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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邵东市建洋混凝土有限公司扩建厂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邵东市兴和大道419号 邮编422800
联系电话:0739-272042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邵东市建洋混凝土有限公司扩建厂房项目
建设单位:邵东市建洋混凝土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长沙则中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主要是淘汰现有的1条60混凝土搅拌生产线,把现有的1条180混凝土搅拌生产线改造为1条240混凝土搅拌生产线,扩建办公楼、生活楼,重新进行平面布局,同时配套建设除尘器、封闭搅拌楼等环保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1、控制废水污染物排放。施工废水集中收集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营运期生产区四周及区内修建导流沟,搅拌机清洗废水、混凝土运输罐车罐体清洗废水、混凝土运输车辆外部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实验室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初期雨水收集于雨水沉淀池,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周边农户清运,用作农肥。
2、强化废气污染防治。原材料堆放在封闭钢棚内,实现密闭存储,堆场设置洒水喷淋装置;皮带输送系统采取封闭措施;密闭搅拌楼,搅拌工序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搅拌楼顶部通风口排放;水泥筒仓、粉煤灰筒仓、矿粉筒仓库顶呼吸孔粉尘经自带的仓顶收尘器除尘后通过呼吸口排放;运输道路扬尘采取喷淋降尘及路面清扫措施,外排颗粒物须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4915-201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加强噪声控制管理。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合理安排运输时间,施工期、营运期场界噪声分别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规定的标准。
4、妥善处置固体废物。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置固体废物。废砂石、沉淀池泥沙、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实验室混凝土试块在厂区内临时堆场存放,定期送至其他建筑工地填埋处置;废润滑油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加强企业环境管理。按环评要求合理布局生产设施和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建立健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实行清洁生产,全过程控制污染,保持良好的厂容厂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