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邵阳颐和康复医院建设项目的批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于2025年7月24日对邵阳颐和康复医院建设项目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7月25日~2025年8月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9-4777091(邵阳市生态环境局新宁分局行政审批股)
传 真:
通讯地址:新宁县市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422700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决定
序号
文号
项目名称
发文时间
1
邵市环评(9)〔2025〕6号
2025年7月24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主办单位:邵阳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739-256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