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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环发〔2021〕33号)文件精神,邵阳市生态环境局拟决定将洞口县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等44家企业纳入《邵阳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现向社会予以公示,广泛征求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反映问题的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二、要求
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
从2021年12月23日起到2021年12月31日止。
四、公示联系单位和受理方式
联系单位:邵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地址:邵阳市大祥区雪峰南路 邮编:422000
举报电话:2560768 13973921296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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