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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宁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了新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请求批准实施《新宁县生态县建设规划(2013~2023)》的情况汇报,并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决定批准实施该《规划》。
会议认为,生态县建设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其目的是把新宁县范围内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环境保护有机结合起来,应用循环经济的理念,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实现以生态建设促发展,以建设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实现,提高新宁人民大众的生活质量和人居环境。是推进生态文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有效途径,有利于实现社会经济协调、持续的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对促进新宁生态型经济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生态建设目标。经审议,会议决定批准《新宁县生态县建设规划(2013~2023》,并要求县政府尽快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国家级生态县创建任务。
至此,新宁县历时一年半时间完成了生态县建设规划的编写、征求意见、修订、专家论证、县四大家讨论、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部工作。(供稿:新宁县环保局刘正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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