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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二环保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的群众信访举报件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第十九批 2018年7月9日)
  • 发布时间: 2018-07-15 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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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1

D201807091

邵东县衡宝路和金旺路交叉口处某塑料粒子加工厂,废水直排附近铜江河;废气无组织排放,气味难闻;噪声很大,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

邵东县

710,邵东县环保局执法人员会同大禾塘街道办事处和城东社区的同志一起到现场巡查,没有发现名为金旺路的路名,对金旺农贸市场四周进行排查时,只发现在邵东县衡宝路与顺利港交叉口有一个废塑旧料管加工厂,没有办理任何审批手续,是一家非法废旧塑料管加工厂。该厂每月断断续续生产10天左右,正常生产时,大约生产1.5吨废料碎片,每天生产时间段为下午二点半至五点整,生产时主要产生噪声污染,未采取降噪设施,没有废气和废水产生。

部分属实

1、强制关闭。要求大禾塘街道办事处采取措施,关闭该废旧塑料管加工厂。
2
、加强巡查。大禾塘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社区加强日常巡查,确保该厂关闭到位不反弹。县环保局加大查处力度。

已办结

2

D201807092

邵阳市双清区政府机关路入口约10处,有一小型垃圾车,臭味非常大,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双清区

其他

该车车主为曾东民。无牌照及手续,原在小江湖办事处承包拖运垃圾,因其现居住于双清区财政局大院内,所以就近将车停靠在双清区政府机关路口。该车确实散发异味,对周边有一定影响。

属实

710开始,石桥街道办事处政协联工委主任马小科、副科级干部金庆喜会同环保站、城管办、社区等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做工作,经工作人员耐心劝导,曾东民终于答应移车,并于2018712日中午把垃圾车移走。

已办结

3

D201807093

武冈市“污水处理厂“废水排入资江,严重污染资江水质,曾多次向市环保局反映无果。

武冈市

2018711下午330分,我市住建局牵头,组织市环保局、迎春亭办事处等部门相关人员通过查看两处排污口、调阅各项运行资料以及环保局24小时在线监控记录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如下:
武冈市污水处理厂有两处排放口,一处是污水经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排入资水河的出水口,全过程有在线监测监控,运转正常达标;另一处是进水水量超过污水处理厂实际处理能力时,按设计要求在进水处设置溢流口(86号井)。当进水水量超过污水处理厂实际运行能力时,为确保污水处理厂设备安全、正常运行,通过溢流口将超过部分水量自动排入资水。 

不属实

为防止污水处理厂出现污水直排、污染资水河水质问题,我市加强污水处理厂督促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技术规范》要求,完善应急措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已办结

4

D201807094

新宁县回龙寺镇板桥村没有自来水,村民都是以井水作为饮用水,但宏达采砂厂排放的废水,严重污染当地井水的水质。

新宁县

1.2018年7月10县环保局对该公司进行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正在安装污染防治设施,县环保局2018年6月14检查时发现部分制砂废水直排夫夷江,于当日对该公司立案查处。
2.
县水利局核实2018711日县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和河道管理站联合对新宁县宏达建材有限公司进行调查,新宁县宏达建材有限公司未经新宁县水利局审查同意私自新建入河排污口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
3.
县卫计局2018711日对板桥村11组村民李隆学和9组村民李石清家中井水进行水质采样,立即送疾控中心进行水质分析,结果3天后才能出具,正在分析中。
4.
回龙镇人民政府于2018711日在该公司军田口岸检查,两艘采沙船正在板桥村白沙洲院落和金龙村院落地段生产作业,现场勘查在采沙船尾头30米范围内水质稍有浑浊,但对地下水质应该没有造成影响,且村民饮用水井建设点位于河道200米范围外。

部分属实

1.县环保局2018615日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新环停排〔201820号)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新环责改字〔201820号)。201875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新环罚字〔201820号),处罚金额10万元,并责成该公司严格按环评批复要求对生产废水进行循环使用,不得外排。目前,该公司正在整改中。
2.
县水利对新宁县宏达建材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的通知》(新水责停字〔20181号)。新宁县宏达建材有限公司正在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新兴制砂场和军田制砂场已建成污水收集池,回收污水进行循环利用,没有设置入河排污口。花亭制砂场非法设置了入河排污口,现正在整改,修建收集池和循环水利用设施,在修建关闭排污口的拦截工程。水利局将认真督促监督入河排污口及时关闭到位。
3.
回龙镇对该公司明确要求,在设施未整改到位且未经验收通过之前,不得擅自开工生产。

已办结

5

D201807095

绥宁县寨市乡自来水公司,提供的自来水是受污染的,居民用水不安全,不放心,要求解决饮用水安全的问题。

绥宁县

2018710,我县组织水务局、卫计局、疾控中心、寨市乡政府等单位就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
1.
水源地选址问题。经查:寨市水厂水源地选址磨刀水,是根据当时寨市乡政府和村委会研究确定。设计单位设计时,县水务局委托绥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水源水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表明:该水源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标准。水量满足供水要求,水源上游无人居住,农田全部抛荒。水源地选址合理。
2.
管材质量不达标问题。经查:工程建设所用管材为PVC-M聚氯乙烯管,厂家是江阴市星宇塑胶有限公司产品,该公司从2006年至2013年连续八年入选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材料设备产品信息年报。管材供货时提供了《产品出厂合格证明》,管网运行时也没有出现自然爆破现象。供水有时不正常的主要原因有:老百姓拒交水费,部分群众经常不关龙头,用水不节制,有的人甚至私自把水表拆了或与自家修建的自来水串连,让水白白浪费。寨市水厂没有建成前,寨市是由老水厂从莳竹水抽水供水,每天用水量不到400吨。目前寨市水厂供水量每天不少于1000吨,但有时地势高的用户仍然缺水,导致供水不正常。形成了“拒交水费—浪费水—供水不正常—拒交水费”的恶性循环。
3.
水质的问题。经查:水厂投产运行后,县城乡水质检测中心多次对寨市水厂的供水水质进行检测,没有发现水质不合格情况。20168月,东门村部分村民为了达到要求政府补偿的目的,在取水口上游本已弃耕荒芜的田地里挖鱼塘。鱼塘关水时,水厂水源不足;鱼塘放水时,造成水资源浪费。鱼塘周期性关水、放水,造成水厂供水不正常。同时,到处乱挖鱼塘,使得地下铜浸泥水浸出。群众意见非常大,要求将取水点上移,避开鱼塘和铜浸泥水。县水务局采纳了此意见,将引水点上移了400多米,有效地避开了鱼塘和铜浸泥水。之后,部分村民在新的水源点上游又挖鱼塘,人为破坏饮用水源。因水源水中有铜浸泥水,居民担心水质问题。为了打消居民对水质问题的疑虑,2017221日,绥宁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委托绥宁县疾控中心对寨市水厂出厂水和末梢水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表明:出厂水、末梢水所检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饮用水GB749-2006卫生标准。据测算水质消毒成本大约需要0.4/吨。寨市水厂每天消毒费用约400元,用户拒交水费,致使水厂无法正常运行。
4.
原寨市镇水厂被政府责令停业的问题。经查:原寨市镇老水厂始建于1985年,在新水厂投产前,寨市镇供水是由原寨市镇老水厂供水,从莳竹水取水至清水池直接供居民用水,日供水量约400吨,没有沉淀和消毒设施,供水水质没有保障。当地居民强烈要求新水厂管网延伸覆盖原水厂所有供水区域,并多次向水务局和寨市乡政府提出诉求。原水厂经营者也多次要求水务部门收购其水厂,并且为了达到被收购的目的多次对新水厂建设阻工,致使新水厂的管网建设无法顺利推进。为了解决上述矛盾,县水务局、寨市乡政府和寨市镇老自来水厂经营者多次协商,2016331日,绥宁县水利建设管理中心和寨市老水厂签订了寨市老水厂管网收购协议。不存在被政府责令停业的问题。

部分属实

1.水厂扩建工程未完成前,加强水厂管理,保证水质合格。责成乡镇供水公司加强寨市水厂的管理工作,坚持24小时有人值班,坚持水质消毒工作,加强职工培训,规范操作,县疾控中心不定期对水质进行抽检,确保水质合格。
2.
加快寨市水厂扩建工程的建设进度,尽快完成建设任务,彻底解决水质差,供水不正常问题。会议决定:由县水务局具体负责,四个月内完成扩建任务。县委督察室一个星期督察一次进度,严格责任追究。目前项目进展顺利,已选定了水源点和厂址,完成了初步设计,施工图预算已通过财政评审,选定了招标代理公司,711日发布了招标公告。各项工作按计划有序推理。扩建
工程完工后,督促用户交纳水费,节约用水。从而彻底解决寨市水厂水质差、供水不正常问题。

已办结

6

D201807096

大祥区敏州西路“易发餐厅”的风机运行噪声扰民,油烟外排口对着人行道,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生活;“新建回民餐厅”、“苏记”、“兰州拉面”3家餐饮店油烟经下水道排放,但排烟管存在渗漏现象,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大;“一膳生活”油烟直排;“苏记”和“一膳生活”两家餐饮店的餐厨垃圾,经常造成下水道堵塞。以上情况曾多次向12345投诉热线、市环保局、大祥区环保局反映未果。

大祥区

餐饮油烟

(一)风机运行噪音扰民的问题
该问题在201873日区城管执法局和百春园街道对此问题进行过现场调查,检测“易发餐厅”噪音分贝数最高达71.2分贝,高于白天60分贝的标准,责令其进行隔音设施处理,易发餐厅空调外机确实存在噪音扰民问题。
2018年7月10区城管执法局和百春园街道再次到现场进行调查,“易发餐厅”的空调已停止使用,正在安装隔音设施。
(二)油烟扰民的问题经调查核实,易发餐厅、苏记回民粉店、兰州拉面、新建回民餐厅四家店均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已由第三方环保检测机构进行了抽样检测,检测已全部合格。一膳生活已将厨房后的窗户全部封死,排气扇拆除。
(三)废水、潲水堵塞下水道的问题
执法人员在现场反复做了排水测试,未发现苏记和一膳生活两家店有排水堵塞现象,且排水时均经过过滤。

属实

(一)风机运行噪音扰民问题:
1
、要求该餐厅尽快安装好隔音设施。
2
、在未安装好隔音设施和噪音检测达标前,不得继续使用。
(二)油烟扰民的问题:
易发餐厅、苏记回民粉店、兰州拉面、新建回民餐厅四家店均已检测合格。一膳生活将厨房后的窗户全部封死,排气扇拆除后,已不存在油烟问题。
(三)废水、潲水堵塞下水道的问题
要求苏记、一膳生活对潲水、废水进行更加严格规范的处理。

已办结

7

D201807097

武冈市环保局、国土局已对武冈市旺头镇泻油村14组某搅拌站,下发了拆除的通知。现在已经过了拆除期限,搅拌站还没有拆除的迹象,希望尽快落实到位。

武冈市

其他

经调查核实,武冈市湾头桥镇泻油村14组村道边(经度111°3721.88′′,纬度26°5409.32′′)原为一水泥砖厂,现建有简易混泥土搅拌点一个,服务于村级扶贫公路建设,为临时性质,未办理任何手续。

属实

  1、责令混泥土搅拌点于713日前拆除生产设施并完成场地清理工作。
2
、该搅拌点股东唐武剑、邓射兵、刘峰书面作出承诺于2018713日对该搅拌点拆除到位。
截止71212时,该混泥土搅拌点机械设备已拆除到位并搬离,场内原材料正在清理中。

已办结

8

D201807098

邵阳市双清区火车站乡高家村和寒梅村交界处的“灰坝垃圾填埋场”,已经填满了,路边全是垃圾,卫生环境非常差。

双清区

固体废物

滨江办事处寒梅村原热电厂灰坝路上倾倒了大量生活、建筑垃圾,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高家村和寒梅村交界处垃圾倾倒点属于火车站乡,也未采取任何污染防治措施。

属实

根据“属地负责、部门监管”的原则,灰坝路上的大量垃圾由滨江办事处清运干净。高家村和寒梅村交界处垃圾由火车站乡清运干净。201876日下午16:30分,垃圾已经由滨江办事处和火车站乡清运完毕,并在入口处修建围栏。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经过对周边群众走访调查,此处垃圾都是夜晚12点以后随意倾倒的,取证调查难度大,由于没有当场发现倾倒垃圾的人员和车辆(无处罚对象),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无法对此案进行行政处罚。下一步将联合办事处和社区工作人员不定时加强巡查。

9

D201807099

邵阳市北塔区茶元头乡“马石坝水库”,因养鱼户投食喂鱼引起水质污染,水体呈黑色,臭气熏天;水库的水直接流入资江,资江是当地村民饮用水源,北塔区环保局曾多次处理无果。

北塔区

该水库承包人为兴隆社区居民唐卫龙,2010年签订了水库承包合同,水库承包至2035年。之前由于承包人投肥喂养,对水库水质造成较大污染,导致下游群众意见颇大。按照年度退养计划,该水库应于2018年退养到位,经过区、乡、村三级的共同努力,现水库承包人已经停止投肥喂养,但水库水质较差。

属实

茶元头街道已与水库承包人重新签订合同补充条款,合同明确要求不得再投肥喂养,不得污染水质,且负责搞好水库周边环境卫生,满足以上条件免除承包人水库承包费用,否则无条件收回承包权。水库退养公示牌、安全警示牌等已经补充安装到位。

已办结

10

D2018070910

邵东县“仙人岭开发公司”在桐车坎园艺场旁开发山林,破坏生态,曾造成小型泥石流破坏村民房屋,平时周边尘土飞扬,严重污染空气。

邵东县

生态破坏

1.关于“开发山林,破坏生态”问题。经调查,该合作社开发面积13.24公顷,其中林地面积11.32公顷,森林类别为商品林,开发范围内无生态公益林。根据《邵东县加快油茶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精神,经该合作社申请,县林业局于201710月对其作出了“同意全垦整地,种植油茶”的审批。目前,开发区域内已整地。
2.
关于“曾造成小型泥石流破坏村民房屋,平时周边尘土飞扬,严重污染空气”问题。经现场调查发现,该合作社整地开发项目离附近居民房屋有30米左右的距离,现场没有发现山体滑坡、泥石流的迹象。项目进口处有约10米的泥土路,其它均为水泥路,路面没有发现泥土覆盖迹象。现场询问附近村民,没有强烈反映该合作社施工期间有尘土飞扬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的情况。

部分属实

1.责令该合作社对项目进口处的泥土路用砂石铺盖,雨天作业时车辆进出场要冲洗轮胎,要安排专人对水泥路面进行经常性清扫。
2.
由周官桥乡人民政府负责加强日常巡查监管,严禁夜间施工,严禁利用农业开发破坏生态环境。

已办结*

11

D2018070911

洞口县石江镇“英雄水库”附近某煤矿石厂和无名砖厂,生产过程中,严重破坏当地生态环境,村民担心引发泥石流。

洞口县

生态破坏

12018710日,经调查核实,并走访当地居民查明:“某煤矿石厂”全名为洞口县石江镇恒大砂页岩矿场,该矿场于20118月取得采矿许可证(证C4305252011087130119173),2017310日在洞口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和在县国土局办理了采矿许可证延续手续,证号不变,有效期2年零9个月。该矿场露天开采,无尾矿渣堆放场,存在生态破坏问题。
2
、无名砖厂全名为洞口县树林环保型页岩砖厂,于2016829日在洞口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该砖厂于20177月进行改建,该砖厂安装了脱硫设施、在线监控及粉尘吸尘器,并对生产厂区路面进行了硬化,现正在对原材料堆放棚进行封闭围挡。至今仍在改建当中,从未生产。

属实

12018712日县环保局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对石江镇恒大砂页岩矿场下发了《责令停产决定书》(洞环停字[2018]38号)文件,要求其立即停止生产。
2
、要求该场对开采区进行平整,实行复绿工作和规范整顿。

12

D2018070912

邵东县界岭镇政府旁,某无名采石场距离“界岭中学”约450米,噪声和扬尘污染严重,影响当地村民正常生活和学校教学。

邵东县

噪声

经现场调查,该无名采石场位于邵东县界岭镇向荣村范围,离界岭中学500米左右,由向荣村人尹集芳组织挖机在非法开采石灰石,尹集芳没有采矿许可手续,该采石场属非法开采。

部分属实

2018710下午,邵东县国土资源局联合界岭镇人民政府,对涉事挖机进行了查扣。2018711日,邵东县国土局执法大队对此非法开采案进行了立案查处。

已办结

13

D2018070913

邵阳县岩口铺镇“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废气刺鼻,废水未经处理直排农田;有的垃圾露天堆放在填埋场地,周围环境差,蚊虫多。该处理中心所有的环保设施是生锈的,无法正常运行。

邵阳县

 经现场调查,群众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具体如下:1、该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正在运行,修建的3座焚烧炉其中2座已废弃,1座正在使用。2、现场堆放部分生活垃圾,正在运行的焚烧炉产生的废气经收集高空排放。3、焚烧后产生的废渣未采取“三防措施”,存在污染隐患。4、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部分属实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县做出如下处理意见:1、责令该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立即停止使用;2、对垃圾及废渣进行有效清理,消除环境影响。                

*

14

D2018070914

邵阳市青龙桥至沿江桥河段,污水截流管道被大水冲毁约30米,双清区靠邵水河东岸的生活污水因不能接入污水管道而直排资江,要求邵阳市政府加强管理及时修缮。

邵阳市

6.29市区特大暴雨导致邵水河水水位上涨,流速加快,对位于河岸的污水管基础及覆土冲刷严重,造成部分管道裸露,在日恒电器城段的部分截污干管出现了浮管现象,初步查明浮管长度60米左右。

属实

目前已组织省建筑设计院和东方建设有限公司到现场明确:1、对浮管段两个检查井之间的管道全部更换,并全部用混凝土满包;2、对邵水东岸的截污干管进行全线清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段立即进行加固处理;3、因为浮管位置位于防洪堤外河道内,且管位位于常水位以下,需抛石和围堰才能保证必要的施工作业面,现施工单位已在改装加固施工用船舶,计划8月中旬完成抢修。

15

D2018070915

邵阳市大祥区九井湾青云街地段,“美地公园开发公司”某施工场地,夜间施工噪声严重扰民,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大祥区

噪声

经查,确认该项目近期并未在夜间施工作业。投诉人反映情况可能是更早时候的事。

部分属实

对美地公元施工方重新下发了关于工地施工作业“六个百分百”标准及夜间施工作业时间通知,要求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施工作业。

已办结

16

D2018070916

武冈市迎春亭办事处七里村“皇冠酒店”对面的“湘西部落酒楼”、“浪石味庄”、“加减乘除酒店”餐饮废水全部直排,周边环境受到污染。武冈市环保局、武冈市工商局到现场调查,回复称这几个酒店没有安装排水管网,但他们解决不了这个问题。要求武冈市政府及时处理。

武冈市

通过629日、73日、79日的督促整改,武冈市迎春亭办事处七里村皇冠大酒店对面3家餐饮店“湘西部落”、“浪石味庄”、“加减乘除(实为家简诚厨)”在此派遣单交办前已全部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修好了污水处理池。

部分属实

 12018711日上午9时我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联合环保局、城管局、住建局、迎春亭办事处立即赴武冈市迎春亭办事处七里村皇冠大酒店对面的“湘西部落,浪石味庄、家简诚厨”进行现场检查,3家餐饮店均已安装好油烟净化设施、建好沉淀池、隔油池,集中收集厨房产生的废水,并进行定期清理。因“湘西部落,浪石味庄、家简诚厨”所处位置的下水道确实没有连接城市污水管网。为此,3家餐饮店已购买抽水泵和水管将沉淀池内沉淀后的污水抽至城市污水管网内,不再外排周边环境。
2
、“湘西部落,浪石味庄、家简诚厨”3家餐饮店正常经营时必须运行油烟净化设施,油烟排放达到环保标准。
3
、我市已启动污水配套管网调研、环评前期工作,分期分批逐步完善污水配套管网。

已办结

17

D2018070917

邵阳市大祥区马蹄塘路,大祥区消防大队南侧有一堆建筑垃圾长期无人清理。

大祥区

固体废物

2018710下午火车南站街道办事处和区城管局到达现场查看,发现大祥区消防大队南侧敏州市场东侧围墙内存在大量建筑垃圾。

属实

火车南站街道经过实地核实后,决定于2018712日下午,组织机械设备与工作人员进行将建筑垃圾彻底清理。

已办结

18

D2018070918

武冈市新东路天祥小区后面某无名养猪场,污水四处乱流,臭味很大,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武冈市

该猪场位于迎春亭街道办事处新东村天祥小区后面500米处,整个猪场栏舍面积367m2,猪栏为简易的砖木结构,该场建成之时,周边没有居民建房。场主是刘伦祥,196212月出生,今年56岁,迎春亭办事处新东村5组人,全家两口人,妻子朱翠兰,今年53岁。该场2008年建场,2016年以前一直是养牛,2017年才开始养猪,现存栏肥猪120头,没有中猪、小猪、母猪,饲养方式是饲料加豆腐渣,属于家庭经营模式,养猪产生的猪粪全部还土种植果蔬,产生的污水大部分还土种植果蔬,少部分污水对外直排。喂猪产生的臭气一定程度上污染了环境,影响了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经现场调查核实:
1
、刘伦祥养猪场修建在前,周边居民建房在后;
2
、刘伦祥猪场现属于城市建设规划范围内,属于养殖禁养区;
3
、该猪场产生的猪粪全部还土用于种植果蔬,产生的污水大部分通过沉淀后用于种植果蔬,少部分污水没有处理对外直排;
4
、该猪场养殖环保设施只建设了一部分,没有做到达标排放,同时没有搞好猪场环境卫生,喂猪产生的臭气对周边环境产生了一定程度的污染,影响了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

属实

 1、由我市畜牧水产局根据武冈市人民政府武政〔201612号文件精神,给予刘伦祥猪场下发限期关停退养整改通知书,限期时间两个月,即在2018910日前必须退养关停到位。
2
、由我市环保局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给予场主刘伦祥下发禁止排污处罚决定书,规定在关停退养前不得向外乱排乱放,在910日前关停退养到位后,禁止向外排污,否则追究法律责任。
3
、由我市畜牧水产局根据国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刘伦祥在关停退养限期内,进一步加强污染治理设施整改,堵塞非法排污口,定期清空露天污水沉淀池,彻底实行干清粪,减少对周边环境的污染。
4
、由我市畜牧水产局根据武政办发〔201732号文件精神与养殖场主刘伦祥签订“养殖场退养协议书”,明确了退养关停时间,明确了退养时“两断三清”的要求,同时也明确了退养后的相关退养政策。
5
、由我市迎春亭街道办事处带领办事处动物防疫站、新东村支两委负责监督和督促刘伦祥按规定时间,退养关停要求,退养到位,功能性拆除到位,“两断三清”到位。

19

X201807091

邵阳县塘渡口镇梁山村猫头山“红土岭砖厂”破坏生态环境、危害周边村民身体健康。该砖厂就地挖山取黄土做原料,煤矸石做燃料,附近多座青山被挖,植被遭到破坏,水土流失严重;煤矸石燃烧产生的粉尘烟雾未经处理直排,对距该厂不足500米“梁山小学”的孩子们的身体严重摧残;外排烟气危害农作物生长,导致附近的水稻全部变黄甚至枯死;近两年村里因病死亡人数和新增病例急剧增加。要求邵阳县政府依法取缔该砖厂。

邵阳县

生态破坏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邵阳县梁山村猫头山“红土岭砖厂”,与省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第十四批D2018070416号信访件和第十七批D201807073反映的为同一家企业,砖厂实为邵阳县红土岭环保砖厂,地处县塘渡口镇良山村,法定代表人郑刚祥,办理了经信、环保、工商等部门审批手续,2017年县环境保护局对其发放排污许可证(证号:43052317040001)。该厂建成的主要污染防治设施有湿法碱法脱硫除尘设施、破碎工序喷淋降尘设施、废水收集沉淀池。经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1、该砖厂炉窑生产线正在生产,脱硫除尘设施正在运行,破碎、筛分、制坯工序没有生产,喷淋设施未运行;2、该砖厂雨污分流渠和收集沉淀池有部分破损,不能有效收集处置。3、该砖厂符合矿权设置,有关手续正在办理中;4、编制了水土保持方案;5、县环保局委托湖南华科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该砖厂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现场采样监测。根据201879日监测结果显示,该砖厂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因子二氧化硫、烟尘、氮氧化物均超出了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限值,对周边环境及农作物造成一定的影响。620179月,县林业局对该厂自20138月以来非法占用毁坏公益林3.4亩情况依法对其进行了立案处罚,并责令恢复被占用林地原状。

属实

    1、责令该公司立即停产整改,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完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并依法进行立案查处。2、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3、完善各项审批手续。4、在未全面完成整改前不能恢复生产。现该厂已按要求停产整治,并与周边居民就砖厂排污造成的受损害农作物签订了赔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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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01807092

邵东县界岭镇爱窑村原党支部书记勾结其外甥强占该村1组数十亩山林土地,在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于2014年非法修建两个砖厂并投产,年产红砖1.4亿块。砖厂二十四小时连续生产,产生大量的粉尘、浓烟及二氧化硫,严重污染当地环境,致使农作物被严重污染,乃至颗粒无收;对村民身体健康造成影响,当地哮喘病人及呼吸道病人急剧增加。固体废渣直接倒在生活用水的河床边,导致下面一条道路垮塌,下游一条溪流被隔断,上游形成堰塞湖,上游的良田、土地常年被淹,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20175月,中央环保督察期间被列为督办件,邵东县县委书记曾表态:在2017530日前关停拆除到位,但在督察组526日撤出当晚即恢复生产至今。要求邵东县政府依法关停上述两个非法砖厂。

邵东县

生态破坏

1、关于非法占用数十亩山林土地,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问题。20161230日,邵东县林业局对两个砖厂作出了行政处罚,责令两个砖厂限期三个月恢复现状,并分别罚款43.97万元和6.93万元。201753日,邵东县国土资源局对爱窑砖厂法人宋少甫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移送县公安机关侦查,县公安局当日刑事立案,对宋少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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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粉尘、浓烟及二氧化硫污染问题。爱兴砖厂建成投产后,未及时进行环保竣工验收。2016年,邵东县在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行动中,把爱兴砖厂列入了整顿范围,要求企业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完成环保竣工验收。20168月,湖南省亿美有害物质检测有限公司对爱兴砖厂进行了采样监测,监测结果达标。按邵东县环保局要求,爱兴砖厂安装了湿法脱硫装置,并按要求运行,于201611月通过了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检测结果显示砖厂烟尘排放符合国家标准。20176月,爱兴砖厂按要求安装脱硫塔装置。2017712日,湖南省中润恒信环保有限公司对爱兴砖厂废气和噪声进行监测,监测报告显示废气和噪声监测结果达标。制砖所用原材料在运输及粉碎过程中,均会产生扬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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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固体废渣倒在河床,造成溪流隔断,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废渣主要来源是原新兴煤矿开采时废弃的煤矸石。20175月,由爱兴砖厂负责安装了120米涵管;修建了长20米,高4米的防滑坡挡土墙;在煤矸石废渣表面铺装了防滑网,废渣得以整治。2018年因大暴雨,部分挡土墙与涵管被冲毁,导致部分废渣再次进入河道。
4
、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后恢复生产问题。中央环保督察要求一律拆除关闭是指粘土砖厂,对于环保砖厂,手续齐全并环保达标排放的可正常生产。

部分属实

1、安装烟气在线监测设备。2018521日,按环保要求,爱兴砖厂安装了烟气在线监测设备,在线监测烟气排放情况,待竣工验收即可正式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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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复函管和挡土墙。2018626日,要求爱兴砖厂对暴雨冲毁的涵管和挡土墙进行修复和重建。更换涵管60米,重建高3.5米、宽1.5米、长17米的高标准挡土墙1座,工程完成后,可确保废渣不流入下游河道。
3
、在生产区与居民区中间加装了围档。2018629日,两砖厂在生产区与居民区中间加装了围档,用于隔音及隔尘。
4
、增设降噪及喷淋设施。2018630日,要求爱窑、爱兴砖厂对破碎等工序增设降噪及喷淋设施。201872日,砖厂购买一台洒水车,专门用于道路及厂区喷淋除尘。
5
、依法立案查处。由县环保局对爱窑砖厂废渣随意倾倒、原材料露天堆放未及时入棚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共预罚款10万元;对爱兴砖厂工业废渣随意倾倒违法行为立案查处,预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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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产整改。根据现场核查情况和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现场督查提出的问题,县环保局于2018711日分别对两砖厂下达了停产整改的通知,责令两公司立即停产进行整改,确保相关问题迅速整改到位。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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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201807093

新邵县巨口铺镇石槽村村委书记周某佳在2015年协助本村1组村民厉某智家修建新房期间,不与村民协商、不顾村民反对,违法将村公益绿化林开挖出一条新路,造成生态破坏。周某某亲临现场指挥,承包修路的黄泥运输,并将几百吨泥渣全部倾倒至石槽村拦河大坝下游两百米处,将十余米宽的排洪支流全部封堵,严重影响水涝泄洪;20174-5月份,石槽村1组村民厉某军修建别墅,其建筑余渣和屋后土坎黄泥全部承包给周某佳,其为降低成本,将几十万吨建筑余渣和黄泥全部倾倒至石槽村拦河大坝下游段与石拱桥两侧;2018年石槽村7组黄某华屋后山体松动,村里将松动的黄土转移到村内的河堤旁;多年来石槽村河旁两岸的黄泥渣至今无人清除,严重污染水质,影响下游五星中学的生活用水。要求新邵县政府现场调查核实,并及时清理,恢复原貌。同时,投诉人还反映了石槽村2017-2018年村级财务的问题、新邵县巨口铺镇纪检书记吕某首和石槽村委书记周某佳严重违规违纪的问题。

新邵县

生态破坏

(一)关于“2015年石槽村1组村民厉弟智建房倾倒泥渣影响水涝泄洪”问题。经调查,石槽村1组厉弟智的儿子厉耀新于2015年新建房屋,从组道修建了一条20米长的马路,占用了1组集体山林边缘,没有占用生态公益林(见附件图片一)。经走访了解,当时厉耀新与1组村民协商,修建马路费用由厉耀新负责,但以后组内其他村民需利用这条马路时厉耀新不得收费,不得设置阻力。厉耀新修路及修建房屋时也将部分黄土倾倒至毗连江拦河坝下方两百米石拱桥入口公路旁的河滩上,但未将十余米宽的排洪支流封堵,由于时间已近3年,现已长满了杂草,没有影响泄洪和当地生态环境(见附件图片二)。
(二)关于“2017年石槽村1组村民厉弟军修建房屋时将废渣和黄泥倾倒到河堤旁”问题。经调查,石槽村1组村民厉弟军于2017年修建房屋时,打基础时有黄土过剩,但毗连江石拱桥河边2组周吉通修建至新屋马路需要土方,因此厉弟军将过剩的黄土倾倒至周吉通修建的到户马路处。该处现已部分长上植被,未对河道水质造成污染(见附件图片三)。
(三)关于“2017年石槽村7组黄堂华将黄土移到村内的河堤旁”问题。经调查,20176月底7月初,巨口铺镇遭遇特大暴雨,引发石槽村7组村民黄堂华屋后山体滑坡,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安全隐患(见附件图片四)。经县国土资源局、巨口铺镇村组共同商量排险处置,7组石拱桥边及与皂泥村连通公路也需填方,7组村民要求将黄土倾倒至此,用于加固因洪水冲毁的部分路基,保障7组村民的安全通行。石拱桥头的弃土区下方曾是一些荒芜的土地,黄土倾倒至此可加固连接桥梁马路。现两处弃土区已部分长上了植被,未对河道水质造成污染(见附件图片五、六)。五星中学生活用水取水井在石拱桥下游河道5公里外,没有影响他们生活用水,也未收到相关举报及信息反馈。
(四)关于“石槽村2017-2018年村级财务问题、镇纪委干部吕某和石槽村总支书记周某严重违纪”的问题。县监委正在调查处理。

部分属实

(一)巨口铺镇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对村民生态环境和法制教育。通过召开党员组长会议、群众会议等方式,结合社会公德教育广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告知群众不得将建筑及生活垃圾倾倒到河道边,让群众逐步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珍惜自己生命”的意识。
(二)进一步加强对河道环境执法力度。巨口铺镇河长办、国土所、水利农业综合服务站、安监环保规划站及村加大对河道的监测管理,发现一起,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加大法律震慑力。
(三)进一步加大对河道垃圾清理力度。石槽村村委进一步加大对村保洁员管理力度,及时清理河道内垃圾,定期组织党员参加主题党日活动,义务对河道垃圾进行清理,让石槽村山青、水绿、天更蓝。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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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邵阳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739-256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