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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县金鑫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手机震动马达组装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作出验收决定公
文件名称: 新宁县金鑫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手机震动马达组装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作出验收决定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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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目录: 行政许可 公开责任部门:
发文日期: 公开形式:
生效日期 : 有效期:
批复文件名称
关于新宁县金鑫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手机震动马达组装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批复文件文号
邵市环函〔2015〕55号
批复文件
发文时间
2015年2月27日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批复文件全文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邵阳市环境保护局
电话/传真:0739-5657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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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邵阳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739-256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