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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井下涌水处理系统改造工程(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新宁县市民服务中心4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22700
联系电话:0739-477709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井下涌水处理系统改造工程(重新报批) |
建设地点 |
新宁县回龙寺镇龙口村龙口锑矿内 |
建设单位 |
新宁县龙口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环境评价机构 |
长沙悦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由于原报批的《井下涌水处理系统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遗漏了铅、汞、铬等重金属污染因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等文件要求,你单位在2024年2月重新申报该项目。公司已投资65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对位于新宁县回龙寺镇龙口村龙口锑矿3万吨/年采矿资源整合工程的污水处理站进行改造扩容:将现有污水处理池改造成3个反应池,1个平流式沉淀池,1个清水池等,并新增一些辅助设备;停用硫酸亚铁、硫化钠污水处理剂,改用重金属捕捉剂。改造后处理规模由450m3/d扩大到1500m3/d,占地面积仍为350m2,不增加用地。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的对策和措施 |
营运期的主要环境影响有废水、噪声、固废、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矿井涌水经 “预处理池+反应池+平流沉淀池+清水池” 工艺设备处理后外排龙口溪。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水下隔声以及加强维护、管理等措施。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污泥等一般固废,经压滤脱水处理后,运至矿区用于矿洞回填处理。废包装收集后外售处理。在线监测废液等危废,暂存与危废间,委托邵阳康源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采取分区防渗,以及加强废水处理设施的维护管理等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