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
索引号: | |||
公开目录: | 公开责任部门: | ||
发文日期: | 公开形式: | ||
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环保部《关于印发<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管理规定>的通知》(环发〔2009〕145号)和省环保厅、省公安厅、省质监局《关于推进和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湘环函[2016]495号)、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和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强化机动车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邵市环函〔2017〕59号)的规定,武冈市清源机动车检测站排气检测站已取得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按照相关要求已通过属地环保部门的初步审查,向我局提交了开展在用机动车排放检验的相关申请材料。
我局对其进行了资料审核和现场核查,符合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条件,已处于试运行阶段。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现将该检验机构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并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日期:2018年7月6日~7月13日
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和信箱:
电话:0739-5657129 传真:0739-5311642
通讯地址:邵阳市大祥区雪峰南路--邵阳市环境保护局
邮编:422000
电子邮箱:jckjk22@163.com
附:环检站地点、联系人
武冈市清源机动车检测站排气检测站 武冈市水西门办事处新光村20组 方龙清 13707396177
邵阳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7月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