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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邵阳县塘田市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批复
文件名称: 关于邵阳县塘田市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批复
索引号: 4305000061/2024-08342  
公开目录: 行政许可 公开责任部门: 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4-07-1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4-07-10 有效期: 长期

关于邵阳县塘田市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入河

排污口设置的批复

湖南湘环邵州水环境综合治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书、《邵阳县塘田市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以下简称《论证报告》)等资料收悉。我局组织专家对《论证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并对其他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征求县水利局等单位意见后,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水利部22号令及《湖南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8〕44号等规定,根据入河排污口论证结论,批复如下:

一、邵阳县塘田市镇污水处理厂(一期负责处理邵阳县塘田市镇的生活污水。该入河排污口位于邵阳县塘田市镇向荣村夫夷水右岸(坐标:东经111.228990°,北纬26.864803°)。根据《邵阳市水功能区划(修编)》(2016.11),本入河排污口所在夫夷水段划定的水功能区为“夫夷水新宁回龙寺-邵阳县保留区”,水质目标为Ⅲ类。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入河方式专用管道。原则同意对邵阳县塘田市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入河排污口设置办理审批手续 。

二、你单位入河排污口污水排放量不得超过2000m3/d,污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格控制按排污许可证的相关要求执行,确保持续稳定达标排放。

三、你单位应严格执行入河排污口和纳污水体相关管理制度,强化环境安全风险管控,制定完善并严格落实事故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防止各类污染事故及事故处理过程中的伴生、次生污染。配合当地水行政、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严格落实相关河道和区域的有关水资源水环境保护措施,确保下游邵阳县塘田市镇夫夷水东方红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邵阳县塘渡口镇夫夷水饮用水源保护区等下游环境敏感区的水生态环境安全。

四、你单位应按照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在入河排污口处规范设立标志牌(入河排污口编码为:FF4305230113SH00),并落实相关监测要求。在该排污口入河前设置便于监测监管的明渠段或采样井,按规定对退水水质和水量进行监测。

入河排污口设施建设涉及河道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应按照河道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执行。

特殊情况下,你单位应服从具有管理权限部门依法作出的入河排污限制决定。

、该入河排污口设置经批准后,如果入河排污口位置、处理排放规模、采用的污水处理工艺等发生变化的,应按照有关规定重新进行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

邵阳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具体负责该排污口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并将排污口设置批复及《论证报告》要求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邵阳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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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邵阳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739-256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