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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邵阳市环境保护局部门决算
文件名称: 2019年度邵阳市环境保护局部门决算
索引号: 4305000061/2020-04916  
公开目录: 财政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0-09-04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0-09-04 有效期: 永久

目录

第一部分邵阳市生态环境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机构运行信息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邵阳市环境保护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全市环境保护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起草或拟订全市有关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市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执行环境保护标准,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实施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目标,参与制定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

2、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和协调解决全市重大环境问题;负责全市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县(市、区)际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和协调市内重点流域、水域污染物防治工作;负责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依法负责排污费的征收、减缓免及稽查。

3、承担落实全市污染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实施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督查、督办、核查全市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提出追责的具体建议。

4、负责提出全市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参与指导和推动全市循环经济与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5、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市政府委托,对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建议,按国家、省和市里规定审核审批全市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污染源的限期治理工作,负责危险废物经营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7、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生态保护工作。拟订全市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监督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

8、负责全市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以及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核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标准。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应用审批。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承担核事故和重大电磁辐射事件的相关责任。

9、负责全市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全市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统一发布全市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10、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市级环境保护科技成果的鉴定、交流与推广。

11、开展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提出全市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中有关问题的建议,开展对外环境保护信息交流工作,管理和组织协调环境保护国际条约市内履约活动,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12、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培训规划,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3、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我局内设12个科室,下设大祥、北塔、双清、宝工4个环保分局,下辖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市环境研究与信息中心、排污权交易中心4个二级机构。

(二)决算单位构成

此部门决算包括局机关和环境监察支队以及4个环保分局。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排污权交易中心、市环境研究与信息中心为财务独立核算的法人机构,此部门决算不包含在列。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总计4032.46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959.13万元,增长31.21%,主要是因为项目工作经费增加以及人员工资、医保等增加2019 年度支出总计3523.71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571.26万元,增长16.21%,主要是因为项目工作经费增加以及人员工资、医保等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032.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65.04万元,占98.33%;其他收入67.42万元,占1.6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523.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6.33万元,占56.94%;项目支出1517.38万元,占43.0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总计3965.04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891.71万元,增长29%,主要是因为项目工作经费、人员工资、医保等增加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总计3458.95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506.5万元,增长17%,主要是因为项目工作经费、人员工资、医保等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458.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06.5万元,增长17%,主要是因为项目工作经费、人员工资、医保等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458.9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5.32万元,占6.51%;卫生健康支出92.94万元,占2.69%,节能环保支出3002.11,86.79%住房保障支出138.58万元,4.0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08.0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458.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63%,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5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老同志增加生活补贴待遇。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36.01万元,支出决算为142.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43%,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8.2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员工与在职员工去世。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6.48万元,支出决算为8.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1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增加。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3.24万元,支出决算为3.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4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增加。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54.13万元,支出决算为66.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8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增加。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26.45万元,支出决算为26.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003.97万元,支出决算为1470.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4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增加。

    9、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40万元,支出决算为605.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65%,决算数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未完工,尾款未结。

    10、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60万元,支出决算为926.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3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了项目经费。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77.74万元,支出决算为138.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8.2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人员工资增长。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41.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53.9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其他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退休费、抚恤金等;公用经费187.6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6万元,支出决算为33.69万元,完成预算的6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0万元,支出决算为18.84万元,完成预算的47%,决算数小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年底未及时开票,有部分接待费未结账,与上年相比减少18.76万元,减少5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有部分接待费未结账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6万元,支出决算为14.85万元,完成预算的93%(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为16万元,决算数为14.85万元,公务车辆保有3辆),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8.85万元,减少3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84万元,占56%,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4.85万元,占4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84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340个、来宾2133人次,主要是开会、审计、督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4.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85万元,主要是汽油费、维修费、过路费、车辆保险等支出,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对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绩效评价报告见第五部分附件。本单位在2019年度无重点项目资金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7.66万元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3.78万元,用于召开全市生态、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暨城市管理工作会议,人数60人,内容为贯彻落实全市生态环境工作会议和推进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召开环境统计工作会议,人数31人,内容环境统计工作;生态环境保护统筹强化监督工作,内容为战略部署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确定的重点任务和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开支培训费0.22万元,用于环保新闻通讯员培训,人数1人,内容为新闻宣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09.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46.6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 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 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 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对企业补助: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费用补贴:反映对企业的费用性补贴。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

附件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单位概况

1、机构设置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设12个内设科室:办公室、环境信息宣教科、规划财务科、政工科、环境影响评价科、污染防治科(总量控制科)、固体废物管理科、自然生态保护科、核与辐射管理科(市核事故应急管理办公室)、环境监测与科技产业科、法规科、纪检(监察)室。下设大祥、北塔、双清、宝工4个环保分局,下辖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市环境研究与信息中心、排污权交易中心4个二级机构,其中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排污权交易中心、市环境研究与信息中心为财务独立核算的法人机构。

2、人员概况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人数为156人,现有在职工作人员111人,退休人员45人。

3、主要职能及重点工作计划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能:(1)负责建立健全全市环境保护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2)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和协调解决全市重大环境问题。(3)承担落实全市污染减排目标的责任。(4)负责提出全市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参与指导和推动全市循环经济与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5)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6)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7)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生态保护工作。(8)负责全市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以及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9)负责全市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10)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市级环境保护科技成果的鉴定、交流与推广。(11)开展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12)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培训规划,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13)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邵阳市生态环境局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2019年度邵阳市财政局批复邵阳市生态环境局预算支出26,080,2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3,080,200.00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841,100.00元,商品服务支出3,200,4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8,700元;项目支出13,000,000.00元,系各项环保专项支出。

二、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度邵阳市生态环境局预算实际到位数39,650,401.05,实际支出数35,237,054.7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63,269.23元,项目支出15,173,785.47元。本期财政补助结转结余13,524,173.83元。

()基本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邵阳市生态环境局经费基本支出20,063,269.23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347,551.62元,商品服务支出16,376,538.51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87,112.91元,债务利息支出21,648,其他资本性支出1,104,203.66元。为了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控制行政成本,减少浪费,邵阳市生态环境局制订了《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并规范公务接待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邵阳市生态环境局在2019年的“三公经费”开支总额341,796.79元,比2018年的613,500.00元同比减少271,703.21元,下降了44.3%

(三)专项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邵阳市生态环境局项目经费支出15,173,785.47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1,223,006.00元,国外债务付息21,648,其他资本性支出1,099,398.00元。项目经费支出主要用于、新农村建设及扶贫支出、中央环保督查及省级环保督查“回头看”、污染防治攻坚战等支出3,533,583.47,其他委托业务费支出9,296,150.00元。

 三、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1、“三公经费”控制情况的评价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0万元(其中:出国(境)经费预算数0万元,公务招待费用预算数4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预算数30万元), 2019年度实际发生“三公经费”支出61.35万元,其中:出国(境)经费0.00元,公务招待费用37.6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23.7元。“三公经费”控制情况见下表:

        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变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 目

2019年预算数

2019年支出数

控制率(%

备注

1

出国(境)经费

0

-

2

公务招待费

40

37.65

94%

3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

30

23.7

79%

   

70

61.35

88%

2、非税收收入情况的评价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非税收入预算数为340万元,为一般罚没收入340万元。收入管理方面,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所有非税收入除法律允许可当场收缴外,其余一律开具《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代理银行存入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2019年邵阳市生态环境局非税收入277.5万元,非税收收入完成率为82%

      

      2019年度非税收入完成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 目

本年度计划收入数

本年度实际收入数

本年度上交数

增减金额

完成率(%

备注

1

一般罚没收入

340

277.5

277.5

62.5

82%

340

277.5

277.5

62

82%

3、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评价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编制了2019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并上报,采购预算金额210万元。2019年度单位对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内项目主要实行自行采购。

三、预算管理评价情况

为加强对预算资金的支出管理,邵阳市生态环境局先后修订了《财务管理制度》、《关于规范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邵阳市环保局公务用车管理规定》、《邵阳市环保局内控制度》。切实执行非现金结算,单位一切开支均通过公务卡结算、国库集中支付结算。贯彻执行“三重一大”、“财务审批一支笔”民主集体理财制度,单位一把手对财务管理负总责,分管财务局领导负责报销审批。所有的支出严格按预算执行,实行事先审批,经费支出按照“先申报计划,再开支;先审核,后报销”的程序进行。每年由规划财务科按照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综合预算的原则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市财政局批复的预算在局门户网站公示。

四、资产管理评价情况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管理行为,在制订《财务管理制度》时专门设立章节规范了资产管理。单位的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购置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局办公室、信息宣教科和规划财务科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年度采购预算计划,随同部门预算报市财政局批复计划。没有资产采购预算计划的,一律不得购置。财务部门每年及时报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逐步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资产从购置至处置各环节的国有资产管理行为,切实做到资产管理规范、资金使用规范、会计核算规范,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2019年固定资产统计情况见下表:

       2019年度固定资产情况统计表           单位:

序号

类别

在用固定资产

未用固定资产

合计

固定资产利用率(%

备注

数量

金额

数量

金额

1

房屋建筑物

48243838.64

48243838.64

100%

2

通用设备

5347745.49

5347745.49

100%

3

专用设备

2722390.00

2722390.00

100%

4

家具、用具

124889.66

124889.66

100%

  

57562867.79

57562867.79

100%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019年邵阳市生态环境局经费开支严格按预算执行,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实行统一核算,统一帐户,统一管理,所有的财务收支活动归口规划财务科统一管理,做到开源节流,使有限的经费发挥较优作用,基本支出保证机关正常运转,2019年“三公经费”开支控制良好,整体支出基本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随意借用、大额现金支付等情况,重大财务事项经由集体研究决策,专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原始凭证的取得真实有效,无超范围、超预算开支。根据邵阳市财政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体系,讨论分析后,得分92分。

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9年,是全市环保工作面临重大压力和空前挑战的一年,我们先后启动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对中央环保督察及省级环保督查“回头看”整改项目进行大整治。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生态环境厅的正确指导下,全市环保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中央、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主线,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攻坚战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全面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环境监管,确保环境安全,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环境保护各项重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支撑。2019年市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43μg/m3,比2018年同期下降6.4%;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59μg/m3,比2018年同期下降9.2%;优良天数312天,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5.5%,空气质量全省排名从第九名上升到第六名。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全省排名第一。2019年我市监测断面(点位)水质稳中趋好,水质优良率100%,全年断面监测472次,月度不达标仅4次,占总监测次数的0.8%,达标率较2018年上升2.4%。加大水污染防治攻坚力度,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中趋好。2019年全市14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未发现水质超标现象,水质达标率100%。资江、沅江水系水质全部达标且水质类别较上年保持稳定,市区、各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市级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全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件。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1、年初预算编制欠精准,预算与实际支出差距较大

一是总体预算与实际支出差距较大。二是具体项目预算编制欠准确。

2、“三公经费”制度建设及日常管理有待完善

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没有明确公务接待工作餐金额标准,没有规定接待人数与本单位陪餐人数标准。

3、资产管理欠规范

固定资产没有及时入账。局机关办公楼已使用5年以上,仍没有办理不动产权证。

八、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合理编制年度预算,结合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和绩效目标需求,科学编制预算方案,减少预算追加,保持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强化支出计划,严格经费支出管理。在确保人员经费开支,必要的办公经费需要的前提下制定切实可行的预算支出计划,严格执行,保证计划的有效性。

2、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办法。公务接待需明确接待标准和陪餐人数:接待标准可参考市定点酒店会议费一次工作餐的标准,根据接待对象级别上下浮动;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据三分之一。强化报账审核手续,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予接待,无审批表的餐饮发票不予报销,菜单中不得出现与餐饮无关物品以及香烟和高档酒水等。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完善用车手续和用车流程内控制度,防范公务用车改后革既领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车现象发生。

3、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严格控制国内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年度预算执行中不予追加。对各类基本支出严格按《关于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问题的通知》、《邵阳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邵阳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邵阳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等文件执行。

4完善资产管理。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完善账务处理方式,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国有资产使用中的不当损失和浪费;对政府采购目录内项目或限额标准以上的资产,需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应当每年至少清查盘点一次,做到家底清楚,账、卡、实相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严格的国有资产管理责任制,将国有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个人。



   第二部分附表:邵阳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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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39-256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