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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简报第二十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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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迎春督导新宁县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工作

    4月28日,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周迎春到新宁县督导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工作。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高标准、高效率抓好问题整改,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周迎春直接来到新宁县污水处理厂的净化处理排水口、微生物处理池旁,进行现场察看,详细了解废水取样监测指标、监管监控措施等情况。指出要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明确整改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留隐患。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雨污分流管网升级改造,切实提高污水处理能力。要严格规范污水处理程序,经处理后的水质必须达到排放标准,监测结果要经得起人民群众和历史的检验。
    群众举报新宁县马头桥镇金马矿业有限公司存在污染环境问题,也是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的信访件之一。在金马矿业矿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效果图前,周迎春详细了解整改进展、水体污染治理、水质检查结果等情况。她说,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用生态文明建设新要求和新发展理念来评估矿山开采,不能因小失大破坏良好的生态环境。要自上而下拧紧责任链条,严格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责任人、一抓到底”的要求,抽调精干力量组建整改工作专班,深入现场调查核实,全面分析查找问题原因,坚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限时整改。要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坚决杜绝滥采乱挖,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长江流域省界断面(资江夫夷水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跨
区划协作机制建立

    日前,湖南省新宁县人民检察院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资源县人民检察院在邵阳市人民检察院、桂林市人民检察院的指导下,就加强长江支流(资江夫夷水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跨区划协作等问题达成共识,签订了《关于建立长江流域省界断面(资江夫夷水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跨区划协作机制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有效解决“上下游不同步,左右岸不同行”问题,形成全流域、跨区划保护合力。
    《框架协议》建立了多项合作工作机制,促使两地检察机关下好公益保护“一盘棋”,为守护祖国绿水青山贡献检察力量。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情况

    4月28日全省交办举报件161件(其中重点件10件),我市接到交办举报件14件(其中重点件0件),按地区分布为:邵东市3件、北塔区3件、洞口县2件、邵阳县1件、武冈市1件、隆回县1件、双清区1件、城步县1件、绥宁县1件。从污染类型来看,有效举报涉及大气污染方面的最多,占39.29%、其次是生态、水、噪音和其他污染等,分别占32.14%、14.29%、7.14%、7.14%。
    截止4月28日全省从第一批至第二十二批累计交办2550件(其中重点件339件),累计交办我市203件(其中重点件31件),全省排名第4。累计按地区分布为:邵东市53件(重点件6件)、新邵县22件(重点件8件)、洞口县22件(重点件7件)、邵阳县20件(重点件3件)、武冈市16件(重点件1件)、新宁县15件(重点件3件)、隆回县13件、大祥区12件、双清区8件(重点件1件)、北塔区6件、经开区6件、城步县5件(重点件2件)、绥宁县5件。累计涉及生态污染举报最多,为60.5件,占29.8%;其次是水污染55.5件、大气污染46件、噪音污染20件、其他污染12件、土壤污染6.5件、辐射污染2.5件,分别占27.3%、22.7%、9.9%、5.9%、3.2%、1.2%。
    截止4月28日应调度第一至第十五批共132件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其中上报办结87件,办结率为65.91%。具体情况为大祥区8件(办结8件)、双清区5件(办结4件)、北塔区2件(办结2件)、经开区5件(办结4件)、邵东市33件(办结23件)、新邵县16件(办结4件)、隆回县10件(办结10件)、洞口县14件(办结7件)、绥宁县3件(办结1件)、城步县3件(办结2件)、武冈市10件(办结5件)、新宁县9件(办结6件)、邵阳县14件(办结1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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