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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邵阳市转办的群众信访举报件(第一批)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 | |||||||||
2020年9月17日,湖南省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邵阳市转办第一批信访件7件(重点件1件),其中来电7件,来信0件,涉及武冈市1件、新宁县1件、新邵县2件、隆回县1件、大祥区2件。现将第一批信访件调查核实、处理和整改情况公开如下: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备注 |
1 | D1SY202009160002 | 武冈市沿河路常年有商贩在此贩卖宰杀鸡、鸭、鹅家畜和野生动物,臭气熏天,臭气严重影响了该区域环境空气,家畜呱呱叫的噪声比较大,严重影响了该区域居民的正常生活和休息。 投诉者彭先生2020年9月13日已经向省生态环境厅递交过投诉材料,未有回复。希望这次省环保督察能解决武冈市沿河路居民的扰民情况 |
武冈市 | 大气、噪声 | 沿河路目前有10家经营售卖活禽的店铺,15个卖鱼的摊子,存在出店、占道经营的行为,卫生状况不佳,气味刺鼻。 | 属实 |
1、9月18日上午,武冈市城管局牵头组织市生态环境局武冈分局、武冈市国资中心、武冈市市监局、武冈市场服务中心、辕门口办事处、迎春亭办事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在市委三楼会议室召开协调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决定对沿河路大气噪音污染问题工作进行专项整治。 2、武冈市制定《关于沿河路大气噪声污染问题交办件的整治方案》,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开展集中整治。 3、在原木材公司内,修建武冈市活禽交易市场。建成后,沿河路经营活禽交易的店铺全部搬迁至原木材公司内简易活禽交易市场经营,进行集中管理(预计11月底办结)。 4、活禽交易市场未建成前,要求店铺店内经营,加强门店的卫生状况,及时清理垃圾,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
无 | |
2 | D1SY202009160003 | 新宁县香杉湖附近,建立一个农商银行,银行挖出的渣土乱放,造成小溪淤堵,破坏生态环境影响鱼的生存。 | 新宁县 | 生态 | 经调查核实,该举报情况属实。其中“东侧紧靠香杉湖旁一小溪”不属实。经现场核实临近香杉湖旁原有一引水渠为举报问题中的小溪,后因修建高速引线被截断后废弃。该项目于2019年8月6日开始动工建设,临近高速引线面全线砌筑了封闭围挡,东侧有一拆迁户未搬迁不能进行施工,故该处未能设置封闭围挡,2020年7月15日该拆迁户搬迁后,8月份施工单位组织对地下室土方工程进行开挖。土方在水渠上方堆放,因9月大雨天气造成跨方,将一端尽头有约25米长的水渠被填埋。 | 属实 |
1.新宁县住建局责令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对该交办问题立即进行整改,新宁县质安站对项目的整改情况进行全程监督。施工项目部制定了整改方案,9月18日安排了三台挖机对堵塞水渠的淤泥进行清理,9月19日上午已清理完毕,并将清理出的淤泥和土方使用覆土网覆盖好,之后沿工地蓝线设置临时围挡,防止堆土冲刷再次刷入水渠。 2.新宁县城管局渣土办执法人员已在现场调查取证,待新宁县住建局明确该项目施工范围进行围挡后,将对场外堆放渣土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
无 | |
3 | D1SY202009160004 | 柳子村两艘废弃的铁船没有处理,向新邵县渔政执法大队反应多次没有结果,原因是没有纳入保护范围内,反映资江主流的支流柳子村带,鱼溪桥进口上面约2公里处,河面宽40-50米,进来约1公里有很宽的水面,水面上有很多草,草的水面积是新邵县河道最宽的草面积,草位于河两边,水面约100米宽,鱼产卵的好地方。居民放网抓鱼多,新邵县渔政执法大队为什么不将其纳入保护区范围内?大河的船从上游到下游来捕鱼。 | 新邵县 | 其他污染 |
1、柳山村两艘废弃的铁船位于(经度111.486796,纬度27.301172),属于邵阳市双清区管辖。 2、渔溪河是新邵县和邵阳市双清区的交界地段,属于跨行政区域管理水域。新邵县渔业主管部门2016年申报第九批《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中的保护主要鱼类为“沙塘鳢”、“黄尾鲴”。其中“沙塘鳢”为岩穴型产卵、“黄尾鲴”为浅滩产卵,都不属于水草区产卵,并且沙塘鳢、黄尾鲴在渔溪河中分布很少。因此,新邵县渔业主管部门在2016年申报第九批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时,没有将渔溪河纳入申报范围。 3、举报放网抓鱼的是大河上游的船只,大河上游是邵阳市双清区管辖范围,不属于新邵县渔政部门管辖。 |
属实 | 经新邵县调查核实后,于9月21日转交双清区进一步核实处理,责成新邵县、双清区之间加强沟通衔接,加大资江流域共管区的巡逻管理。 | 无 | |
4 | D1SY202009160005 | 隆回县北山镇梅溪村麻山组的一垃圾场产生的废水呈黑色,直接流入至周边的河流,造成河水的污染,导致河流周边一二千人的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影响老百姓的健康。希望相关部门引起重视。 | 隆回县 | 水 |
接到交办件后,9月17日,市生态环境局隆回分局立即协同隆回县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对北山垃圾填埋场的污水处理设施及废水连续在线监控系统数据进行查看,并对地表水及废水进行现场采样。经查,该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在线监控系统数据显示COD浓度为29.550mg/L(国家标准为100mg/L),氨氮浓度为0.395mg/L(国家标准为25mg/L),废水流量为2.920
L/S,pH值为6.729(国家标准为6-9),各项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GB16889-2008标准;生态环境部门的采样检测结果显示地表水的PH、COD、总磷、氨氮及废水的PH、COD、色度、总磷、SS等指标均未超标。 由于隆回县北山垃圾填埋场大坝坝体为土坝,在渗滤液的多年侵蚀下出现了渗漏点,如遇连续雨水天气,确实有少量渗滤液漏入小溪,给下游村民的生产和禽畜饮水带来了一定影响。为此,隆回县先后多次接到北山镇梅荷湾村等下游村村民关于“北山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污染地下水,影响其生产生活”的投诉。市生态环境局隆回分局于2020年3月专门对梅荷湾村的地下水水质进行了抽样检测,其结果显示所有检测指标均未超标,完全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且目前梅荷湾村村民的生活饮用水均由县自来水公司集中供水。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北山垃圾填埋场雨水天气的少量渗滤量并未对下游村民的生活饮用水造成影响。 |
基本属实 |
1.在发现垃圾填埋场大坝坝体存在渗漏点及连续雨水天气后出现外漏问题后,隆回县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立即采取收集外运处理的方式,将大坝外漏渗滤液集中收集运送至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并完善了垃圾填埋作业流程及覆膜方式,同时对垃圾坝上游积存的渗滤液进行抽排外运处理,对库区排水边沟上游的生活污水进行了截流,在应急池上增设了遮雨棚,有效减少渗滤液产生量及防止渗滤液外漏,减轻渗滤液外漏给下游村民的生产和生活的影响,当前,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在连续雨天气后外漏情况有所减轻。 2.为彻底解决这一问题,隆回县已邀请中机国际设计研究院制定了北山垃圾填埋场提质改造方案,拟对大坝坝体进行加固处理,防止渗滤液外漏。当前,已完成项目立项,正在走EPC招投标程序,已经做好了地形现状测绘、运行现状评价、地下水水文地质调查、垃圾坝稳定性分析、污水渗漏情况物探、地下水监测井设置等前期工作, 3.下一步,隆回县将严格按照中机国际设计研究院制定的《北山垃圾填埋场提质改造方案》,尽快对北山垃圾填埋场大坝坝体渗漏问题进行全面整改,争取在12月底完成整改工程,早日解决渗滤液外漏影响下游群众生产和禽畜饮水问题。 |
无 | |
5 | D1SY202009160006 | 大祥区桃花社区湖口井旁一临时工地露天煤渣堆放将近一年无人管理,一下大雨污水横流,造成周边环境污染,影响居民生活。 | 大祥区 | 土壤 | 该处露天堆放物不是煤渣,是当时修建湖口井路施工方用来垫道路底层所用到的细碎石,道路修好后施工方剩留堆积于此处,没有采取三防措施。 | 部分属实 | 将堆放的细碎石运至未硬化的村道用于铺路。9月18日下午,所有细碎石清理完毕,原堆放点地面用绿色防尘网覆盖,后期准备播撒草籽复绿。 | 无 | |
6 | D1SY202009160009 | 邵水西路邵水桥周边防污基未建成,导致每次下大雨涨水污染严重,对周边门面造成大量损失,影响居民生活。 | 大祥区 | 其他污染 | 邵水西路邵水桥下因地势低,2017年7月及2019年7月邵水河洪水水位上涨时引起河水倒灌,邵水西路沿线门店被淹。 | 部分属实 | 邵水西路邵水桥周边市政排水管网均铺设到位。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道路维护职能为城区主次干道雨污管网的清淤及疏通,具体由市政公司负责。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职属范围内的邵水西路邵水桥段雨污管网排水通畅,无淤塞问题。同时,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于9月18日安排相关维护人员对该路段市政排水管道进行了再次检查、清淤和疏通,确保该路段段雨污管网正常运行。 | 无 | |
7 | D1SY202009160010 | 位于新邵县沙湾社区渔溪河周边的一小型造纸厂占用农田,建在河道上,产生的废水经常在00:00-05:00之间直接排放至河里,造成河水受到污染,影响老百姓的生活用水。 此造纸厂的上游有两家自来水厂,导致水质污染,已多次向新邵县环保局反映,均未取得实质性的进展。每次督查组进驻邵阳市,造纸厂就会暂时停产一段时间,督察组一离开就恢复生产。 举报人建议此小型造纸厂搬迁或者关停。 | 新邵县 | 水、土壤 |
(一)关于“占用农田的问题”。经新邵县自然资源局核查,该公司建于上世纪90年代,位于渔溪河边的办公用房和厂棚也是1998年建设的,当时建好后再也没有新建办公房和厂棚。该公司所占用的土地约5亩(其中双清区百合村4亩多,新邵沙湾社区不足1亩),使用的土地都是向双清区百合村和新邵沙湾社区群众租用,该公司没有提供任何相关用地手续。 (二)关于“建在河道上的问题”。经新邵县水利局核查,该公司的办公用房和厂棚没有建在河道上。 (三)关于“此造纸厂的上游有两家自来水厂,导致水质污染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新邵分局到现场进行了实地核查,并到新邵县自来水公司进行走访调查,鸿发纸业上游仅沈家一处供水点,该供水点现为新邵县城备用水源,2018年后至今未使用,鸿发纸业排污口位于沈家供水点下游且距离在2千米以上,对供水点水质没有影响。 (四)关于“造纸厂产生的废水经常在00:00-05:00之间直接排入河里,每次督查组进驻邵阳市,造纸厂就会暂时停产一段时间,督查组一离开就恢复生产的问题”。经市生态环境局新邵分局核查,该公司今年来因疫情和市场疲软等原因生产一直不正常,有订单就生产,没订单就停产,五月初复产到目前为止生产天数不足60天。此次在群众举报前9月3日该公司已自行停产,现场检查该企业未生产,无废水外排,但发现该公司废水在线监控设施运行不正常,未联网,无运行台账,另还存在雨污分流不彻底问题。 |
部分属实 |
(一)新邵县自然资源局将对鸿发纸业的用地情况进一步调查核实,如存在违法使用土地行为,将依法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二)市生态环境局新邵分局对鸿发纸业废水在线监控设施因设备故障不正常运行,未联网,无运行台账及雨污分流不彻底等违法行为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020】87号),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于2020年10月17日前按要求整改到位,未整改到位前不得恢复生产。同时对该公司废水在线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拟罚款叁万元。 |
无 | 重点件 |
主办单位:邵阳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739-2560909