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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市生环函[2021]92号
关于洞口民心医院等13家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许可的行政决定
洞口民心医院、邵东小达口腔门诊部、邵阳县长阳铺镇中心卫生院、邵东县陈氏口腔门诊部、邵东卫平专科医院、邵东市牙倍丽口腔有限公司、邵东仁济医院、邵东康宁医院、邵东康恩肾病专科医院、邵东成达口腔门诊部、湖南晶典医疗产业管理有限公司、洞口县竹市镇卫生院、邵阳县罗城乡卫生院:
你们申请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资料规范、齐全,满足《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449号令)规定的许可条件和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八条和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准予此次行政许可。许可内容见《辐射安全许可证》正、副本。
请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指派委托人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于本次许可决定之日后3日内,到邵阳市政务服务中心D20生态环境局窗口领取《辐射安全许可证》。
邵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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