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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吉电长乐100MW平价光伏发电项目(林光互补)一期工程拟做出审批意见公开
文件名称: 邵阳吉电长乐100MW平价光伏发电项目(林光互补)一期工程拟做出审批意见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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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目录: 行政许可 公开责任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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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有效期: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邵阳吉电长乐100MW平价光伏发电项目(林光互补)一期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表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邵阳吉电长乐100MW平价光伏发电项目(林光互补)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邵阳市大祥区雪峰南路  邮编:422000

    联系电话:0739-256077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邵阳吉电长乐100MW平价光伏发电项目(林光互补)一期工程

建设地点

湖南省邵阳市邵阳县长乐乡

建设单位

邵阳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湖南宏晟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邵阳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拟投资22150.84万元在湖南省邵阳市邵阳县长乐乡建设光伏发电项目,项目用地面积967.22亩,建设内容包括光伏场区、110KV升压站和综合楼等,主要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组成,项目总装机容量为56.7528MW,设计安装106080535W单晶硅光伏组件,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升压站安装1台容量为50MVA110/36.75kV主变压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期严格控制扬尘、施工机械噪声等不良影响,及时处理清运产生的固体废物,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尽量减少土地占用和对植被的破坏,避免发生噪声和扬尘等扰民现象。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及时恢复植被或原有功能。

2.加强废气污染治理。项目光伏发电主要利用光伏元件将太阳能转化为电能,在转换过程中没有废气排放。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相关标准限值。

3.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太阳能光伏板清洗废水水质成分简单,主要为SS,直接流入场内草地,自然吸收和蒸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作为农肥用于周边农地浇灌,不外排。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对产噪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施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5.固体废物妥善处理。固废按照“无害化、资源化、 减量化”原则管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损坏的光伏组件、废磷酸铁锂电池、支架、电缆电线等为一般工业固废,可回收利用的由原生产厂家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送专业单位无害化处置;废铅酸蓄电池和废变压器油属于危险废物,须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收集、暂存、运送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B/T2025-2012)、《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要求管理。

6.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限值要求,且应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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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邵阳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739-256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