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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洞口钢瓶检测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一、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二、联系地址:洞口县文昌街道健民路北端邵阳市生态环境局洞口分局环评股 邮编:422300 三、联系电话:0739-7222810 四、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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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洞口钢瓶检测站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山门镇鸿启燃气站厂内 |
建设单位 |
邵阳恒达特种设备检测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新瑞智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洞口钢瓶检测站建设项目位于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山门镇鸿启燃气站厂内,项目总投资100万元,总用地面积4000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钢瓶检测生产线1条及配套设施等。项目建成后主要进行液化石油气钢瓶检测。年检LPG钢瓶60000个,钢瓶检验的工艺流程为:外观初检、残液回收、卸阀焚烧、浓度检测、容积测定和水压试验、除锈、外观复检和壁厚测定、喷塑、装阀和气密性检验、印字、称重抽真空、合格气瓶入库(不合格的气瓶作报废处理)。根据《报告表》的分析结论,并结合专家评审意见,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同意该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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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需做好如下工作: 1、规范建设给排水工程,严格实施雨污分流。喷淋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做农肥,不外排。 2、焚烧废气经布袋除尘+水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塑粉尘采用负压集气+滤芯过滤处理,滤芯未回收的喷塑粉尘、固化有机废气、燃气燃烧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抛丸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后无组织排放;开阀、印字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项目焚烧炉及烘烤热源箱液化气燃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及焚烧炉产生的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喷涂线产生的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采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风管消音、车间隔音、加强对生产机械的日常维护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严格控制生产时间,夜间不得进行强噪声作业和运输,避免噪声扰民。 4、规范建设固体废物暂存堆场。报废钢瓶、报废气阀、布袋除尘灰、废抛丸、焚烧炉灰渣、废滤芯、废布袋、塑粉包装箱等外售综合利用;回收塑粉系统内循环,返回喷粉工序;废水性油墨桶、废润滑油及其包装物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危废间地面需进行重点防渗,设置标志标牌),定期交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修改单;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处置。 5、总量控制指标:SO2:0.006t/a、NOx:0.012t/a。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润滑油储存区、危废间设置防流失措施,如泄漏收集托盘或导流沟、收集池或围堰,避免泄漏物料进入外环境。厂区设置消防器材,严格防火管理。 二、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营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实施,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定期对项目建设环境质量状况进行监测,确保项目运营中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成后需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再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方可投入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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