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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邵东市新隆建材有限公司年产60万吨机制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邵东市兴和大道419号 邮编422800
联系电话:0739-272042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年产60万吨机制砂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邵东市新隆建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长沙则中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5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有生产厂房、原料堆场、成品堆场等主体工程,同时配套建设喷淋装置、除尘器等环保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1、控制废水污染物排放。施工期施工废水集中收集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营运期生产区及四周设置排水沟,确保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池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洗砂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循环使用;洗车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
2、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施工场地采取封闭式施工管理,工地四周设置围挡,场地定期洒水,易起尘物料采用密闭存储和覆盖堆放措施,运输过程采取封闭运输、控制车速、清洗车辆轮胎等措施抑制扬尘污染,外排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浓度监控限值。营运期加强破碎机、振动筛、制砂机等设备的封闭,破碎、制砂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进出场石料和产品均须覆盖运输并入棚(三面封闭,一面车辆出入)堆放,皮带输送系统采取封闭措施,据情对装卸点、跌落点、生产区采取喷淋、喷雾措施,对进出道路采取洒水喷淋措施,外排粉尘浓度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3、加强噪声控制管理。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确保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音、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妥善处置固体废物。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置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填埋;收集的粉尘用于产品外售;沉淀池污泥收集于污泥暂存间定期送砖厂制砖;废机油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5、加强企业环境管理。按环评要求合理布局生产设施和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建立健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实行清洁生产,全过程控制污染,保持良好的厂容厂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