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湖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国电电力风雨殿风电场工程变更拟做出审批意见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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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电力湖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国电电力风雨殿风电场工程变更拟做出审批意见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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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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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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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电力湖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国电电力风雨殿风电场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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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国电电力湖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国电电力风雨殿风电场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邵阳市大祥区雪峰南路 邮编:422000
联系电话:0739-256077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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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电力风雨殿风电场工程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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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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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黄金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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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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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电力湖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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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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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工业二三0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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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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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电力风雨殿风电场位于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黄金乡境内,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10°30′~110°35′之间,北纬26°19′~26°21′之间,海拔高度在1600m~1860m之间。项目于2011年9月19日取得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批复(湘环评表[2011]106号),2014年8月建成投产;项目未验先投,新宁县环境保护局于2019年9月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项目原环评设计总装机容量为49.9MW,安装24台单机容量为2MW的风力发电机组、1台单机容量为1.9MW的风力发电机、25台箱式变压器、一座110kV升压站,年上网电量为9388万kW·h。项目总投资46229万元,实际环保投资2175.06万元,项目建成后场址范围、建设规模、风机台数、单机容量均不变,较原环评主要有以下变化:总用地面积77.33hm2,增加了41.31hm2;集成电路长度35km,增加了9.75km;场内道路长度27.3km,增加了2km;10台风机位移超200m,升压站东移1468m;未建设弃渣场。项目升压站、40%的风机选址变化较大,属于建设项目地点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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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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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加强弃渣回填区、道路边坡截排水沟、挡渣墙、护坡等工程措施建设,进一步做好临时用地复土及植被恢复工作。
2、落实运营期环保措施。生活污水经升压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用,不外排。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妥善处置。做好风电机组、箱式变压器的检查维护,设置事故集油池预防漏油风险,产生的废油、废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应交由具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升压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2 类标准。站界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须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相应限值。减少风电场运行的噪声影响,做到噪声不扰民。
3、配合做好周边控规工作。严格落实《湖南省风电场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湘发改能源〔2012〕445号)有关要求,噪声控制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限值。你公司应报请当地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做好相关规划用地,本项目噪声防护距离为以风机平台边界以及升压站围墙为起点300m范围内,噪声防护距离内禁止新建居民点、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建筑物。
4、加强环境管理。优化项目设计,项目运行过程中,若对周边环境保护目标的环境影响超出报告表预测结果,应及时采取停止运行相应风机等措施,尽快解决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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