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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二环保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的群众信访举报件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第十七批 2018年7月7日)
  • 发布时间: 2018-07-13 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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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1

D201807071

绥宁县长铺乡子亭村“界区口电站”水库畜水坝边的水面上漂浮着死猪、死鸡和很多垃圾,无人管理。

绥宁县

经调查,20176月,该电站安排人员定期对沿河漂浮物进行打捞清理;同时,为进一步提高打捞效率,该电站投资35万元购买了捞渣船,用于清理河面上的漂浮物。201878,长铺子苗族侗族乡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现场检查发现:
1.
坝体上游未发现死猪、死鸡漂浮在河面上;
2.
76我县普降中雨,界溪口电站坝体上游水面上漂浮较多垃圾。

部分属实

1.界溪口电站已于77调配船只、组织人员对河面漂浮的垃圾进行了彻底清理;
2.
我县责成界溪口电站安排专人定期对河面垃圾进行清理,尤其在汛期增加清理频次,确保河面清洁

已办结

2

D201807072

邵阳县下花桥镇新街旁边某养猪场臭气熏天,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曾向当地政府部门反映,问题一直没得到解决。

邵阳县

大气

 经现场调查核实:下花桥镇储英社区新街内建有两家小型养猪场,属于散养户,分别为刘桂成猪场和李进发猪场,无任何审批手续,也无任何环保设施,粪便定期清运还田,污水未做处理直排到猪栏周边,导致臭气熏天,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属实

县畜牧水产局依法对该两家养猪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该两家猪场户主在该社区内停止养殖,并于2018830日前自行搬迁处理现存栏生猪,退养到位;2、责令该两家养猪场退养后搞好周边环境卫生,处理好遗留养殖废弃物,消除影响。3、纳入全县关停退养养猪场范围,在1230日前拆迁到位。

已办结

3

D201807073

邵阳县凉山村“红土岭砖厂”废气、废水直排,污染周边环境,外排废水呈红色。

邵阳县

    经调查,经调查,群众反映的邵阳县凉山村“红土岭砖厂”,与省环保督察组交办的第十四批D2018070416号信访件反映的为同一家企业,砖厂实为邵阳县红土岭环保砖厂,地处县塘渡口镇良山村,法定代表人郑刚祥,办理了经信、环保、工商等部门审批手续,2017年县环境保护局对其发放排污许可证(证号:43052317040001)。该厂建成的主要污染防治设施有湿法碱法脱硫除尘设施、破碎工序喷淋降尘设施、废水收集沉淀池。经现场监察,1、该砖厂正在生产;2、该砖厂脱硫设施正在运行,破碎、筛分、制坯工序没有生产,喷淋设施未运行;3、该砖厂雨污分流渠和收集沉淀池有部分破损,不能有效收集处置。4、县环保局委托湖南华科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该砖厂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现场采样监测。根据201879监测结果显示,该砖厂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因子二氧化硫、烟尘、氮氧化物均超出了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限值,对周边环境及农作物造成一定的影响。

属实

   
   
县环保局依法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产整改,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完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在未全面完成整改前不能恢复生产,并依法进行立案查处。现该厂已按要求停产整治,并与周边居民就砖厂排污造成的受损害农作物达成了赔偿协议。

4

D201807074

邵阳市大祥区火车南站“盛世嘉苑小区”旁的“万家灯火”、“海鲜清蒸馆”餐饮油烟直排下水道,飘散的油烟,味道比较重;烟道风机运行噪声比较大,影响周边居民日常生活。

大祥区

噪声

78下午火车南站街道、区城管局、九十亭社区一同对“万家灯火饭店”、“海鲜清蒸馆”进行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这两家餐厅都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油烟管道都与街面下水道相连,有一定的油烟味道,“海鲜清蒸馆”厨房窗户没有封闭,厨房是敞开式的,并安装了电风扇往小区排油烟,万家灯火排风机运行的噪音较大。

属实

201879上午,火车南站街道、区城管局执法三中队工作人员,对“海鲜清蒸馆”就油烟问题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在716之前,配备好专用烟道不再向居民小区、下水道直排油烟,出具油烟环保检测报告。对“万家灯火饭店”的油烟及噪音超标问题一道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在716之前,配备好专用烟道不再向下水道直排油烟,出具油烟环保检测报告。配备好隔音设施,出具噪音环保检测报告。目前两店正根据整改通知书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案件待进一步办理。

5

D201807075

邵阳市北塔区蔡锷路煤炭局“中驰第一城”,晚上施工有噪声扰民,白天扬尘飘散污染,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北塔区

噪声

在接到任务派遣单之前的75号,区城管局接到群众实名举报“中驰第一城”夜间施工扰民情况的信息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群众反映“中驰第一城”噪声扰民和扬尘飘散属实。

属实

75,区城管局对邵阳市湘中渣土运输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邵北城执责改字[2018]综合二第051号),要求该公司施工中禁止施工车辆鸣笛、挖机摔斗、车速过快等行为,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进行作业,并责令其在79前整改到位。由于该项目自79起,一直没有施工,致使夜间施工的噪声检测无法进行。下一步,区城管执法局将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待工地开始施工,委托广电计量检测有限公司对施工产生的噪音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判定是否超出噪声污染标准,再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
区城管执法局在近期的日常巡查中,确认该工地已经按要求开启了降尘设施(雾炮机等)和电子信息屏。
今后我区将加大对在建工地的巡查管理力度,对噪音超标、扬尘污染行为坚决予以打击,从重处罚。

6

D201807076

新宁县解放路观曝村“某旧汽车报废厂”经常露天焚烧汽车轮胎,黑臭的废气对周边空气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废汽油、废机油未经处理直接外排到路面。

新宁县

大气

1.县环保局201879现场勘查并询问,该公司未提供环境主管部门审批文件,无排污许可证,有部分废机油排入下水道,车辆拆解现场正在焚烧拆解垃圾,危险废物没有规范存贮间,没有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危险废物没有危废转运联单和运行台账,该公司就废机油于2018523与武冈市清之源环保有限公司签订危废收集合同。自成立以来至2018523前产生的废机油不能提供合法去向;没有制定环境应急预案。
2.
县城管局201877号对该厂进行实地察看,当天未发现焚烧现象,但有露天焚烧汽车轮胎后的痕迹

属实

1.县环保局2018710对新宁县明报废汽车回收有限责任公司下达了《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新环停排〔201824号)和环境监察意见书(新环监意见〔201824号),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停止排污,并将涉嫌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
县城管局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新城管改字〔2018〕第09398号),责令该厂以后停止焚烧汽车轮胎。

已办结

7

D201807077

邵东县“三农煤矿”、“星火煤矿”经常外排黄色污水,对地下饮用水源、周边农田及池塘造成污染。

邵东县

基本情况
邵东县三龙煤矿、星火煤矿地处邵东县流泽镇山龙村、星火村,两矿相邻。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下发的《关于加快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监44号)要求,县人民政府分别于2014662015715将两矿关闭到位,并对煤矿矿井进行了封闭处理。由于煤矿关闭后原矿井废水停止排放,煤矿矿井地下水逐渐上升,煤矿中夹杂的硫铁矿在一系列氧化和水解作用下,使矿井水变为酸性废水从地下涌出。山龙村的宋家冲和星火村有明显的矿涌水涌出口,水质呈铁褐色,周边村民小组的地下水源受到污染。
矿涌水治理情况及老百姓饮用水解决情况
2017
4月,县环保局对流泽镇关闭煤矿矿涌水进行了全面调查了解,委托湖南省水工环地质勘察院对地下水的排放进行了勘探测量,同时委托湖南景翌环保检测有限公司对矿涌水污染情况进行监测分析。由于流泽镇矿涌水情况复杂、点多面广,且地下水系贯通,导致设计和治理难度增大。根据调查结果,县环保局委托深圳粤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邵东县流泽镇关闭煤矿重金属综合治理方案,该项目的《场地调查报告》和《实施方案》已于2017年底通过专家评审,省环保厅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将该项目纳入了省级环保治理项目库。201710月,县政府安排200万元解决污染区群众饮水问题,为矿涌水污染区群众全部接上了自来水,同时加快推进流泽镇第二水厂建设,全力保障群众生活饮水安全。20184月,县政府常务会议(2018〕第4次)研究决定,将流泽镇矿涌水污染治理项目及群众安全饮水工程纳入采煤沉陷区治理,从县财政预备经费中安排500万元作为矿涌水治理项目启动经费迅速启动该项目,2018年初省环保厅下拨20万元作为该项目前期经费。20184月,该项目完成设计,我县委托湖南省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负责招投标代理工作。

部分属实

201877上午,县长周玉凡到流泽镇召开现场办公会议。会议研究制定了如下整改措施:
1.
由县发改局负责将流泽镇矿涌水治理项目纳入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县发改、环保、国土等部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2.
根据省环保厅批复的设计方案和专业公司提供的实施方案,立即启动流泽镇矿涌水治理项目招投标程序。流泽镇负责在7月底前完成项目选址、征地等工作,所需经费由县财政据实解决,确保治理项目在8月开工建设,11月底前建成投入使用。
3.
对目前排查出的阳合、三龙、大龙、星火、杨柳5个矿涌水溢出点,根据实际情况,对便于收集的纳入系统治理范围。考虑到阳合矿涌水系多点位线状渗溢,不便收集,且PH值接近正常,暂不纳入系统治理,由县环保局负责加强水质监测,流泽镇安排专人盯守,确保该点的矿涌水不外溢,发生异常情况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4.
确保矿涌水污染区村民安全饮水。加快推进流泽镇第二水厂建设,确保8月底前建成投入使用。对于阳合村、文明岭村因地势高造成村民枯水季节自来水用水紧张的问题,由县水务局和界岭镇政府尽快提出界岭镇水厂扩容方案并实施,将阳合村、文明岭村纳入供水范围,确保830前阳合村、文明岭村两套供水工程均正常供水。三龙村立即在新打井的基础上建设好水塔和管网,为该村提供两套供水设施,县财政解决经费20万元。
5.
对三龙、大龙、星火、杨柳4个矿涌水溢出点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安装临时处置设施,确保在系统治理前水质明显改善,PH值渐趋正常。县财政暂解决过渡期应急处理经费50万元。
6.
由流泽镇负责对辖区内的矿涌水进行全面排查,确保矿涌水污染源头全面得到控制,并做好群众的解释工作,让村民积极配合系统治理项目实施。
7.
由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卫计局负责加强对污染水、饮用水的监测。

已办结

8

D201807078

洞口县雪峰街道木瓜村“某无名水泥搅拌厂”,产生大量扬尘,废水直排周边的无名乡村小河。

洞口县

扬尘

79号上午8点半,雪峰街道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成立了专项调查处理小组。会后,雪峰街道、县环保局、县经信局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调查核实:该站没有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无排污许可证,搅拌站建有4级沉淀池,洗砂生产线建有3级沉淀池,进出道路和场地没有硬化,物料没有遮盖、围挡,搅拌车间没有封闭,生产时产生扬尘、粉尘,没有噪声和粉尘防治设施,对周边环境造成了影响。

属实


1.79,县环保局对其下了责令停产决定书(洞环停字[2018]33
号),责令其立即停产。
2.
县环保局给县经信局致函(洞环函[2018]17),要求对其实施生产断电。711,洞口供电所、木瓜村委会对其实施了生产断电。
3.
雪峰街道责令该站715前自行拆除所有生产设备、清理场地,按照“两断三清”严格落实到位。该站负责人表示愿意配合政府整改,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

9

D201807079

 新宁县马头镇木云村白云山脚下长期存在一处大型垃圾堆,长期无人管理,严重污染了周边环境。

新宁县

固体废物

马头桥镇牧云村垃圾堆放厂坐落在马头桥镇牧云村3组,于20183月份开始堆放垃圾,堆放量约5吨左右,属露天堆放,垃圾来源于马头桥镇跃进村。

部分属实

马头桥人民政府2018710出动挖掘机和垃圾清运车把现场垃圾进行彻底清理,垃圾清运到新宁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对现场用石灰进行消毒处理,通往垃圾堆放场的道路进行堵死,并树立警示牌,严禁倾倒垃圾,已确保再次倾倒垃圾污染环境,目前,垃圾已清理完毕。

已办结

10

D2018070710

 邵阳县塘田市镇金水村五组在建“某无名养猪场”,无任何环保手续,距村民饮用水井口约100,村民担心饮用水井被污染。

邵阳县

其他

    经现场调查核实:1、信访人反映的邵阳县塘田市镇金水村五组在建的“某无名养猪场”实为“邵阳县鑫鑫专业养猪合作社”。该场于201710月开始兴建,201814在县环保局进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备案登记。2、该场距离居民居住区300,属适养区;该场距村民饮用水井约130,而该场处理后污水排放方向与该水井相反;3、该场一栋360平方米栏舍正在建设当中,场内的雨污分流处理设施、干粪堆积发酵棚、污水三级沉淀池等粪污处理设施还未建成完工。

不属实

  1、责令该养猪场必须在基础设施、粪污处理设施全面完工后方能从事生猪养殖,并由县畜牧水产局、环保局、塘田市镇人民政府实行进度跟踪监管;2、责令该养猪场业主流转配套消纳的田土或山地,用于经处理后的粪污资源化利用,有效防止养殖污染;3、责令该养猪场与县畜牧水产局签订《邵阳县畜禽规模养殖场环保责任承诺书》,切实履行企业污染治理主体责任。

已办结

11

D2018070711

 邵阳市隆回县桃洪镇工业园城南片“惠农屠宰场”,废水直排外环境,散发恶臭气体,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日常生活。

隆回县

(一)关于“废水直排外环境”的问题
该公司废水经过水解酸化接触氧化处理后,通过提升泵抽至隆回县城南污水收集管网排放到隆回县污水处理厂处理,群众反映汇隆食品有限公司废水直排外环境不属实。
(二)关于“散发恶臭气体”的问题
1.
该公司地下室存放的牛皮,腌制后没有及时外售,发出难闻恶臭气体,影响了周边环境。
2.
化尸池墙壁有渗漏现象,没有及时清理残渣废物,向周围环境散发恶臭气体。
3.
场内垃圾收集箱内发现污血、猪下水、内脏等屠宰废弃物、没有及时清运,有腥臭气味产生。
4.
没有固定的干化场所,六级厌氧化粪池和废水收集管网清淘出来的废渣没有及时清运,散发难闻气味。
(三)根据隆回县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报告(隆环令监〔201873号)结果,汇隆公司屠宰废水排放口污染物排放浓度为氨氮:22.27mg/L,总磷:1.44mg/LCOD73mg/L,符合《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排放限值。

部分属实

201879,县畜牧水产局向汇隆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县环境保护局向汇隆公司下达了《关于对邵阳汇隆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现场检查的监察意见》。
710,县人民政府在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会议室组织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环境保护局、县城管局、县建设局就汇隆公司存在的问题召开协调会,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1.
汇隆公司对场内环境开展清理整顿
1)修建固定干化场,采取防渗防漏措施,修建围堰和雨棚,防止雨水冲刷造成二次污染。对干化废渣及时清运。
2)猪下水等易腐烂废弃物送至化尸池处理。对化尸池采用有效防渗防漏措施,及时添加药剂、定期处理化尸池废水,减少恶臭气体的产生。
3)禁止在场内收集、贮存牛皮并进行腌制,对现有牛皮立即外售处理,对场地进行清洗消毒,消除恶臭气味。
4)猪毛用清水池收集后及时外售,禁止在场内晾晒。
5)猪血用桶子收集后及时外售,不能在场内用于其他用途,不能在场内过夜贮存。
2.
由县城管局负责对汇隆公司垃圾收集点垃圾及时清运,汇隆食品公司承担相关费用。
3.
由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在8月底前建设好污水管网支管,将汇隆公司污水通过管网排入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已办结

12

D2018070712

 武冈市第二中学中有五栋教工宿舍,房屋地下层停车位。目前三分之二的停车位已外租并擅自改建为住宿用房。由于地下层没有配建下水管道和排烟通道,租户生活中产生的油烟和生活污水不能妥善处置,造成污染,对楼上的居民正常生活造成影响。

武冈市

其他

武冈市第二中学五栋教工宿舍每栋为6层,其中一层为车库共120个,并非地下层停车位。目前使用情况如下:
五栋教工宿舍中有23个车库现已居住人或用作厨房,58个车库已进行改造但并未居住人或作厨房,2个车库正在改造,37个车库未改造。
因车库有人居住或作厨房,有产生油烟和污水现象,其中油烟未经过处理直接排放,生活污水没有专用管道排放。

属实

  市教育科技局立即责令武冈市第二中学进行整改,市第二中学79召开会议,要求所有已经居住人的车库,从2018710起禁止继续居住或作厨房使用,杜绝产生油烟和污水。已经改造还未居住人的,以后一律不许居住或作厨房使用。同时还成立整改工作小组,由学校党委书记王常龙同志为组长,负责整改工作。
武冈市第二中学79组织召开了教工宿舍所有住户会议。组织相关住户和租住户签订承诺书,从2018710起不许居住或作厨房使用。
目前,所有住户整顿完毕,整改工作小组定期进行督查,以防反弹。

已办结

13

X201807071

“邵东金氏能源贸易有限公司”未获得环保、安监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非法能源储存(柴油、重油、废油等液态能源),挥发性散溢气体造成大气污染;储油罐燃料泄露,对周边环境和居民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影响。燃油(料)泄漏渗入地下,造成周边农作物大面积枯萎、死亡;威胁周边群众饮用水安全和身体健康;担心发生类似天津爆炸案等未知安全事件。要求邵东县政府及时调查。

邵东县

其他

1.环评手续审批情况。经调查,该公司做了《重油储存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211月邵阳市环境保护局对邵东金氏能源贸易有限公司重油储存库建设项目下达了环评批复(邵市环评〔2012149号)。因市场需求,20179月该公司委托湖南绿鸿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煤焦油、重油储存库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712月邵阳市环境保护局对邵东金氏能源贸易有限公司煤焦油、重油储存库改扩建建设项目下达了环评批复(邵市环评〔201765号)。
2.
环境污染情况。经现场调查核实,该公司建设了围堰和应急池,对灌区、装卸区、危废暂存间采取了三防措施,并建有初期污水收集池。现储存有500吨重油。2012年环评批复没有要求安装油气回收装置,2017年改扩建项目的环评批复要求安装油气回收装置,现正在购买油气处理设施准备安装。经现场察看,储油罐完好,未发现有重油泄漏。但在今年5月份清洗油罐时,海底阀兰片损坏,造成小部分燃油外泄,因当时下大雨,有一部分燃油流向了稻田,对农作物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该公司已对受损村民进行了经济补偿。
根据现场勘查,邵东金氏能源贸易有限公司储油罐处有排水渠150,现场勘查时未见排水,雨天时有场地地表水排出进入鱼塘,排水渠稍有废油气味,但未见油渍。排水渠下方有耕地约8亩,鱼塘2口近2亩,耕地种植各类农作物约1亩,其余为荒地。农作物生长正常,无枯萎、死亡现象,鱼塘水面未见油渍,也没有死鱼现象。只是在离排水渠约10远的辣椒土的一段沟坑有明显废油浸染痕迹,沟坑两边有30厘米高浸痕,浸痕长约4,有明显废油气味,但该沟坑的上部与下部以及周边其它地方都未见油渍浸染现象。

部分属实

1.责令该公司加快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尽快对改扩建项目组织验收。
2
.责令该公司对周边水沟进行清理,全面清理公司内部洒落的油渍,按规定处置清理物,并加强日常保洁。
3.
要求县环保局和周官桥乡政府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已办结

14

X201807072

邵阳县“河伯乡垃圾焚烧场”因“选址不合理、焚烧方式粗暴,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被周边村民多次举报。中央第六环保督查组曾接到村民举报并交办当地环保部门,做出“立即停止使用,恢复原貌,罚款29400元”的处理意见。但该垃圾场停止焚烧一个月后又恢复焚烧;201711月中旬,环保部门现场对其进行封停关闭处理;128群众发现垃圾场有动工迹象,到乡政府咨询,时任乡党委书记明确表示:修好围墙后继续使用,并扬言没经乡党委政府同意环保部门不敢拆除。村民曾到县信访局和12369网络举报平台反映情况,市、县两级环保局均作出答复:已要求河伯乡人民政府必须依法履行主体责任,严禁恢复使用,并按要求逐步拆除相关设施设备。但乡政府对处理意见置若罔闻,拒绝拆除焚烧炉等设备,并继续修建围墙。要求核查对环保督办处理不实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拆除该垃圾场焚烧设备。

邵阳县

其他

 经现场调查,群众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焚烧场目前已关闭停用,场内的垃圾也已清理完毕。但焚烧炉没有拆除,环保设备也没有拆卸,废弃炉渣没有转运。

部分属实

1201879,我县河伯乡党委政府召开班子会议研究,做出了按要求立即拆除垃圾焚烧炉的决定,并成立了以乡长朱德祥为组长的拆除工作领导小组,并通过拆除方式。                22018710上午,拆除工作领导小组在县河伯乡乡长朱德祥带领下指挥机械设备对焚烧炉进行拆除,12时全部拆除到位。                             3、下一步,将组织对场内炉渣进行转运填埋,焚烧、净化等相关设备进行拆卸变卖处理。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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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邵阳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739-256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