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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环保局(分局)、团委,市直各级团组织,各团属协会:
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依法治国,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新法已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新环保法”的实施将为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众健康,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为提高社会公众环保法治意识,引导公众依法参与环境保护,凝聚社会合力共同保护环境,为新法实施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新环保法”知识竞赛与百日宣传活动。请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利用多种渠道,采取有效形式,积极开展“新环保法”知识竞赛与百日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5年1月6日至4月15日
二、活动内容
(一)知识竞赛
1、参赛对象:年满14周岁的社会公民均可参加,每位参与者的身份证号码将作为唯一参赛码和奖项领取代码。
2、竞赛形式:竞赛采用网上答题的方式,每次参赛由计算机在试题库中随机抽取30道试题,题型分为单选题和多选题两种。
参加竞赛的人员自2015年1月6日起即可进入湖南省环保厅网站,点击“新环保法”知识竞赛网上答题页面,通过实名注册参加答题。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网址为:www.hbt.hunan.gov.cn(也可直接搜索“湖南省环境保护厅”网首页)。
“新环保法”知识竞赛题库(含答案)可在邵阳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下载。
3、奖项设置:全省范围内竞赛设一等奖10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20名,奖金500元,三等奖100名,奖金100元,优秀奖200名,奖金50元或奖品。
个人奖项在公证处的监督下,由湖南省环境保护厅组织计算机从优秀考试卷中抽取,奖项名单在网上公布。
(二)百日宣传
1、宣传内容:在组织开展知识竞赛的同时,各级各部门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突出宣传“新保护法”实施的重大意义,政府、企业、公民的责任和权益,环境保护的公众参与,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等内容,提高全社会环保法律意识,引导社会公众自觉践行环保、支持环保。
2、组织实施:本次宣传活动以发动各级各部门各社会组织自发参与为主,重点引导对环境负有较大责任和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企事业单位搞好环保法的宣传、贯彻、实施工作,主动承担法律规定的环境社会责任。本次宣传活动形式不限。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动员和引导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确保此次活动有序开展、取得明显成效。企事业单位、社区和学校等可通过市环保局申请独立的竞赛码,组织员工和家属参加知识竞赛,并自主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市环保局、团市委将从参赛人数多、活动成效突出的单位中评选6个优秀组织奖,每个奖励500元。
各地“新环保法”知识竞赛与百日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2015年度县(市、区)环保工作考核的内容之一。按照省里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参与竞赛的人数应不少于3000人。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环保局 钱向平 18673969300
团 市 委 杨金娥 13574989908
邵阳市环境保护局 共青团邵阳市委
201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