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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湖南鸿展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PCB智能设备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2025年9月11日至2025年9月1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邵阳市生态环境局隆回分局 邮编:422299
联系电话:0739-823245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鸿展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PCB智能设备制造建设项目变更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邵阳市隆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建设单位 |
湖南鸿展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中皓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鸿展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拟投资2000万元用于湖南鸿展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PCB智能设备制造建设项目变更。本项目主要是增加表面处理(脱脂、磷化)和喷粉工序,将现有项目生产的设备及配件进行表面处理(脱脂、磷化)和喷粉并建设相应的配套环保设施,给排水和供电等公用设施依托现有。项目建成后年产专用设备50套。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在建设和后续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机加工工序产生的粉尘自然沉降后无组织排放;焊接废气呈无组织排放;磷化工序产生的磷酸雾产生量很小,呈无组织排放;喷粉废气经大旋风二级粉末回收系统处理呈无组织排放;喷粉后固化废气产生量很小,呈无组织排放;烘箱燃烧废气产生量很小,呈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引至食堂楼顶排放。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相关排放限值;喷粉车间外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中型标准要求。 (三)加强营运期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采取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制,雨水通过厂区内雨水管道汇入园区雨水管网;项目脱脂水洗废水经调节池+中和除油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排入隆回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车间清洁废水经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排入隆回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磷化水洗废水经收集池+中和絮凝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四)加强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在仓库内,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保要求,金属边角料、金属废屑定期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焊渣出售给废品回收公司;按相关规范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对废润滑油、废槽液、废槽渣、污泥、废劳保用品分类收集,并储存在危废暂存间,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理;生活垃圾、废清洗拖把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六)加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本项目采取雨污废分流排水体系;厂房地面进行全部硬化;厂房内地面、隔油池、化粪池、原料仓库及危废暂存间全部进行防渗处理;厂房周边空地应采取绿化措施,种植具有较强吸附能力的植物。 |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湖南鸿展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PCB智能设备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2025年9月11日至2025年9月1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邵阳市生态环境局隆回分局 邮编:422299
联系电话:0739-823245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鸿展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PCB智能设备制造建设项目变更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邵阳市隆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建设单位 |
湖南鸿展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中皓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鸿展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拟投资2000万元用于湖南鸿展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PCB智能设备制造建设项目变更。本项目主要是增加表面处理(脱脂、磷化)和喷粉工序,将现有项目生产的设备及配件进行表面处理(脱脂、磷化)和喷粉并建设相应的配套环保设施,给排水和供电等公用设施依托现有。项目建成后年产专用设备50套。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在建设和后续运营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机加工工序产生的粉尘自然沉降后无组织排放;焊接废气呈无组织排放;磷化工序产生的磷酸雾产生量很小,呈无组织排放;喷粉废气经大旋风二级粉末回收系统处理呈无组织排放;喷粉后固化废气产生量很小,呈无组织排放;烘箱燃烧废气产生量很小,呈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引至食堂楼顶排放。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相关排放限值;喷粉车间外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中型标准要求。 (三)加强营运期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采取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制,雨水通过厂区内雨水管道汇入园区雨水管网;项目脱脂水洗废水经调节池+中和除油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排入隆回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车间清洁废水经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排入隆回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磷化水洗废水经收集池+中和絮凝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四)加强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在仓库内,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保要求,金属边角料、金属废屑定期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焊渣出售给废品回收公司;按相关规范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对废润滑油、废槽液、废槽渣、污泥、废劳保用品分类收集,并储存在危废暂存间,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理;生活垃圾、废清洗拖把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六)加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本项目采取雨污废分流排水体系;厂房地面进行全部硬化;厂房内地面、隔油池、化粪池、原料仓库及危废暂存间全部进行防渗处理;厂房周边空地应采取绿化措施,种植具有较强吸附能力的植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