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
索引号: | |||
公开目录: | 公开责任部门: | ||
发文日期: | 公开形式: | ||
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湖南三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三龙环保建材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邵东市兴和大道419号 邮编422800
联系电话:0739-272042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三龙环保建材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市大禾塘街道生态产业园
建设单位:湖南三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深圳市墨染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湖南三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5000万元在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市大禾塘街道生态产业园内建设三龙环保建材厂,预计年生产5万m3沥青混凝土和45万m3水泥稳定土。项目占地面积29278.7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沥青混凝土搅拌楼、水泥稳定土搅拌楼、办公楼、再生料仓、料仓(储存砂石)等,同时配套建设环保工程、给排水、电力等辅助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1、控制废水污染物排放。须将洗车平台、三级沉淀池等设置在场区南部,同时生产区全部采取水泥硬化,在硬化时设置一定坡度使场区地势南低北高,确保污水向场区南部汇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初期雨水收集后经初期雨水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2、强化废气污染防治。沥青烟气经集气罩+沥青烟气处理装置(喷淋塔+除雾器+UV光解等离子静电净化一体机)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干燥滚筒燃烧器燃油烟气和烘干粉尘、振动筛粉尘经重力除尘器+ 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导热油炉烟气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须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油锅炉烟气排放标准;水稳搅拌楼产生的颗粒物经重力除尘+袋式除尘处理后由呼吸口排放,各粉料筒仓呼吸粉尘经自带的滤芯回收系统处理后由呼吸口排放,同时采用三面封闭式料仓、喷雾洒水、地面水泥硬化及加强管理等措施控制场区无组织扬尘,确保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无组织排放的沥青烟、苯并[a]芘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加强噪声控制管理。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并加强设备维修保养,保证其低噪声状态运转,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妥善处置固体废物。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置固体废物。废石、除尘器收集粉尘、沉淀池泥沙、滴漏沥青和拌和残渣等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导热油委托专业公司更换,更换后产生的废导热油立即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在厂区内暂存;废矿物油、废柴油及油泥、废UV灯管、喷淋塔油渣等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收集、暂存、运送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B/T2025-2012)、《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要求管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加强企业环境管理。按环评要求合理布局生产设施和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建立健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实行清洁生产,全过程控制污染,保持良好的厂容厂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