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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脑科医院扩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文件名称: 邵阳市脑科医院扩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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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脑科医院扩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于20221129邵阳市和鑫环保砖有限责任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1129日~2022125日(7)。详见附件。

关于邵阳市脑科医院扩改建项目的批复

联系电话:5396625(邵阳市生态环境局大祥分局办公室

通讯地址: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政府919办公室

编:422000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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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邵阳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739-256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