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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邵东市大禾塘盛强纺织制成品制造厂纺织布匹定型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邵东市兴和大道419号 邮编422800
联系电话:0739-272042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纺织布匹定型加工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市大禾塘街道人民路(邵东国旺拉链有限公司厂内)
建设单位:邵东市大禾塘盛强纺织制成品制造厂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南景晟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邵东市大禾塘盛强纺织制成品制造厂拟投资200万元在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市大禾塘街道人民路(邵东国旺拉链有限公司厂内)建设邵东市大禾塘盛强纺织制成品制造厂纺织布匹定型加工项目。项目用地面积171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锅炉房(4t燃生物质有机热载体锅炉)、定型生产线、原辅材料与成品仓库等,同时配套建设环保工程、给排水、电力等辅助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1、控制废水污染物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邵东兴隆工业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软水制备系统排水、蒸汽发生器排废水经收集池沉淀处理后综合利用,均不外排。 2、强化废气污染防治。锅炉产生的生物质颗粒燃烧废气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35m高的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须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71-2014)中表2规定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规定的排放限值。
3、加强噪声控制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布局,对设备采取安装减震垫、厂房隔声等措施,并加强设备维修保养,保证其低噪声状态运转,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妥善处置固体废物。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置固体废物。锅炉灰渣、除尘灰经收集后交由生物有机肥生产企业进行综合利用或由农户作为肥料使用;废导热油、废交换树脂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的处置,危废暂存间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加强企业环境管理。按环评要求合理布局生产设施和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建立健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实行清洁生产,全过程控制污染,保持良好的厂容厂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