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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邵阳市生态环境局部门决算
文件名称: 2022年度邵阳市生态环境局部门决算
索引号: 4305000061/2023-07697  
公开目录: 财政信息 公开责任部门: 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3-09-22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3-09-22 有效期: 永久

2022年度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生态环境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生态环境规划、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组织实施国家、省生态环境标准和生态环境技术规范。

(二)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以及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监督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县市区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负责提出国家、省、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全市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全市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全市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实施;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实施核与辐射安全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相关标准;组织核安全文化宣传、辐射事故应急和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工作,监督管理核技术利用、电磁辐射、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指导并督促核技术利用单位完成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相关工作。

(八)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或审查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九)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监督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规范和相关标准,统一实施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的设置和自动监测站的建设;配合开展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的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作;落实、督促重点污染源单位自行监测(含在线监测、比对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作,督促开展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落实辖区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和在线监控设施运维单位的监管工作。

(十)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协调履行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市内相关义务。

(十一)负责配合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日常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授权,对县市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查。

(十二)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负责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十三)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贯彻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市生态环境局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全市生态安全,为“二中心、一枢纽”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支撑。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邵阳市生态环境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内设科室14个和机关党委,下设分局4个,全部纳入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3个二级机构。

机关内设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政工科、法规与标准科、综合协调科、科技与财务科、自然生态保护科(加挂生物多样性保护办公室牌子)、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科、土壤生态环境科、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核与辐射管理科、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生态环境监测科、宣传教育科。

4个环保分局分别是邵阳市生态环境局双清分局、邵阳市生态环境局大祥分局、邵阳市生态环境局北塔分局、邵阳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

二级机构分别是邵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邵阳市环境研究与信息中心、邵阳市排污权储备交易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邵阳市生态环境局单位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邵阳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和邵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以及邵阳市生态环境局双清分局、邵阳市生态环境局大祥分局、邵阳市生态环境局北塔分局、邵阳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3,885.04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53.37万元支出总计3,885.04万元(含年末结转与结余4.0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43.77万元,减少21.18%,主要是因为大气项目费用、三区拨的环保工作经费减少及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3,831.67万元(不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66.97万元,占95.7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164.70万元,占4.3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3,881.00万元(不含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其中:基本支出2,195.39万元,占56.57%;项目支出1,685.61万元,占43.4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666.97万元(不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666.97万元(不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与上年相比,减少52.39万元,减少1.41%,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66.9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49%,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13.97万元,减少7.89%,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66.9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9.23万元,占4.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68万元,占4.01%;卫生健康支出119.06万元,占3.25%,节能环保支出3054.41,占83.2%,农林水支出76.11万元,占2.08%,住房保障支出124.48万元,占3.3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89.8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666.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4.2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7.23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预算完成百分比无法计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发2022年绩效奖、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奖励的工作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12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预算完成百分比无法计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三重点工作成效奖励经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先进单位奖励资金、蓝天保卫战先进工作奖励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33.6万元,支出决算为13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0.08万元,支出决算为10.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28.54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预算完成百分比无法计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防控经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90.52万元,支出决算为90.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7、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401.53万元,支出决算为1350.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3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控费用,厉行节约。

8、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事务管理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8.7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预算完成百分比无法计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发2021年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9、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96万元,支出决算为124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4.0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由财政局科室代编,不在预算范围内。

10、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19.05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预算完成百分比无法计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

11、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预算完成百分比无法计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防控经费。

12、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预算完成百分比无法计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安全防护栅栏、消防与安防。

13、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预算完成百分比无法计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发退休人员2021年绩效奖。

1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6.11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预算完成百分比无法计算,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指标错误,应为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24.48万元,支出决算为124.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69.5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42.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1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27.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81%,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注意:三公经费情况说明,往年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口径,今年为财政拨款口径)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7.00万元,支出决算为34.12万元,完成预算的35.17%,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预算完成百分比无法计算,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没有发生国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00万元,减少(增加)0.00%,减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和本年均没有发生国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5.00万元,支出决算为18.33万元,完成预算的52.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4.21万元,增长29.8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防疫期间值班招待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因预算金额为0,预算完成百分比无法计算,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没有发生购车费用。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00万元,减少(增加)0.00%,减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和本年均没有发生购车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6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5.78万元,完成预算的25.4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维护、燃油使用严格执行政府定点采购并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7.12万元,增长82.2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防疫期间方舱和隔离点汽油费,湘ED8186车大修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33万元,占53.74%,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78万元,占46.2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33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302个、来宾2049人次,主要是国内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5.7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78万元,主要是汽油费、维修费、过路费、车辆保险等支出,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7.1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2.06万元,降低8.93%,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3.44万元,降低9.2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3.14万元,用于召开各类工作会议,人数585人,内容为“洞庭清波”专项行动等工作;开支培训费3.91万元,用于开展全市业务培训,人数735人,内容为环统培训、环境监测系统培训、“全员全装、深训精训”等培训。本部门没有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09.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1.18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2.3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06.3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41.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1.6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41.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1.65%。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6套。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整体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邵阳市生态环境局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总体而言,我局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达到了预期目标。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详见第五部分《2022 年度邵阳市生态环境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 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 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 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 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 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 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 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 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对企业补助: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费用补贴:反映对企业的费用性补贴。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附件:2022年邵阳市生态环境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第二部分附件:邵阳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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