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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上午,新邵县新《环保法》政策宣传暨2015年度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缴款动员大会在新邵宾馆召开。会议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陈新祥主持,副调研员周吉富出席会议,87家企业代表及县环保局局务会成员,共100余人参加会议。
县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对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环保法》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并针对目前新邵县环保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以及出现的新问题,集中阐述了政府、部门、企业和公民应担负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之后,介绍了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义和背景,全面解读了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排污权有偿使用、排污权交易的概念以及排污权的确定、使用和交易程序,为新邵县贯彻执行新《环保法》和推行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促进新邵县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营造保护环境人人有责、排污权有偿使用的浓厚氛围。
周吉富要求:一是提高认识。要将长期以来一直以经济优先、保证经济发展的思想理念彻底转变到新法所宣示的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生态优先”的思想上来;二是做好宣传发动。要广泛宣传实施新《环保法》及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使社会各界和全体公民都能了解、熟知并自觉遵守新法,不断增强参与、监督的意识;三是抓好贯彻落实。公民、企业、社会组织、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等各方主体积极参与,各负其责,做到标准不降、要求不变、力度不减,加强联动,严格执法,对环境污染做到“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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