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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邵阳市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邵阳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采购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邵阳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邵阳市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市环境保护局承担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建立健全全市环境保护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起草或拟订全市有关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市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执行环境保护标准,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实施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目标,参与制定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
(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和协调解决全市重大环境问题;负责全市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县(市、区)际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和协调市内重点流域、水域污染物防治工作;负责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
(三)承担落实全市污染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实施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督查、督办、核查全市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提出追责的具体建议。
(四)负责提出全市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参与指导和推动全市循环经济与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五)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市政府委托,对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建议,按国家、省和市里规定审核审批全市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污染源的限期治理工作,负责危险废物经营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七)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生态保护工作。拟订全市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监督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
(八)负责全市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以及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核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标准。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应用审批。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承担核事故和重大电磁辐射事件的相关责任。
(九)负责全市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全市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统一发布全市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十)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市级环境保护科技成果的鉴定、交流与推广。
(十一)开展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提出全市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中有关问题的建议,开展对外环境保护信息交流工作,管理和组织协调环境保护国际条约市内履约活动,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十二)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培训规划,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邵阳市环境保护局是市政府的组成部门,内设12个科室,下设大祥、北塔、双清、宝工4个环保分局,下辖市环境监察支队、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市环境研究与信息中心、排污权交易中心4个二级机构,其中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市环境研究与信息中心为财务独立核算的法人机构。
(二)决算单位构成。邵阳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邵阳市环境保护局本级以及大祥、北塔、双清、宝工4个环保分局和市环境监察支队决算情况。环境监测站、环境研究与信息中心、排污权交易中心均为财务独立核算单位,他们不包括在此列。
第二部分 邵阳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邵阳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3,073.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73.33万元。比上年减少2.11%,占本年总收入的100.00%。其减少主要原因是:响应厉行节约精神。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952.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0.10万元,占本年总支出63.34%。项目支出1082.35万元,占本年总支出36.66%。其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是我局2018年各项专项工作量均大幅增加,人员工资、医保等增加。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301.91万元,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073.33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1,228.57元,财政拨款支出 2,952.4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349.46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35.55万元,增长11.2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为3,073.33万元政府性基金为0.00万元其增加的原因是我局2018年各项专项工作量均大幅增加,人员工资、医保等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52.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增加315万元,增加11.93%。其增加的主要原因为:省级环保督及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2018年开展“蓝天保卫战”专项行动,经费开支大,人员工资、医保等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73.33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104.09%。与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减少66万元,减少2.11%。其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响应厉行节约精神。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952.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24万元,占5.5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0.14万元,占2.71%。节能环保支出2629.93万元,占89.08%。住房保障支出79.14万元,占2.68%。其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我局2017年各项专项工作量均大幅增加,人员工资、医保等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511.70万元,支出决算为2,952.45万元,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省级环保督及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2018年开展“蓝天保卫战”专项行动,经费开支大。人员工资、医保等增加。
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683.95万元,比上年增加13.57%。商品和服务支出124.67万元,比上年减少38.7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54万元,比上年减少88.92%。其他资本性支出39.94万元,比上年增加250.66%。项目支出1082.35万元,比上年增加45.11%。其中: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2.16万元,上年无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11.7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952.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54%,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38.39万元,支出决算为138.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9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员工去世。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6.59万元,支出决算为6.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3.3万元,支出决算为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55.1万元,支出决算为5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25.04万元,支出决算为25.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104.14万元,支出决算为1590.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0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级环保督、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2018年开展“蓝天保卫战”专项行动经费开支大。人员工资、医保等增加。
9、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810万元,支出决算为837.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2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省级环保督、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2018年开展“蓝天保卫战”专项行动经费开支大。
10、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污染防治水体项目。
11、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环境执法监察(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3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污染减排环境执法费用。
12、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
13、年初预算为29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经费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79.14万元,支出决算为79.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6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1.36万元,完成预算的9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如下: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数为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人数0人。公务用车购置数量为0台,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23.7万元,占38.62%。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37.65万元,占61.36%。公务接待989批次9607人次。
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7年增加2.4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3.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3.7万元,原因是今年蓝天保卫战、中央环保督查等一系列专项工作对公务用车的需求大大加强,我局将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对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及环境保护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自评90分。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分90分,环境保护专项支出自评分91分。
本单位2018年无重点项目资金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邵阳市环境保护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164.62万元。比2017年减少50.2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8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年末共有车辆3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是指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 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 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税金及附加费用:反映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费用,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附加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