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南邵阳石油分公司南方加油站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文件名称: |
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南邵阳石油分公司南方加油站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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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4305000061/2017-006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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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公开责任部门: |
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17-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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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形式: |
依申请公开 |
生效日期 : |
2017-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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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 |
永久 |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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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南邵阳石油分公司南方加油站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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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南邵阳石油分公司南方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邵阳市大祥区政府920办公室 邮编:422000
联系电话:0739-550817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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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南邵阳石油分公司南方加油站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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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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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大祥区学院路与邵州西路交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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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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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南邵阳石油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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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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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志远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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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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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南邵阳石油分公司拟投资1078万元,在邵阳市大祥区大祥区学院路与邵州西路交汇处建设南方加油站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占地面积5635.1m2, 预计年销售汽油8000t,柴油2000t。主体工程主要有罩棚、辅助用房(交易大厅)、站房,储运工程主要有油品卸车点、油罐区、场区道路,公用工程主要有供电、给水、避雷、防静电工程等,辅助工程主要为洗车区,环保工程主要为化粪池、雨污分流管网、隔油池、雨水收集池、水封井、危废暂存点、一般废物暂存点、一次油气回收系统、二次油气回收系统、油气排放装置、油罐区防渗防漏、空压机、风机、柴油发电机的隔声减震装置以及生态绿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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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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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建设过程中应在施工场所及时清扫路面、定期洒水,控制站场运输车辆车速等措施降尘;施工期冲洗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通过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站场降尘不外排;施工期产生的水泥包装袋经收集后销售给相关单位回收。应注意合理安全施工期,尽量避免夜间施工扰民的情况出现。当因工艺需要必须要进行夜间连续施工时,按相关法律法规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向周边群众进行公示。
2、按照“雨污分流”原则,雨水经雨水沟进行收集到沉淀池内进行沉淀处理后排至市政雨水管网,部分可回用于站场冲洗和降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站场地面冲洗废水与洗车废水经隔油池将浮油回收后进入沉淀池处理,污水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至市政污水管网。
3、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粉尘、非甲烷总烃等。粉尘通过洒水、清扫路面、限车速、清洗轮胎的方式处理。非甲烷总烃通过配套的建设卸油及加油油气回收系统进行回收处理后有少量无组织排放,油气回收系统及相关污染治理设施的处理率与设置规范要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排放标准》(GB20952-2007)中各项的要求。
4、项目营运过程中主要产噪设备应安装消声器、减震垫等措施,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临主道侧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a类标准。
5、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隔油池的废油和污泥为危险废物,须定期清掏,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埋地油罐进行大清洗作业产生的清罐废物也是危险废物,需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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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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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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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环保局大祥分局
2017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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