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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邵阳县谷州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湖南省邵阳市生态环境局邵阳县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邮编:422100
联系电话:0739-682151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邵阳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二期)建设项目 (谷洲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
建设地点 |
邵阳县谷洲镇式南村 |
建设单位 |
邵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新瑞智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概况 |
你单位拟投资2967.26万元,在邵阳县谷洲镇古楼村建设邵阳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二期)建设项目(包含谷洲镇、岩口铺镇、九公桥镇、黄亭市镇、金称市镇、郦家坪镇、小溪市乡、塘田市镇等八个乡镇)之一的邵阳县谷州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3652m2,进水为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为700吨/天,主要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公用工程等构成。其中主体工程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格栅及沉砂池、调节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二沉池、贮泥池、提升泵站、紫外消毒及其配套管网工程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几点: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邵阳市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要求,落实扬尘污染防治“6个100%”措施。生活废水依托民房旱厕收集后综合利用;施工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和施工机械,并采取临时隔声屏障、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等措施,确保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建筑垃圾应尽量回收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和施工弃土送当地政府指定建筑垃圾处理场所规范处置;施工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规范处置。施工过程中必须适时适地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有效控制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 2、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污水通过“格栅、沉砂池→调节池(进水提升泵站)→污水一体化处理装置→紫外消毒器”工艺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再通过专用管道排入小江河。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对污水处理站的调节池、沉砂池、生化组合池、贮泥池等采取重点防渗措施,防止发生跑、冒、滴、 漏或者发生故障致非正常排放废水污染地下水。 3、控制废气污染物排放。提升泵站采用全地埋式;采取生物过滤、化学洗涤、活性炭吸附、加盖密封、喷洒除臭剂等有效的除臭和加强区间绿化等措施,对恶臭气体予以吸收削减,确保废气污染物排放符合《城镇污水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以臭气产生单元为界向外100米,建议有关部门在卫生防护距离内实行严格控规,此范围内禁止新建住宅、医院和学校等敏感项目,已有的应进行搬迁。 4、采取有效控制噪声措施。项目营运期应采取消声、隔声、减震、距离衰减及绿化带阻隔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妥善处置。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有关要求设置固废暂存间,格栅渣、沉砂等经分类收集于袋盖收集桶内,与生活垃圾一起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规范处理。污泥经污泥储池暂存后,及时采用专用的密闭运输车辆送至下花桥镇污水处理厂或邵阳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避免散发臭气,撒落,污染环境。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等相关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废紫外灯管、废润滑等危险废物必须及时收集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 三、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COD≤15.33t/a、NH3-N≤2.05t/a。 四、规范设置排污口,项目尾水通过1196m排水专管排至东南面小江河,排放规律为间断排放,排污口类型为生活污水排放口,排污口经纬度为东经111.48518354°,北纬27.08078921°。安装污水流量计和废水污染物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