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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邵阳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概述
2014年,邵阳市环境保护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不断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到全局各科(室)、直属单位,必须实行统一领导,建立多方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理运行的有效机制。局领导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亲自负责,明确市环境局信息宣教科具体负责市环保局信息公开工作,设立专职人员负责收集整理公开信息,达到了“全覆盖”和“无缝隙”,形成了横向广泛参与、纵向分级负责的信息网络。
(二)丰富公开内容,保障更新速率。我局将信息公开的内容和速率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安排市环境信息宣教科专人负责邵阳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信息公开的维护管理和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将网站政务动态信息更新数量纳入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全市环保系统信息更新的监督管理,有效保证了网站信息更新速率和数量。
(三)公开形式多样,信息内容全面。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建立了多项措施,丰富信息公开形式。1、充分发挥邵阳市环境保护局网站这个网络平台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公开大量环境信息。2、在市环保局大楼大厅显著位置,通过公开栏等方式邵阳市环境保护业务办事指南,包括内设机构分布情况、工作职责、办事流程图等。3、依据《条例》规定,对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分情况及时给予答复,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4、积极开展与新闻单位合作,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宣传环境保护,通报全市环境质量状况及地方性环境法规发布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全年公开政府信息总数为2115条,其中环保政务信息公开1339条,政策法规信息公开50条,环评审批信息公开320条。
2014年,我局收到两起依申请公开报告,我们都按着相关文件要求,依法依规按程序向申请者进行了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4年,邵阳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配套制度和信息公开目录尚需完善,对县(区)环保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有待加强等问题。2015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切实围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及时公开重点城市空气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等信息。继续加大社会广泛关注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的信息公开力度。
(二)完善环境信息公开目录,增强公开的有效性、科学性和合理性,方便群众查询和使用。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通过主动公开减少依申请公开数量。
(三)加强对县(区)环保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通过深入调研、组织交流、开展培训等形式,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完善信息公开绩效考核机制,继续开展全国各省级环保厅(局)政府网站绩效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