安装废水在线监控设施。二是加强对鸿宇发制品厂环境监管,督促该企业正常运行环保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已办结*

22

D20180701022

邵阳市双清区双坡南路得丰市场对面“特色烧烤店”,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噪声非常大,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双清区

餐饮油烟

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派出执法人员于711日晚上23时到现场进行检查勘验,委托邵阳市新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对该店油烟排放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一周内出来。

属实

委托邵阳市新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对该店油烟排放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一周内出来。根据检测结果,如果未达标,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将对该店依法进行处罚。

23

D20180701023

武冈市邓元泰镇“威溪水库”周边餐厅,餐饮污水直排到水库,污染水库水质。当地政府网站曾公布水库周边餐厅均已取缔,但水库周边的餐厅仍在无证无照经营。附近居民生活污水也直排到水库。

武冈市

武冈市邓元泰镇“威溪水库”周边餐厅武冈辖区的邓元泰红旗避暑山庄和邓元泰镇鑫豪旅馆都已停业,之前根据威溪水库水源地整治要求我市食药工质局责令2家餐馆停业,执法人员并已经拆除了2家店的所有的广告招牌,通过平时定期蹲守、不定期检查也未发现武冈辖区内的2家餐馆有营业迹象,城步区域14家餐饮店也已停止营业。

不属实

(一)2018711日下午6时由我市食药工质局牵头,与威溪水库管理所组成专项整治小组,对邓元泰镇“威溪水库”周边餐厅武冈辖区内所有餐饮店进行检查,未发现餐饮店经营,邓元泰红旗避暑山庄在进入山庄路口安装了简易木质大门,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2018712日上午9时再次对邓元泰镇“威溪水库”周边餐厅武冈辖区内所有餐饮店进行复查,未发现餐饮店经营。
(二)我市食药工质局将组织相关单位对威溪水库武冈辖区内餐饮店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防止餐饮店反弹发生再经营情况。

已办结*

24

X201807101

新邵县陈家坊镇东江村李某锴、杨某能、杨某波等人,将该村枫树坳岭约30亩村民自留山林地毁坏,用做坟山,其中包括信访人家林地约3.5亩。信访人曾向村委会、镇政府、县政府反映,都没得到明确答复。要求新邵县政府及时处理。

新邵县

生态破坏

经调查核实,20179月,陈家坊镇东江镇村民李江锴,从邵东迁坟至新邵县陈家坊镇东江村枫婆洼山林,未向林业部门办理征、占用林地许可证,雇请邵东老板用挖机将枫婆洼地段11组山林表层植被清理且将部分林地开垦。经鉴定,共开垦商品林地13.5亩,国家工业林10.8亩。其违法行为,20171031日县森林公安局依法对李江锴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15万元,并责令其一年内恢复原状。

属实

2018713县林业局到现场核查,枫婆洼山林部分林地已经恢复了植被,但发现该林地内新迁入坟10余座。对此违法行为,县森林公安局立即开展调查并立案,现案件正在侦办之中。

已办结

25

X201807102

320国道横穿邵阳市经开区昭阳片区红旗社区两旁的排水沟都已堵塞。620日市区突降大雨,导致洪涝,被淹居民近100户,受灾人口1000多人,交通中断10多个小时,附近居民苦不堪言。请求上级有关部门能对炭黑厂路至红旗河交界处约3公里路段的排水进行清淤,从根本上解决排水问题。

经开区

固体废物

昭阳片区红旗社区两旁排水沟由大新路与320国道接口处至双清家苑排水涵,全长约3公里,修建于上世纪80年代,经年未进行清淤工作。据村民反映淤泥已沉积达1米,但未堵塞排水沟,目前可以看到水在流动,620日突降暴雨,排水沟泄洪能力有限,造成内涝。

部分属实

已要求昭阳片区会同红旗社区拟定清淤整改方案,并迅速组织人员采取措施对排水沟进行清淤工作,解决居民排水问题。

26

X201807103

邵阳县黄亭市镇对河村。敬老院后面的一整片老茶林于2017年被某大型石矿场建厂期间全部摧毁。生产期间采石炮声轰天,沙尘飞扬,砂石运输车辆随处可见,给敬老院及当地村民的生活造成极大影响。要求邵阳县政府现场核查,依法处理。

邵阳县

生态破坏

  
   
经调查,信访件中反映的大型采石场实为邵阳县志鹏建材有限公司,地处黄亭市镇叶龙、兴隆、对河 三村交界处,公司法人代表张彪,公司成立于201529日,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4305232010127120098899,该公司于2012年办理了环保审批手续(邵环批字[201240号),采矿许可证编号为C43052320101271200988992018713日,我县组织安监、环保、黄亭市镇政府到现场核查,该公司仍处于建设状态,自20171230日,矿山基建建设批复到期后,因安全设施基建未达到安全设施设计要求,一直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停建至今,无运输车辆进场装货。

部分属实

1、责令该公司在完善所有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建设和生产,并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2
、对破坏的生态公益林进行造林恢复。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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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邵阳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739-256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