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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环境保护局2013年信息公开年报
文件名称: 邵阳市环境保护局2013年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 4305000061/2014-00038  
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公开责任部门: 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14-02-25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14-02-25 有效期: 永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的通知》要求,特编制邵阳市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统计数据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八个建成”为主线,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严格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不断增强环保工作透明度和群众参与度。2013年,我局在局机关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115条。其中工作动态815条;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文件和行政处罚信息、法律法规各类公告公示信息623条;空气质量报等统计类信息12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要求,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宣教,负责我局信息公开及管理工作,形成“宣教牵头负责,业务科室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同时确定了信息公开的专职人员,把责任落实到科室、队、站,所,落实到人头,实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
  (二)建章立制,完善制度体系 
一是完善内容监管制度。我局根据《邵阳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邵阳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出台了《邵阳市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建立了规范、高效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和更新机制,就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内容、要求等作了进一步规范,确保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有效。二是建立健全了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制订了《邵阳市环境保护局信息公开保密制度》,要求各科室在报送信息都要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认可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以避免错定或漏定。
三)大胆创新,丰富公开渠道
  一是突出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平台地位。我局严格按照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环保工作实际,每周定期不定期局机关户网上对环保工作动态信息、环保政策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文件、空气质量日报、投诉处理等各类环保信息进行公开,进一步推进了环保信息公开的透明化。2013年,我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共计公开各类环保信息共2115,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是 创新利用新媒体作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阵地。在继续利用好公开栏、制度上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的传统渠道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更加主动、及时地公开环境信息,回应群众普遍关心的环保民生问题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我局未接到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收费情况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公开信息时,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建议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拓宽,使群众有更多的渠道了解环保信息,方便群众办事。二是信息公开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和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长效科学的工作机制。为此,我局拟在三个方面采取积极有效的改进措施:
  (一)明确界定,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环保信息的梳理,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二)加强培训,增强公开工作能力。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内容、流程的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能力,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
(三)科学规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14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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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邵阳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739-256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