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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年产300万片手机钢化膜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2021年7月29日至8月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邵阳市生态环境局隆回分局 邮编:422200
联系电话:0739-823245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300万片手机钢化膜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隆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建设单位 |
湖南茂昇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贵州欣森宏景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茂昇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200万元,在隆回县城东南工业园建设年产300万片手机钢化膜生产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94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开料区、CNC加工区、扫光区、钢化车间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在施工期及营运期中必须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营运期废水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隆回县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置,生产废水先经收集后经自建的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达到工业污水处理厂的纳污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 2.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对生产机械设备采取减振、隔音、消音措施等措施,降低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3.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规范设计、建设和分类使用固废暂存场所。危险废物暂存场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规范设计、建设,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包装后放入专用废物转运箱,由专人将转运箱转移至危险废物暂存间,按要求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